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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鄉市客車廠女退職工人所經歷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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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我今年53歲,原來河南省新鄉市客車廠退職工人。因長年多種疾病纏身,廠方給我辦了退職。1998年有幸走入法輪功的修煉活動,很快全身病痛不翼而飛,身體健康,心胸變得坦蕩而祥和,以「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處處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我的親人和朋友們、街坊鄰里從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超常與神奇,不少人也紛紛走進法輪功的修煉中來。

但好景不長,99年7月20日,電視、廣播、報紙等所有的宣傳媒體突然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進行栽贓誣陷,24小時滾動式地播放。我震驚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堂堂的一個政府怎麼在公開撒謊誣蔑好人呢?我所熱愛的國家怎麼這樣啦?冷靜下來我才明白,是盜取國家三項首職於一身的江××小肚雞腸,強烈的妒忌使它不允許這麼多好人聚在一塊兒,利用手中的權力造謠欺騙民眾,從而掀起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

每個有良心、有正氣的人都應該挺身而出說句公道話。然而,太多的老百姓被謊言所矇蔽,江××集團高壓恐嚇,不允許民眾了解真相。我害怕家庭和親人受到牽連迫害,沒有及時站出來說明真相。法輪功好不好,法輪功修煉者最有發言權。

一、看病人惹出禍端,遭拘留實在太冤

99年11月份,過去在一塊兒煉功的老段病了。他老兩口70多歲了,煉功後全身病一掃而光。他們都不識字,失去了煉功環境,病又上身了。我和功友得知,就一同去看望。到他家剛坐下不多會兒,新輝路派出所副所長韓秀雲,帶著兩個人(在派出所幫忙的,男的叫小代,女的叫小彭)把我們連同老段的老伴兒一起抓到了派出所。整整一天不叫我們回家,也不叫我們吃飯。老段的老伴急了說:「人家去看看俺就把人家抓起來,俺老伴病著沒人管,又不叫回家,你們還講不講理?還有沒有良心?」派出所惡警還是不放我們。直到天黑了,才叫各自單位把我們接走。

我被客車廠書記王清仁、王樹海帶到廠保衛科關了3天。當天晚上小代拿拘捕證叫我簽字。我覺得好笑,怎麼連做人的最基本權利都沒有了?我去看望病號是人之常情,派出所居然要抓我坐大牢。

第三天下午,派出所指導員李永來到我廠與我談話,打著官腔一頓喝斥。晚上,廠書記領著我到派出所,他再三叮囑我千萬別吱聲。副所長韓秀雲讓我答應3條保證才能放我回家:一不進京,二不串聯,三不宣傳。我為了回家違心地同意了,但此時比打我還難受。這種侮辱使我的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我覺得失去了做人的尊嚴,以後我還怎麼有臉去教育孩子說實話?同樣是公民,別人能去北京,我為甚麼不能去?串聯?難道去看看病號就成了串聯?

大法使我學會了做人,大法能教育人,能使社會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對國家、對個人有百利無一害,為甚麼不讓說?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們最有發言權,為甚麼不讓我們說出實情?這不明明與××黨自己所宣傳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相違背嗎?

二、文化宮煉功被抓,背銬折磨十晝夜

2000年5月份,新鄉市文化宮展覽誣陷大法的圖片,命各單位機關、大中小學生排隊去觀看,謊言毒害著不明真象的世人。我們看在眼裏,痛在心上。我們不忍心也不允許江××的謊言這樣毒害我們新鄉的父老鄉親!5月13日,100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在市文化宮煉功,我們想把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告訴新鄉市各級領導、告訴新鄉市人民。

我們被非法抓捕了。我被送到拘留所關押15天。5月18日上午,派出所指導員李永來、幹警臧巨富把我和其他3名功友非法提到派出所。在車上我們背法,他倆就罵。在值班室,有人問我,我答著話。李永來進屋就照我臉上打了幾耳光,把我們4人銬在4個地方。我被站立銬在一樓樓梯的欄杆上。這一銬就是10天10夜。

看管我的是副所長郭循忠,白天銬一天,晚上12點就把我打開手銬帶到他屋裏問話。他們所講的都是媒體上的那些謊言,我剛張口說實情,郭就說:「你還宣傳你們的法?專政。」又把我銬在欄杆上。2天2夜沒讓我吃喝,也不讓上廁所。

第3天早上,銬在2樓的功友許東生的母親送飯來了,打掃衛生的老頭兒給他打開了手銬。當走到我跟前時,我請他給我打開手銬上個廁所,打開後我剛走到廁所門口,被值班幹警擋住了,不讓我上廁所。8點上班後,我對郭說:「我絕食抗議,爭取我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吃喝拉尿。」郭說:「你絕食,餓死你拉倒。」

