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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區610和公檢法惡徒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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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福田區「610」、福田區公安分局、福田區看守所、福田區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罪行錄:(以下簡稱區610、區公安局、區看守所、區人民法院)

一、 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和勞教

1、 福田區大法輔導站副站長李建輝和妻子戴英於2000年被區人民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他們夫婦倆僅僅因為李建輝的副站長的「名銜」,就被冠以「組織擾亂公共秩序罪」而投進監獄。
2、 法輪功學員王仁靜和張某,因將關押在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喻某寫的申訴材料上網披露,被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四年。
3、 五名年輕有為的法輪功學員周磊、劉振銘、晁昊、莊文舒、黎福林,為了打破輿論封鎖,讓深圳人民知道法輪功的真相,於2000年11月在深圳高交會館附近的高層建築上拋撒真相傳單,被區610、區公安局、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7年-15年有期徒刑。
4、 法輪功學員鄭宇燕,於2000年被抓後,先後在廣東三水婦教所、三水勞教所、深圳市婦教所輾轉迫害,超期迫害至2003年5月才釋放。2004年1月又被區公安局和區610非法綁架,據知情人稱,此次福田區司法系統妄圖將她判刑。福田區法輪功學員被勞教迫害的人數眾多,具體人數尚無法統計。

二、酷刑迫害

福田區看守所臭名昭著、罪惡累累。凡被關押在此的法輪功學員都受過非人的折磨,最常見的折磨方式有:
1、 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騷擾,隨意侵犯學員的自由權、說話權。
2、 利用重刑犯狠毒地打罵、侮辱學員。
3、 對堅持煉功學法的學員用繩子綁住手腳、用透明膠布粘住嘴,或用廁所抹布、髒襪子、髒內褲塞嘴。
4、 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上腳手鐐、關禁閉、幾天幾夜不許睡覺,冬天不給衣服穿。
5、 對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

開始灌食時,惡警先是指使男犯人對學員進行野蠻灌食。這些犯人身強體壯,心狠手辣。他們經常是五、六個人對一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灌食。他們將學員推倒在地,強行按住不動,然後將竹管插進學員的嘴裏,直達胃部,並捏住鼻子進行灌食。這些犯人毫無灌食經驗,用這種及其危險的方式經常使學員窒息甚至出現生命危險。

後來就讓兩個獄醫灌,這一男一女年齡都在50歲左右,更為陰險狠毒。經常揚起鼻飼管(從鼻腔通到胃裏的紅色膠皮管),陰陽怪氣地威脅學員:「這條管子,患乙肝、愛滋病的人都用過,你們染上傳染病我們可不管。」一次,男獄醫為了給集體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來個下馬威,將第一個被灌食的學員按倒在地,先將鼻飼管插入胃裏,再將竹管插到咽部,使學員極其痛苦,直乾嘔,他們把加了濃鹽的牛奶倒進竹管,學員的口、鼻都上不來氣,差點被憋死,該學員當天就胃出血,據獄醫自己說給打了「止血針」,打完針後學員又拉血尿。

三、人格侮辱

2000年底,江××竄到深圳,竄深當天,福田區看守所的惡警發瘋一般,闖入每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倉,女管教張某、李某及「牢頭」強行扒下女學員的衣服,有的扒得只剩條內褲,強迫學員穿囚服。女管教親自動手,將不配合的學員頭髮扯住往硬板床上撞,下手極其狠毒。同時闖進來的幾名男惡警和看守所「領導」指使這罪惡的場面,不但冷眼旁觀,而且對看不順眼的犯人也大打出手。另有兩名女學員只穿著內衣、內褲被拉出監倉,在光天化日之下罰凍、罰站。

惡人榜:

王翔(音):男,原福田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後由於迫害法輪功賣力而深得上級賞識,現已上調到市公安局任處長。此人心狠手辣,福田區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是經他手被判刑、判勞教、拘留的。他曾毫無理智地對一位法輪功學員說:「我死了變成石頭也要轉化你。」
地址:深圳市解放路深圳市公安局

黃濤(音):男,福田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自99年7.20以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此人品行惡劣,和王翔一起幹了許多傷天害理的壞事。
電話:0755--82718033
地址:深圳市福民路123號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

福田區610辦: 初文波(主任)
辦公室電話:0755-84461598
84461599
手機:13902939916

另: 深圳市南山區610辦
王立(主任) 辦公室電話:0755-26563676
手機:1380222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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