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揭露中國監獄和勞教所奴工生產的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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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日】看了明慧網上登載的《中國「衛生筷」和勞教所的奴工生產》一文,我覺得海內外大法弟子可以在揭露這種迫害方面進一步配合。

1、大陸大法弟子可以將各地這方面的信息繼續發給明慧網,由明慧網編輯整理;

2、明慧網可將所收集的信息按內容、按地區等編輯整理,文章可有長有短,以便大法弟子投寄或發送;

3、對於揭露供國內消費產品的奴工生產的文章,我們一方面可以寄給或發給國內媒體和普通百姓,一方面可以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向中國司法部等國家機關反映。(據報導,中國已在2003年9月起開始在6省推行「監企分開」的改革。)

4、對於揭露供出口的產品生產的信息,比如前幾天有報導說麥當勞的一些產品就出自於中國監獄,我們在有一定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向相關國家的相關部門提出調查請求。比如在美國,美國海關總署是調查監獄勞工產品輸入美國事件的主要執法機構,它的主要授權源於美國法典19章1307節。該節禁止進口完全或部份由囚犯、強迫或契約勞工生產的商品。此外,美國海關總署還負責維護美國法典18章1761節。該節是禁止輸入囚犯勞動產品的主要刑事法規。根據上述法規,美國海關總署證實了有關過去9年裏中國監獄勞工產品輸入美國的三項指控。另外,我們可以將這方面的情況寫成文章,投給西方媒體。

不當之處,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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