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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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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8日】我是97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從修煉一開始,我就深深地感受到大法的神奇與超常。他使我的身體健康,更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然而,在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以莫須有的罪名栽贓法輪大法,打壓法輪功學員。99年10月,我抱著修煉人祥和的心態,抱著對社會和人民負責任的態度,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結果我被市公安局非法教養三年,送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

在那裏,我切身感受到這場迫害的殘酷與邪惡。在那裏被關押的每一名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非人的虐待與折磨,以致那裏的空氣都使人感到憋悶不堪。大法弟子隨時都可能被惡警和刑事犯人打罵和體罰。犯人在惡警的唆使下,可以隨意打罵我們,他們之間幹著錢權交易的醜惡勾當。我們和刑事犯人吃住在一起,惡警叫兩個刑事犯人看管我們一個人,時時不離開。吃飯、睡覺看著,甚至上廁所也看著。不准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在伙食方面,早晚都是玉米糊、又硬又粗的窩頭和蘿蔔鹹菜。而且,每天必須去車間幹活,從早晨六點半一直到晚上九點鐘,活多時要幹到半夜十二點鐘,完全是超負荷的生產勞動。幹活時,手的動作稍慢一點,隊長和帶工(刑事犯人當帶工)就找到你,輕則謾罵,重則毆打。一天下來,累得不想吃東西。

回想在那裏的三年時光,只有恐怖和勞累。對我迫害最厲害的一次是在2000年8月。一天,姓董的惡警和姓張的惡警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已經入所半年多了,應該醒悟、轉化了」。我堅定的說:「我修煉法輪大法,按宇宙『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沒來教養院之前,我在工作單位任勞任怨工作,時時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沒有犯罪,要轉化到哪裏呀?」那個姓張的惡警說:「不轉也得轉,今天你不轉化不行。」說著,叫刑事犯拿來繩子,喝斥著說:「坐下」,把我按在地上,用繩子把我的雙腿捆在一起,把手背到後邊去,用繩子捆起來。她們兩人每人一支電棍,一支長的,一支短的。姓董的惡警開始電我的腳心,姓張的惡警電我的後背。當時,我的心裏只有一念「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寧可承受這痛苦,也不能說違背良心的謊話」。姓董的惡警又開始電我的左胸,姓張的惡警電我手心。不知道電了多長時間,電棍沒電了,她倆才罷休。當時是夏天,我穿著單衣,電過的地方發出糊焦味。姓張的惡警說:「你不轉化,以後天天這樣電你」。說著,把電棍插到電源上充電,用這種卑鄙手段威脅我,以達到讓我放棄修煉的目的。第二天,我的腳心和後背劇烈的疼痛,電過的地方起了許多水泡,走路非常困難。說是這樣,他們還叫我去車間幹活。晚上睡覺我不敢平躺著,怕後背壓在床上。幾個月後,我的傷口才癒合。

這件事已經過去三年了,但歲月抹不去它帶給我的心靈創傷。在這裏,我要告訴所有的世人: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老師是清白的。不要聽信國內媒體的謊言,我們只是修煉的人,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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