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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惡警杜恆志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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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4日】我是一名護士,96年幸得大法,從此走上了修煉的道路,身心得到了淨化,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在常人社會中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在2000年1月16日下班後,利用個人休息時間,與二位同修進京上訪,當我們到天安門廣場時,有一巡警問:你們是護法的嗎?我們僅答了一個字「是」,就被關進了廣場派出所的一個大鐵籠子裏。裏面關了很多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大家互相切磋,講著證法、洪法的事。

那裏的警察也很邪惡,有的大法弟子因不說出自己的名字和住址,就被打,抱頭面壁,不許說話,不許動,不許大小便等。有的大法弟子已被關了好幾天了。我們被當地公安帶回,強行拘留,我被拘留13天,無條件釋放。

在2000年11月某日,我與同修再次進京證法,我們在天安門廣場附近,地下通道公園等處,留下了許許多多我們寫的法輪大法好和粘貼等,我們順利返回。

在2001年1月18日(臘月二十四)包我之人梁少先將我騙到單位,說領導找我談話,我到單位一看,是他們與政府辦公室人員要強行送我去拘留所,辦所謂的洗腦班,怕春節期間上北京。我沒有配合他們。師父的新經文「忍無可忍」在我腦海浮現「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我為甚麼要順從你們呢?我在家呆著,還要送拘留所,也太邪惡了吧!

2001年5月份,單位領導谷文國氣急敗壞地將我上報到管轄區村派出所、610辦公室後,公安、惡警曾多次半夜來我家敲門騷擾,最嚴重的一次是2001年9月16日半夜11點多鐘,有好幾十男女惡警敲門砸鎖。我們三口人在屋裏發正念,它們把大門鎖砸掉扔到院子裏走了。隨後我和愛人離家出走。從此流離失所,被公安通緝。家中只剩下正在讀高中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愛和生活上的照料。就這樣公安還不甘心,經常半夜敲門。蹲坑,跟蹤到學校找孩子、嚇唬說「知道你父母下落不說就是包庇罪,判你刑,不讓你考大學等」。特別是「16大」期間,11月12日中午,惡警把孩子綁架到公安局24小時,同時家被抄。孩子穿著單薄的衣服被扣到辦公室暖氣管子上一宿,凍得直打哆嗦。第二天拉著孩子去親屬家找我們的下落。結果沒找到。

惡警受江氏集團的指使,開始查租房戶,抓捕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迫使我們多次搬家。在2003年,被惡人舉報,5月16日公安惡警以查薩斯為名,7、8個惡警將我抓捕。當時我在大道邊,圍觀的人很多,我就喊「法輪大法好,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做好人沒有錯。」就上來一個惡警打我兩個嘴巴子,戴上手銬,推上車。手銬扣得很緊,都扣到肉裏去了。至今還有痕跡。同時我的住處還有惡警留守,抓捕我愛人,沒抓到。住處又被抄,抄走大小收錄機一個,煉功帶兩盤。《轉法輪》書兩本,還有幾本師父新講法和真象資料等。

到公安局後,還是那個惡警,又打我嘴巴子,踢我大腿,問那些東西是哪來的。我就不回答,保持沉默,也不配合它們,心中念正法口訣,請師父幫助我。當晚六點多,他們將我送進了縣監獄,沒有吃晚飯。在晚上9點多政保科來了6、7個人提審我。還是那個惡警,上來就打我嘴巴子,讓我大擗跨,我不擗,它們就一邊一個惡警連踢腿帶踢腳,將兩腿強行擗開,抬到不能擗為止,然後它們再踏上一隻腳,踩住我的腳背,不讓動,一動就打,然後再將兩腳搬起來,將師父的法像塞到我的腳下,讓我踩,我不踩,它們就在我腳背上用皮鞋跟使勁踩和捻,還用硬塑料脫鞋跟打我腳背,同時還讓我兩臂向前伸,不伸就踢胳膊,那我也不配合它們,還有一個惡警拿煙頭燒我手背,5、6個惡警一起動手打,將我打趴下了。呆了一會兒,它們又進行新一輪的迫害。還是那個惡警,打我嘴巴子,特意薅頭髮,頭髮薅掉許多,拿泡釘扎我手指尖、手背。因我不配合它們將兩手攥成拳頭,它紮不著,就上來5、6年惡警有按住我胳膊的,有掰手指頭的,有踢腿的,邊迫害邊問那些東西是哪來的。當時我心想:就是不能說。我都受到這麼嚴重的迫害,決不能讓別的大法弟子受牽連,求師父幫我,心念正法口訣。那個惡警還在叫囂「殺人放火我們都不管,就管你法輪功,禍禍死你無處告,讓你家破人亡。」我說:你說了不算,人不治天治。就是這樣,它們也沒問出真象資料的來源,灰溜溜地走了。我迷迷糊糊,一瘸一拐地回到了監號已是下半夜了,一會天就亮了,我的臉、手、腳、胳膊、腿都腫起來了,四肢皮膚、腳背都成了青紫色,不能行走,不能吃飯,頭暈、噁心,一直臥床。它們踢的部位都很隱蔽,不脫掉衣服褲子都看不到。

號裏的大法弟子和犯人看我被惡警打成那樣,都氣憤地說:好好的一個人,被它們打成這樣,人家也沒犯法,只是煉煉法輪功,有甚麼罪,殺人放火它們都不管儘管好人,真是黑白顛倒。還有一個犯人說:等我出去後,一定把我所見到(惡人)迫害你們大法弟子的真實情況報導出去。

第二次提出來審時,還是那個惡警踢我。問那些東西是哪來的。我就說:是我在大街上向一個大法弟子要的,它問「姓啥,叫啥,家住哪?」,我說「都不知道」。我指著它說:以後我再看到你,就知道你是公安,打過我,你叫甚麼,家住哪我都不知道。它沒話說了,也不問了。就說:「她拒絕取證,不用取了,直接送走,送長春讓你坐水牢,讓你生不如死。」我說「你說了不算,你就送不走。」然後它強行讓我按右手五指手印,我就是不按,結果它們甚麼也沒得到,讓我回號。

次日,它們又來提審我,大家都說:「她被打成這樣不能動。」那獄警說:「讓你回家也不能動啊?」大家都說:那也不能動。獄警叫來一個男犯人將我攙扶出去,當走到走廊轉彎處,對面來一個人,獄警和那人說:你看杜恆志把她打成這樣。我才知道打我最狠的那個人叫杜恆志,它當時踢我時,把皮鞋都踢破了。還有一個大高個挺瘦的,長掛臉,它也很邪惡。到審我的地方一看,是我家來人了,讓我按手印放我回家。當時我眼淚流下來了,因流離失所,二年多沒與親人見面了,轉念又一想,他們是用情來迷惑我,我不能被情所動,頓時清醒了,我說手印我不能按,有條件我就不出去,讓他們把我送回去。然後又出現了心跳、頭暈、噁心、全身失去知覺。大夥把我抬上車,把我放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被抓這段時間裏外邊的大法弟子整點發正念,加持我。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在幫我,替我承受。我決不辜負師父的苦度,抓緊一切時間做好三件事,修煉上勇猛精進。

惡警指揮:於洪權
打手:杜恆志,徐少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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