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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樺甸市臨江惡警李福文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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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7日】李福文,男,紅石林業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家住臨江勃吉嶺黃樓。

1999年7.20鎮壓法輪功以來,此惡人追隨江××,不遺餘力執行其邪惡的鎮壓政策,公然違背公安人員的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和做人的良知,積極、主動迫害大法弟子,主要事實如下:

一、為了私利,不擇手段的種種表現

1、李福文曾不只一次在酒後打電話騷擾女大法弟子,多次莫名其妙地突然闖入單身女大法弟子的家中查訪,多次挑撥多個家屬與大法弟子家屬離婚,揚言「不換思想就換人」。
2、李福文一方面瘋狂抓捕、迫害大法弟子,背地裏卻向受迫害大法弟子的家人買好要人情,大耍兩面派。在積極參與非法查抄大法弟子家時,李福文趁機非法沒收錄音機數個。
3、在提審、訊問大法弟子時,經常以勞教、上刑等,誘騙、威逼、恐嚇、挑撥等不正當、甚至是違法手段,給大法弟子及家人製造了數不清巨大精神打擊、痛苦和恐慌,每當這時他又幸災樂禍地諷刺、嘲笑對方。例如:他一方面不擇手段地逼騙大法弟子放棄信仰「真、善、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同時他又處處以「真、善、忍」來要挾大法弟子。在另一方面他對在高壓下違心放棄修煉而痛不欲生的人講猶大的故事(註﹕猶大是耶穌的門徒,但最後卻出賣了他的老師耶穌),以此影射、挖苦、譏諷、刺激他們脆弱的神經,從精神上加重折磨這些人。
4、 李福文經常向人炫耀,被非法關押、勞教的本局大法弟子的材料編寫幾乎都出於他之手。2000年10──12月間,為了把當時被非法關押的十幾名大法弟子全部送進勞教所,政保科、刑警隊、看守所的有關人員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體罰、刑訊逼供,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十三名本局大法弟子強行勞教。

而在整個這個過程中,李福文編造了大量的文字材料,還竟然違反有關規定,將已經處罰過的莫須有的罪名又重複累加、羅列、編造更多罪名,把迫害這些善良無辜的好人,當成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的梯子,他沒有想一想那些文字滿是大法弟子的血和家人的淚,也是他迫害大法弟子的鐵證。他不只一次向人炫耀:「編材料編到下半夜」,「這次肯定都送走」等等。儘管李福文如此不遺餘力,但事實有限,後來證實勞教材料報批三年的有的只批了兩年,兩年的僅批了一年,有的報批兩年的因事實不足根本沒有批覆,而無罪釋放,這是李福文始料不及的。

二、對蔡惠蘭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蔡惠蘭,女,1970年出生,原通訊管理處職工。1998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前身體有病,修煉後身體逐漸好轉,身心受益。不料想風雲突變,1999年7.20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鋪天蓋地而來,蔡惠蘭心靈受到很大的衝擊,精神壓力非常大,可沒想到的是更大的災難又降臨了。

2000年7月的一天李福文等突然推門闖進蔡惠蘭家(註﹕蔡惠蘭與丈夫離異沒有父母,只與女兒相依為命),他見蔡惠蘭正在抄寫經文,便不由分說強行將蔡惠蘭抓走。在審訊過程中,李福文恐嚇蔡惠蘭說:「不說就把刑警隊找來上刑」。威逼、恐嚇她並將她投進看守所非法拘留。(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在家裏關上門看自己喜歡的書並且是教人如何向善的書,這是每個人的天賦人權,而李福文等人的所謂執法行為卻是踐踏人權,違反憲法和國際法的,到底誰在做違法的事不是很清楚嗎?)

這次拘留對蔡惠蘭的身心打擊很大,她常常如驚弓之鳥、擔驚受怕,這對她的健康非常不利。

可是雪上加霜,災難並未到此結束。這次非法關押時隔不久,2000年秋季的一天,晚飯後在勃吉嶺小區大道上,蔡惠蘭路遇喝得醉醺醺的李福文。李福文硬是懷疑蔡惠蘭發傳單,不顧蔡惠蘭的辯解,強行將她推拉進道邊的小賣部。叫來一輛三輪車,因蔡惠蘭不服,李福文就將她在地上拖出一、二十米遠,她身上穿的牛仔褲被磨出多個小洞,在拖拽的過程中,蔡惠蘭的上衣被拽起,露出了腹部,手腕、胳膊多處呈青紫色。可憐孤兒寡母的弱女子蔡惠蘭只能忍辱負重、忍氣吞聲。

