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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無理拘留的美國法輪功學員致法國官員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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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

尊敬的先生和女士們:

這份公開信是2004年1月24日在巴黎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的詳細記錄。我們認為我們經歷的是一場非法的拘留,是對法國警察部門權力的濫用,並且違反了基本人權。我們向你們遞交這份公開信,希望你們關注這些嚴重的違法事件,並且向法國政府有關部門表述你們的意見。

醫學博士韋韋安娜-佳麗 (Viviana Galli),出生年月(略),美國護照號碼(略) ,家庭住址(略)

醫學博士珊麗-盧(Sunny Lu),出生年月(略),美國護照號碼(略),家庭住址(略)

事件經過:

2004年 1月23日,珊麗-盧(Sunny Lu)醫生和韋韋安娜-嘉麗(Viviana Galli)醫生前往瑞典斯德哥爾摩(Stockholm, Sweden)期間途徑巴黎並短暫停留了約 34個小時。我們此行的目的是為了參加1月26日至28日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一場有關種族滅絕的人權會議,並且在會議上發言。在我們在巴黎的停留期間,我們的一位朋友,來自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市(Columbus, Ohio)的李小姐與我們同行。1月23日星期五,我們三人一行走在巴黎著名的香榭麗大街(Champs d' Elysses)上,前往凱旋門(Arch de Triomphe)。我們看到人們忙於在大街兩邊掛慶祝中國新年的旗子。我們得知明天這裏將會舉行中國新年遊行。稍後,我們去埃菲爾鐵塔(Eiffel Tower)。穿過埃菲爾鐵塔,我們參加了幾百位法輪功修煉者的集體煉功活動。參加集體煉功的法輪功修煉者大多數身著「Falun Dafa」(法輪大法)的黃色毛衣或夾克。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向我們證實了第二天將舉行中國新年遊行活動。

第二天中午時分,我們一行三人前往香榭麗大街參加新年慶祝活動。我們在人群中走了大約三個多小時後,大約十數個武裝警察在大街上將我們攔住。這時是1時30分。他們說,珊麗-盧醫生和李小姐被捕了,因為她們穿黃衣服,上有真、善、忍字樣。嘉麗醫生問為甚麼她沒有穿任何黃色的衣服也被捕了,一個警察說:「因為你幹了違法的事。」嘉麗醫生:「我做了甚麼『違法'的事?」一位警察稍後說她之所以被捕是因為她戴了一塊藍色的圍巾,上面有「法輪大法」的字樣。盧醫生:「為甚麼昨天我們這身裝束沒問題,今天不行?」警察:「昨天合法,今天不合法,我們收到命令抓所有穿黃衣服的人。」

盧醫生對警察說,法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是自由的土地,我們是美國公民。其中一位警察說,「法國不是民主國家,法國就是法國」。盧醫生問其中一位警察,「你知道法輪功修煉者是最安全的人嗎?他們總是那麼的和平,他們從來不使用暴力,即使他們在中國被虐待折磨的情況下」。這位警察點了點頭。盧醫生繼續對這位警察說,「警察這樣做只能傷害更多的人」。這位警察無言以對。

嘉麗醫生告訴警察我們是在巴黎停留一天的旅遊者,我們在前往瑞典的旅途中,我們的航班將於下午 7 時起飛。嘉麗醫生告訴警察我們需要在下午2時離開,以便收拾行李並且準時抵達機場。警察則對我們說,「你們被拘捕了」,但卻沒有給出任何對被捕理由的解釋。嘉麗醫生反覆要求他們讓我們離開,否則我們將錯過航班,但是每一次我們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或者甚麼答案也沒有。

稍後我們向他們講述法輪功遭受的迫害以及法輪功修煉者是和平的人士,一位警察告訴我們說,他們「接到命令拘捕今天所有穿著黃色衣服的人」。

我們反覆告訴他們我們是美國公民;我們剛剛抵達巴黎,並不知道穿黃色衣服將成為問題。然後,一位警察打了一個電話,接著他們向我們索要我們的護照。不久,另一組戴頭盔和身著防彈背心的警察向我們衝了過來。他們從二輛警車中衝出,幾分鐘後將我們帶到一個大的白色警用旅行車上,該車車牌號碼為#75N-91900。這輛旅行車停在Rue de Verne和Rue de Bassano,離香榭麗大街只有幾米遠。我們被扣留在這輛旅行車上直至下午4時。

嘉麗醫生要求使用洗手間。她被告之因為她正被拘留,因此不能使用洗手間。當Galli醫生第二次要求使用洗手間時,坐在駕駛位上的警察在她說話的時候拉下了面前的窗子。我們幾次要求讓我們打電話給美國大使館,但是他們一直都說因為我們正被拘留的緣故,因此我們不可以和任何人說話或者前往任何地方。

當我們被帶進警車裏時,我們發現一對德國夫婦和三位中國學生已經在車裏。這對德國夫婦,太太因為手中有一些法輪功的小旗被拘留,先生是德國人,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也被拘留。他之所以被捕是因為他拿著他太太的護照,在他的包中有法輪功的資料。三位來自中國的大學學生也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因為打出一幅上有中文和法文的「北京大學自行車協會」字樣的白色橫幅也被拘留。 警察告訴我們他們不懂中文,他們不得不等翻譯前來。

下午4時左右警車將我們帶到一個警察局。一位警察告訴嘉麗醫生他們將要把我們帶到16 街的一個警察局或者是第16區的警察局。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是街警察局還是區警察局。但是警車在Invalides上開了一會,然後向右轉至Rue De Maune上。不久警車在中心警察局門前停下,警察局大門上有一個很大的號碼116。我不知道警車是否在途經Rue De Maune後拐了彎或者是還在同一條街上開。

在警察局裏,我們被告之排成一行,不能交談。警察仍然拒絕讓我們打電話給美國大使館,嘉麗醫生在使用洗手間之前不得不等候更多時間。警察還記錄了我們的美國護照,姓名和在美國的家庭住址。

盧醫生被帶到警察局的二樓,因為她第二次拒絕交出她的護照。她不清楚警察的目的何在。她對警察說,「我沒做任何錯事,我不會簽任何東西」。一位女警察將我帶至二樓與一位明顯更高級別的警察官員交談。他穿著平民的衣服,他告訴我他們需要檢查我的護照,我不需要簽署任何東西。他還表示,因為警察沒有使用手銬,他們並沒有拘留我。

3個半小時後,沒有任何對被捕理由的解釋,警察釋放了我們。我們離開警察局的時間是下午5點。

我們認為我們的以下權利遭到了侵犯:活動的自由,非正當理由不得被拘留的權利,與律師聯繫的權利,與美國駐法國大使館聯繫的權利,個人自由的權利,遭到侵犯的個人自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在多次請求下仍不允許嘉麗醫生上洗手間,以及把我們當作犯罪行為人加以對待。

作為一位美國公民,我們從來都不感想像這種事情竟會發生在一個遵從民主政治和基本人權的自由國度──法國從18 世紀起就以追求民主政治和基本人權而聞名於世。我們特此要求法國政府對這類非法的拘留事件,以及以穿著黃色衣服就是「法輪功」為由對我們進行錯誤對待的荒謬事件進行調查,並且向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公開正式道歉。對法輪功修煉者修煉權力的限制是對公認的國際法和協定的公然違背,以及對基本人權價值觀的藐視。因此,面對這些侵犯,我們除了表達我們真誠的關注以及維護我們的基本人權之外沒有其他的選擇。

真誠地,

韋韋安娜-佳麗,醫學博士,美國公民
珊麗-盧,醫學博士,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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