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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綏中縣大法弟子自述屢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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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4日】98年我喜得高德大法──法輪大法之後,身體的8種疾病不治自癒,都不知道有病是甚麼滋味了,解決了沒有醫藥費的難題。

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約束自己,教人做好人,比好人還好的人。師父教我們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能寬容別人。在家做個好妻子、好母親、好女兒,在社會上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永遠不參與政治──這就是我要找的,我的人生有了意義,我太幸福了,精力充沛,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99年江××開始迫害法輪功,栽贓陷害,欺騙廣大的人民群眾,我經過一段時間的思量,識破了1400例的騙局,完全是假的,沒有一樣真的。目的就是挑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反對善的一定是惡的。

2000年我三次去北京上訪,被抓回本地,非法被關押拘留。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上訪自由,我們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何罪之有?可我卻被勞教了,關押於馬三家教養院。

在那裏我被強迫放棄修煉「真、善、忍」,我的人權遭到踐踏。勞教所輪番地換人圍攻、逼迫洗腦,高強度的勞動,思念親人的痛苦,無一不在摧殘我的精神。孩子上大學,我這個做母親的總是惦記著孩子的事:孩子的學費借沒藉著?孩子的衣物準沒準備齊全?孩子也一定盼著媽媽,需要媽媽。孩子長這麼大頭一次離家,而且是去千里之外上大學,可我這個作媽媽的連看都沒看上一眼,別人媽媽都能送孩子上大學,我卻因為做好人被剝奪了照顧孩子的權利。

2001年1月17日,我被釋放回家(院外執行),政法委書記在我身上打主意,我稀裏糊塗地參加了他們編排的會議,被上了電視鏡頭,他們藉著我的鏡頭隨便編製謊言,攻擊迫害法輪功,我說的是如何做好人的話,可他們一句都沒用,完全是栽贓陷害、移花接木的卑鄙手段,欺騙廣大人民群眾,挑動群眾仇恨法輪功,利用我的鏡頭達到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目的。這是犯罪、侵犯人權。這件事使我長期處於苦惱、悲痛之中。[編註﹕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同年,綏中報社採訪我,記者王薇(女)採訪我時,我對王薇說:我怎麼說你就怎麼寫,一個字不准差。她當時答應了我的要求。我們修煉「真、善、忍」的人,滿腦子都是做好人的話,當然不是他們要的,他們要的是誹謗、栽贓、陷害大法的話,後來我看到我的名字上了綏中報,可內容全是他們要編造的謊言,沒有一句是我的話。綏中報社王薇隨便編造謊言,攻擊、誹謗、栽贓、陷害法輪大法,還嫁禍於我的頭上,完全是踐踏人權,時機成熟我就要起訴他們的罪行。其實,從中央到地方都是在這樣幹著的。

2002年的一天,我被騙到公安局,無緣無故的被拘留,我家不得安寧。2003年我又一次被綁架,當時在家裏睡覺,惡警說是查戶口的,不出任何證件隨便抓人,我從此流離失所,不能與親人團聚。思念親人、兒女連家鄉的一草一木都讓我想念,扔下丈夫一人在家承受巨大的壓力,我隻身一人流浪在外,沒有站腳之地,吃了無數的苦,遭了無數的罪,特別是嚴寒的冬天,一人住在屋裏,氣溫零下十幾度,滴水成冰,大年三十,一年一度的春節不能與家人團聚,骨肉分離,人家歡天喜地的過大年,我家兒女想念媽媽,痛苦流淚。上學的兒女從千里之外回到家,得不到溫暖,見不到媽媽的淒慘承受了一年又一年。我可憐的兒女,在姨家低頭不語,淚水漣漣。我的親人們無不期盼著我的到來,等我終於回來後,卻又一次被抓,我的丈夫再也承受不住了,精神已經崩潰了。

我一次次的被抓被綁架,我們全家沒有生活的經濟來源,靠外債供孩子上大學,生活全靠外借。本來我是很有頭腦的人,有一份事業。沒迫害之前沒有外債,被迫害這四年多來,欠外債4萬多元。生意幾次被騷擾,幾次被迫停業。最近又進入新的行業,剛剛開業幾天,惡警們又一次找上門來要綁架我到「洗腦班」,不得不又一次停業。

我真不明白:這世道,為甚麼不允許我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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