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揭露某些公安、司法人員不惜以舞弊行為,掩人耳目,陷害大法的行徑,我把事情發生的前前後後,如實的寫出來,看到底是誰殺了杜寶蘭?這所謂的「自殺」背後還隱藏著甚麼樣的陰謀?
2002年5月17 日(星期五)晚上7點20分左右,杜寶蘭下樓時被等在門外的李一明(我的前夫)堵在樓外,並很快被報了警。「110」很快就到了,杜寶蘭被強行綁架到車上。約30分鐘後,我又被他們從家綁架到車上。我上車時,車裏很黑,沒有看到杜大姐的臉。只見她躺在車的後座裏,在不停地嘔吐。
我們被送到巡警隊後,分別被關在兩個不同的房間裏接受非法提審。
一段時間後,聽到提審我的警察與對過的警察的對話:「你們幹甚麼去?」「帶她上廁所。」後來就又聽到有人喊跳樓了。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甚麼 ,這是真的還是有人故意在喊。我於是就想往外跑好看個究竟。這時屋內的兩個警察趕緊給我戴上手銬,把我嚴管起來。又過了一會,上來了兩個警察,我問:「我那個大姐怎樣了?」其中有一個人說:「沒死,還動呢。」這以後又發生了甚麼 ,杜大姐怎樣了,我都不得而知。5月18日凌晨2點多,凌河分局的「110」把我送到市第二看守所。
5月20日,我被帶到第二看守所的一個地方去提審。只見這兒的門牌上寫著「律師事務所」。我很奇怪,心想:「怎麼還給我請了律師?」進屋後,見到兩個(一男一女)不明身份的人問我,「和杜寶蘭來時帶戒具沒有?」我一時間沒明白甚麼意思,就說:「沒戴。」還問「公安打你沒有?」我說「打了。」但他們並沒有記。接著他們又問我來這發生了甚麼。我把上面聽到的事情說了一遍後,他們就讓我在筆錄上簽字。當時我拒絕簽字。但那個男的卻說:「這是你自己說的,為啥不簽?這只是例行手續。」我當時沒加思考,就在上面簽了自己的名字。
但,萬萬沒想到,有我個人簽字的筆錄上因為提到了從警察嘴裏說出的「跳樓」二字,竟成了他們誣陷說杜大姐是「自殺」的唯一佐證,也成了杜家敗訴的直接原因。我更沒想到的是,這時杜大姐已經離開我們有三天了。正是在這三天裏,他們為了掩蓋殺人罪行,執法犯法,用最卑劣的手段欺騙我的單純和善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有我簽字的筆錄大做文章,用以佐證他們的謊言。並把他們的主觀意志強加在我的頭上,讓杜大姐的家人認為我承認了杜大姐是「自殺」。一方面他們既逃脫了罪責,又挑起了杜大姐家裏人對我的怨恨。現在才明白:為甚麼在我本人沒請律師的情況下,律師卻主動上場,為的是他們的掩蓋更有效。
81天後,我才被釋放出來,回到家裏我才知道當時杜大姐的家屬曾對公安局提出了幾個疑點,其中有:
(一)頭部動脈處的洞是怎樣造成的?
(二)胳膊上纏著的紗布在掩蓋甚麼?
(三)為甚麼不讓搭靈棚、不准開追悼會、不准向人們說明真相?並且以找來記者上電視宣傳說是「自殺」、認定「反革命罪」相要挾?
(四)為甚麼不讓家人見杜寶蘭的屍體?
(五)在沒有徵得家屬同意情況下,為甚麼把杜寶蘭的屍體強行火化?
對上述疑點,他們曾有過解釋:動脈處的洞是由於跳樓時,周圍的障礙物碰傷的。為洗雪大姐的不白之冤,我曾專門到他們所說的「110巡警隊」的「出事現場」仔細查看,在那兒根本沒有看到他們所說的任何障礙物。
帶著疑問,我又去醫院詢問有關人員,以對杜大姐的死因再做考證。但均遭到拒絕,唯一的理由是:「不想失掉飯碗。」在這件事情上,醫生的拒絕回答,以及醫生的「不想失掉飯碗」又意味著甚麼?是誰在給醫生施壓? 施壓的原因是甚麼 ?這裏又隱藏著甚麼樣的險惡?如果真的是「自殺」、杜寶蘭的死與公安沒有關係,他們又何苦向醫生施壓?其實,看到這裏,人們已經明白:是誰在殺人、是誰在掩蓋、是誰在構陷!
我們相信,總有一天,真相會大白於天下,杜大姐的不白之冤會得到昭雪;迫害她的惡人會受到正義的審判和天理的懲罰!
在杜大姐被迫害致死一年半之後,我徹底明白了:由於當時自己有很多常人心,在魔難面前沒有保持清醒的頭腦,沒有用大法給予的智慧及時識破邪惡的醜惡嘴臉和骯髒的手段。
我的筆錄簽字被公安局的不法人員利用,不但使惡者殺人後逍遙法外得理直氣壯;還給杜大姐的不白之冤抹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同時給杜家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更讓我感到愧疚的是,自己的行為讓邪惡鑽了空子。
今天我把事情發生的前前後後寫出來,讓那些執法犯法的「警察」的惡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世人,也讓家鄉人明白是誰在害人,是誰在嫁禍於大法弟子。
並且在此嚴正聲明:公安局用來掩蓋其迫害真相的、有我個人簽字的筆錄一律作廢!
聲明人:段君
200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