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白山市撫松縣李瑞香、瑞珍姐妹進京上訪遭迫害自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7日】我們是李瑞香、李瑞珍姐妹倆,吉林省白山市撫松縣泉陽林業局大法弟子。

2001年11月18日,我和姐姐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天安門被抓,警察用警車強行把我們帶到前門派出所,進行了一天的迫害。逼著照相,不照就揪住頭髮使勁往牆上撞,利用流氓罵髒話,連上廁所都不讓去。當天晚上,惡警把我們33人(全部是大法弟子)帶到門頭溝分局進行體檢,體檢完了進行分流,兩人一組,我和姐姐被分到門頭溝公安分局。

整整兩天的審訊,問「你們從哪裏來?叫甚麼名字?說了就放了你們」,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抵制迫害,不說姓名。他們就給我們戴上手銬吊在暖氣上一頭一個,還對我們拳打腳踢,後又把我姐姐帶到另一個地方,也沒出分局院內。過了挺長時間才帶回來。接著來了一個領導說是處長,他說:「把你們的地址留下我們上報,你們就回家,在家好好學和練功都行,我們不這樣我們就得下崗,這樣兩全其美。」我說「你們不能騙我們,如果你們騙我們你們就得遭報。」他說:「我們決不能騙你們,我要是騙你們我就變成烏龜。」他還在桌上用手比劃著烏龜的樣子。就這樣我和姐姐把姓名、地址告訴了他們。當時把我們倆分別各自帶一個屋裏審。我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叫處長的人正在大口大口地嘔吐,因為他騙了我們,當時就遭報了。

門頭溝公安分局惡警們不但不放我們,還把我和姐姐送進了門頭溝看守所關了3天,然後由當地去領人。當時有泉陽林業局政保科科長宮世順、王彬、馬桂芳,還有姐姐單位的女同事,他們在去北京之前去了我和姐姐單位各借了3000元錢做路費。他們把我和我姐姐用手銬銬著一起押回泉陽看守所。回來之後宮世順、王守亮等幾個警察抄了姐姐和我的家。

回來後,他們把我和我姐姐關進了泉陽看守所,在那裏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寒冬臘月屋子裏非常冷,被子褥子是兩層布,晚上凍得睡不著。在看守所裏,有的警察喝酒,喝完酒已經到睡覺時間也不讓我們睡覺,再把人喊起來讓起來坐著。我被提審了半個多月,在那裏整整關了一個月,放出來時還讓交2000元錢押金,還給定罪取保候審兩年。保人是我弟弟,他們還經常找我弟弟說:「出了問題,你就下崗」,特別是在十六大期間他們要抓我和姐姐去白山洗腦班。他們不論白天黑天經常到我和我姐姐家騷擾,就連我女兒他們也不放過,經常去找麻煩,攪的我們全家不得安寧。二所所長唐元章還有宮世順、王彬,還有幾個不認識的幹警來我家抓人,還和我丈夫吵了起來,被我丈夫轟了出去,結果沒抓著。在這種情況下我和姐姐被迫流離失所在外,避免強制洗腦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