這時我想到我們是修煉人,老師教我們對誰都要善,時時處處都要做個好人,遇事先找自己的不對。我內心檢討了自己的不對之處,加強正念。過了一會兒他說:「你有事找值班室。」中午他親自到我家通知我愛人送飯。2天2夜不讓我吃喝拉撒的荒唐事結束了。

一天深夜,郭循忠來到我跟前,帶著一股酒氣,他罵著,用手打打我的臉,威脅地說第二天要怎麼治我,並叫我旁邊銬著的一個年輕孩子(不煉功的打工仔)隔5分鐘跺我一腳,不跺就治他的事。那個男孩嘴裏答應著,但他看我這麼善,又給他講了許多做人的道理,非常敬重我,一腳也沒有跺我。

由於我被銬在一樓,全所的人來來往往都經此處。當時人們都不知法輪功是甚麼,全是聽信了造謠媒體的宣傳。我給他們講真象也不聽,還劈頭蓋臉地罵一通。當然也有同情我們的。最壞的要數在派出所幫忙的小秦(家住新輝路東街),他把我雙手背銬,腳不沾地,懸空吊在欄杆上達2小時之久,後來郭叫他把我放下時,他還推三拖四找藉口不放下,說沒有鑰匙。我的雙手腕被銬爛,雙手浮腫黑青,兩腳腫得鞋都穿不上了。

更痛心的是,我的親人來看我,姐姐妹妹和70歲的最疼我的大哥眼睜睜看到我被他們折磨,大哥不忍心竟雙膝跪下要我低個頭好回家。我說:「我沒有錯,我不能再說假話了。」

那時的情景就是鐵心腸的人都會掉淚的。但韓秀雲帶領她的一幫打手,反而變本加厲,嘴裏呵斥著又將我雙手背銬在欄杆上還往上提,我的親人們哭成了一片。

在這10天10夜中,其中有兩天兩夜把雙手背銬在一樓窗戶的鐵欄上。我的雙臂懸架得疼痛難忍,就把腳立著減輕兩臂的疼痛,只一會兒,腳又疼得受不了。只好再兩臂懸架起來,等胳膊疼得撐不住時就再用腳立著……就這樣反來復去交替著,兩天兩夜啊!我疼得一秒也不能閤眼。

三、手銬自動開了,在手腕上像沒牙一樣扣不住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揭露江氏的謊言,喚醒世人的良知。做的是最正的事,不應該遭到這樣殘酷的迫害。

那天晚上,我的手銬不知甚麼時候掉了,我去上廁所,一會兒有人發現人沒了,大聲喊著:「人呢?人呢?」我說:「在廁所裏呢。」他們問我誰給打開手銬的,我說是它自己開了。他們都說是我用功能打開的。

李永來等幾人又把我雙手背銬在欄杆上,說:「給她上上保險。」結果到了第7天頭上,白天銬得好好的,每到夜裏我的手銬就自動開了,我趁他們睡覺時煉功,煉完功,我有時坐下來玩手銬。把它扣上,試試拉不開。再緊一扣,還是拉不開。可戴在手腕上像沒牙一樣扣不住,嘩啦就掉下了。

15天後我們才被放了,但派出所叫我與許東生天天到所裏報到。我們當時想,他們都是被矇蔽的,正好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們主動給所裏打掃衛生,抹桌子、掃地等,在幹活中一個個地給警察們講真象、講法輪功的實際情況,他們絕大多數都改變了當初的態度。我們的付出沒有白廢。

四、任意抄家,隨意扣押

2000年6月份,派出所韓秀雲、劉德勝領著6、7個人非法抄了我的家,書桌、衣櫃、床上床下到處翻,把我家弄得一片狼藉。

2001年大年29晚,居委會的香雲敲開我家的門,不一會兒派出所的人來了,叫我上所裏去一趟。當時我正煮肉忙著,沒去。正月初八吃早飯時,副所長張忠發和秦X到我家,說「到所裏說兩句話就叫你走。」我信以為真,但到派出所後說甚麼都不讓走。

所長張辛說:「我們上北京幾趟去找你,花了多少錢誰出?」我說:「哎,我問你們上北京找我,是誰叫你去的?是俺家托你去的?」張說不是。我說:「是我叫你去的,還是北京來人叫你們去的?」張說都不是。

