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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年迫害好人受難 仇恨宣傳離間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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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我是江西省九江縣大法弟子。我是97年得法,沒有修煉前我是有多種疾病的,長年吃藥不見效,非常痛苦。

自從煉上了法輪功後,我身體好了、家庭和睦了,鄰里鄉親看到了法輪功給我帶來的好處,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要不我早就不在人間。

從99年7月20日那天開始,江氏流氓集團及追隨者就再也不准一個人在外面煉功了,連說真話都不讓,在哪裏都不能說真話,我想唯一的辦法就是去北京上訪。我是受益者,我需要法輪功、需要「真善忍」,我們沒有半點政治目的,都是善良百姓。

2000年底我就去了北京想討個公道,沒想到去了就被抓,那裏抓的人特別多,一車一車往外送,每車都裝八九十人。把我送到密雲縣看守所分流到一個派出所,所長叫胡志權,30多歲,那裏共有好幾個人輪流逼供,要我說出地址,我不說就叫我把棉衣和鞋脫下,赤腳站到整天沒有太陽的地方,那裏的冰有三寸多厚,站在冰上手反銬在樹上,整了我一下午我沒有說。到了晚上又要我到冰上去站,我就不去,所長大叫起來,馬上一夥人就圍上來要扒下我所有的衣服,當時我害怕了,我就把地址說了。於是它們把我送到密雲縣看守所關了兩天,由我當地派出所和鄉幹部到我家要了3000元錢到北京去接我,接回下火車就送進了看守所關押。

其間有一次縣幹部去採訪我,我說,我師父一直叫我要做一個好人,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他們問不下去了,就走了。這次關了42天又轉到洗腦班進行洗腦一個月放回。共收了我700多元錢的生活費。回家個把月時間,2001年4月底有一天晚上公安局惡警方守衛和韋勇來我家,說你到局裏去有一點事,我問他要多長時間,他們說五分鐘就可以了,我就去了。沒想到是騙我的,去了又送進了看守所。一科科長李建華威脅我要判刑,要不就給五到八千元錢。那時我身體不太好,我70歲的老母親非常擔心,到處找人求情。那次關了13天,我母親對公安局說沒有錢,最後交了3000元錢放我出來。

在那段時間我過了一年不是常人能忍受的日子。在家裏遭親人誤解:丈夫一年不理我,我還是對他很關心,因為他是開車的,也很辛苦,10天半個月回來一次,無論他怎麼不理我,我還是非常關心他,有一天他沒有起來吃早飯,我怕他餓壞了胃,我就用瘦肉和雞蛋放一起煮了一碗,送到床邊叫他吃,不管怎麼叫他就是不吃,我問他為甚麼不吃,他說怕我放毒藥,不敢吃。就連我兩個女兒都在背後說,我們倆晚上一定要把房門鎖緊一點,怕媽媽晚上把我們倆都殺了;遭不明真象的人欺侮:有一次我到菜地裏去,走到路上遇到一個叫劉安國的老頭,他對我就是一腳踢過來。我問他為甚麼踢我,他說你是壞人。他女兒也是修煉人,他連他的女兒都不要,生生送給610關起來折磨得下肢癱瘓。這一切都是那個恐怖的國家主席江××謊言宣傳造成的。

2002年2月份就是大年三十晚上,整個縣城都被警察包圍了,滿街站的都是黑衣人,全是抓大法弟子的,一家一家的抓,到我家是晚上3點鐘,公安局方守衛帶一夥人捶門,我丈夫在家堅決拒絕開門,他們沒辦法在外面站了半天走了。

2003年4月30日上午,又新上來一夥惡警對我瘋狂的鎮壓開始了。上午岷山鄉幹部徐××還有一個年青幹部配合新610頭目出陣,到我家來,那個610頭目陸龍來騙我說是鄉里黃鄉長要他來看看我,不到10分鐘公安局又上來幾個人,他們就要開始動手,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抓我,當時我19歲的兒子在家,就制止他們不讓抓人,他們就都對付我兒子去了,我趁機走脫了沒有抓去。那個610頭目陸龍來就瘋狂的打我兒子,那時圍上來好多鄰居說不能打孩子,制止了他們。要不然那天我兒子要被打傷的。惡徒馬上又叫來了很多警察開始抄家,把我整個房子抄得底朝天,我女兒房門是鎖上的,他們把我女兒門用腳踢破了,抄後就準備抓我兒子,我兒子到三樓從三樓跳下去跑了。他們還將我在網上通緝,從那天起我就有家不能歸,不能享有正常公民的生存權利。我兩個女兒加上一個外甥,三個女孩都上高中沒有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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