在第一派出所的非法強行搜身中,並未發現蔡惠蘭有甚麼傳單,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片警焦增義等又闖入蔡惠蘭家,抄出一本《轉法輪》及煉功帶,惡警們如獲至寶,終於為他們的違法亂紀行為找到了一塊遮羞布,並以此為藉口將蔡惠蘭投進看守所,再次非法拘留。而行惡者李福文反而有功,得到了500元獎金。

經過這一番變故,蔡惠蘭從身體到精神都承受了太大的打擊。在看守所陰冷潮濕的牢房裏,睡涼鋪沒有被褥(為了故意折磨大法弟子,不許送也不讓買被褥),有時為了迫害她還故意開著窗子灌涼風。想想孤苦伶仃的女兒,想想自己受的屈辱和不公正的對待,想想違法者卻堂而皇之地成為無辜者的審判員,真是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蔡惠蘭的心裏苦不堪言。就是這樣,李福文和政保科仍不罷休,三番兩次去看守所提審,實施精神迫害。

由於超出極限的精神打擊和長期的精神壓抑,由於苦痛無助的處境,由於看守所惡劣的關押條件,更由於不能正常地學法煉功,蔡惠蘭因煉功已逐漸好轉的身體,出現了明顯的不適反應。腹痛的很厲害,腹脹、腹部明顯脹大,且呈現發展的趨勢。從看守所回家後,她也曾寄希望於煉功使身體復原,但哪裏有安靜修煉的環境?整天擔驚受怕?她也曾去醫院去救治,但仍無濟於事,醫生當時就說只能活兩、三個月。然而就這樣經歷了一年多的痛苦掙扎後,年僅32歲的蔡惠蘭終於拋下年僅5歲的女兒含恨撒手人世,成為這場對法輪功鎮壓的一個犧牲品。

試想,假設沒有這場鎮壓,蔡惠蘭會同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一樣自由地煉功、修心向善、開開心心的學法,心態祥和、達觀,身心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健康、快樂,年輕的生命怎麼能這麼早就結束了?造成她死亡的原因到底是甚麼呢?李福文不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嗎?

三、李福文受到的警示

1999年7.20日,李福文去長春抓捕本局去上訪的大法弟子,在長春親眼目睹了空中旋轉的法輪(當時許多警察、世人、大法弟子都見證了那神奇的景象)。回局後,他講起此事,被當時的公安局局長馬錫金呵斥:「你是幹甚麼的你不知道嗎?你是看到了嗎?」從此李福文緘口不提此事,別人問起,他只說他看花眼了。其實這就是讓他見證法輪大法的神奇,警示他不要對大法和大法弟子作惡,可惜他沒有醒悟。

1999年9──10月,李福文因積極迫害大法弟子,並編造材料把數名大法弟子非法關進看守所,因而第二次受到警示,身體患病、肛瘘流膿血,不能上班,其實這是警告他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可惜他並未以此為戒。

2000年末,為了把當時被非法關押的十幾名大法弟子非法勞教,李福文不遺餘力,絞盡腦汁編材料,羅列罪名,將十三名大法弟子送進了勞教所,迫害了善良無辜、拆散了幸福的家庭,不久他又遭到第二次報應,肛瘘流膿血長時間不癒,再一次警示他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只是他仍未驚醒。

十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後,十一個家庭破碎,妻離子別,其慘狀不忍睹,大法弟子邵慧、穆平夫妻同時勞教三年,丟下了年僅3歲的幼子,邵慧的父母年邁體弱多病,經歷了這樣沉重的打擊後,邵慧父親的眼睛幾乎失明,照料自己生活已是極其困難卻又擔起撫養小孫子的重任,艱難的日子是怎樣度過的呀?!白晶志、王春蘭夫婦也被同時非法勞教,拋下上中學的女兒愁眉不展,幸得親朋好友資助,學業才得以繼續,不致於輟學。由於做惡太多,李福文的妻子斷言他「不會得好的」,堅決不願與之為伍,導致了妻子與之離心離德。

其實,李福文所做的惡事遠不止這些,所受到的警示也遠非如此。今天寫出這些,是希望李福文能懸崖勒馬,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與來遲。在此,我們仍呼喚李福文的良知,呼喚所有同李福文一樣參與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警察、有關工作人員及世人的良知,請從現在開始了解法輪功,彌補給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損失,為了你們的未來,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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