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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管教魏丹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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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9日】魏丹,女,現年38歲,身高1.70米左右,皮膚稍黑,常將髒話掛在嘴上,此人素質極差。魏丹身為警察,為了獲得上司的提幹、重用,充當江氏邪惡集團的鷹犬,在二大隊出盡了風頭用盡了一切惡毒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其犯罪事實如下:

罪惡之一:對大法弟子進行強行搜身,經常搞突然襲擊,把大法弟子叫到單間,在身上進行層層檢查,對內衣、內褲、襪子都要搜個遍。有一次她從一名大法弟子那裏搜到經文,她拳腳相加,最後打得大法弟子鼻青臉腫,眼睛都睜不開,成了一條縫。

罪惡之二:私自扣押大法弟子的錢款。在一次統購歪曲大法弟子的書中,由於開始是自願的。大多數人不要,她就強行說每人必須一套(19.80元),事後,大法弟子都不簽字,她就私自做主簽上大法弟子的名字。(註﹕黑嘴子勞教所裏面出售的任何東西都要高出市場價的許多倍)在2002年12月24日勞教所以慶聖誕節為由,宣布大隊或小隊可以合夥聚餐,每人出11.80元,因為是自願的,有一半以上的人不同意,可是魏丹根本不考慮這些,她和那些猶大及刑事犯狼吞虎嚥地盡情地吃著桌上的雞、魚、肉。然而,不同意聚餐的同修靜靜地坐在那裏,事後魏丹再次把帳落到所有的人身上(包括沒吃飯的人)。

罪惡之三:強迫大法弟子違心表態放棄信仰。魏對她手下的猶大及刑事犯作了專門培訓,對於不屈從邪惡的大法弟子實行拳打、腳踢,用針扎、罰站、加班,對仍不背叛「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每天罰站到半夜12點,而且幹著最髒、最累的活。

罪惡之四:給大法弟子經常放一些如:「天安門自焚栽贓案」、「傅怡彬殺人栽贓案」,等一系列栽贓大法的錄像,漏洞百出。由於大法弟子講真話,使魏丹對她們非常仇視,迫害開始升級,由拳打腳踢到高壓電棍,電得學員脖子,胳膊後背傷痕累累,有的幾次被擊,昏倒在地,大法弟子寧死不屈,決不屈服於邪惡。喪失人性的魏丹怕繼續下去出現生命危險擔責任,才不得不停止作惡。魏不擇手段,給大法弟子強制戴手銬,並以刑訊逼供的方式逼迫大法弟子寫決裂書,對不決裂的進行長時間折磨,直到2002年5月22日來自吉林的大法弟子郭亞玲被折磨致死,兇手魏才收斂了許多。

罪惡之五:她夥同劉連英狼狽為奸、欺下瞞上。2003年10月的一天,長春市城郊檢察院的兩名辦事人員找一位大法弟子(在社會上很有影響,至今仍在黑嘴子勞教所受迫害)談話,事後檢察院的人告訴大法弟子可以用書信的方式,把她要寫的話告訴他們。就在大法弟子把寫好的書信要投到郵箱,由於下樓吃飯,魏做賊心虛,早就安排好了她的手下的爪牙陸洪豔(家住長春,詐騙犯)、陳慧珍(延吉捲煙廠職工,勞教期間已背叛大法)、孫秀霞(梅河口,猶大)、杜春鳳(吉林,猶大),幾人上前奪下大法弟子手中的信後交到魏的手中。

罪惡之六:魏對大法弟子欺騙恫嚇,仇視堅修的大法弟子,經常給大法學員的家屬製造麻煩,找藉口在規定的接見日不許與親人見面,還說謊騙大法學員家人,說學員有病,給堅修者及親人施加經濟和精神壓力。

以上是魏丹對大法、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行,在此,大法弟子以「真、善、忍」為準則,警告此人立即停止作惡,將功補過,立功贖罪,否則等待你的是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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