我說:「既然都不是,你們是吃飽了撐的啊?你們拿著國家的俸祿,沒事可以找藉口進京城玩玩,真是飽漢不知餓漢飢,我們下崗還沒飯吃呢?我問你,以後我還敢不敢在家呆啦?我在家,你們隨時都可以把我提來,隨便找個藉口就可以扣押我。」他們也自知理虧,放我回家了。

那時候,派出所、單位、辦事處、居委會不時來家騷擾,今天規定不叫這、明天規定不叫那……我膽小怕事、心地忠厚的丈夫嚇得整天提心吊膽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五、牢獄絕食35天,抗議江犯害無辜

2002年16大期間,全國各地對法輪功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11月份,新輝路派出所的陳紅兵、韓秀雲等人晚上來我家騷擾,為了阻止他們行惡,我不予開門。11月7日中午我去給在廠值班的丈夫送飯,他們把我半路劫持,抓到派出所。陳搶了我的鑰匙,私自打開我家的門,帶領一夥人非法抄家,把我兒子剛從學校帶回的電腦、學習光盤、英語磁帶等,還有我家的雙卡錄音機、幾個單放機,所有的大法書籍和資料一併抄走(至今一年多了,除了我兒的電腦,其餘的都未退還)。

陳當天下午把我送新鄉市看守所,新華分局一科科長賈同勝也在場。我被幾個犯人抬進了號裏,他們都說:「我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你看看你們的人。」原來鐵路上的一名功友(肖淑君)已被抓來10多天了,她進來時一幹警打她打得很厲害,叫兩犯人拽著她兩隻胳膊,那惡警照肖臉上狠勁的打,把臉都打變形了,又給她戴了10天套銬(腳鐐手銬弓腰扣在一起)。我進來時剛給她摘下,她的腳腫得穿不上鞋,兩手也腫得老大。

我們只是煉功做好人,而江不叫我們煉功,還要給我們造那麼多謠,甚麼髒水都往法輪功身上潑。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揭露江的謊言,告訴老百姓真實情況,我們沒有犯罪,是江在犯罪,我們不該進牢房。我一切都不配合,絕食抗議江氏之流對我們的迫害。那次新鄉市抓了不少法輪功學員,有的送洗腦班,有5人關進了看守所。我們一起絕食抗議。

有一天,我被拖去灌食,李所長說:「老趙,你得配合我們,我們無權放人呀!」我說:「所長,從抓我來到這兒,一切都是違法的,都是迫害。我們沒有罪,把我們都放了吧。」所長扭頭走了。我給所長寫了信,並找機會給了他。信中說:我之所以不配合你們原因有三:一是抗議江氏之流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實,我們和你們一樣,都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唯一與你們不同的是,我們多了一份正義,敢為真理不畏強暴,為真理寧折不彎,為真理敢於捨盡一切。我為甚麼要絕食?就是抗議對我們的迫害,喚醒世人的覺醒,從謊言中走出來,共同抵制這場對民眾的迫害,還民眾一個信仰自由!二是層層公檢法,都有許多人不自覺地充當了迫害「真、善、忍」的幫兇。而這些執法人員都是受欺騙的、被矇蔽的。我們這樣做也是為了阻止你們對大法行惡,是為你們好,讓你們少做壞事。三是我們是修煉的人,一切言行都要按照「真、善、忍」去做,做個真正的好人,這更沒有錯。所長,在這一場泯滅天良的迫害中,每個人的良心怎樣擺,關係著每個人的命運。不要再迫害善良的人,不要再助紂為虐。「寧可叫南牢裏草長滿,也不要叫好百姓受屈冤。」請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的法輪功學員。

我在看守所,凡接觸我們的人都說煉法輪功的是好人,這是我們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感化了世人。那些吸毒的犯人,髒話不離口,我就給她們講做人的道理、人的尊嚴、人為甚麼要來在這個世上。不少人表示出來後也煉法輪功,痛改前非,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幹那種害人害己的事了。全號的人伸出大拇指說:「老大姐,如果全國都像你,都煉法輪功,國家準能搞好。法輪功好!」

35天後,也就是12月12日,我被叫出去,抓我的陳紅兵與警車停在門口。我上了車,只想著回家,車裏坐著6人,走著走著上了公路。我這時才意識到不是回家,要送勞教所。他們對法輪功學員一點都不講法律,像黑社會老大一樣,黑抓、黑判、黑送,他們自知理虧,不敢面對我們。結果到勞教所一體檢,拒收。陳對勞教所的人說:「她的身體可好啦,在家跑得可快啦,勁兒可大了。」勞教所還是拒收。

陳給分局打手機:「這拒收怎麼辦?把拘捕證開好,回去再送看守所。」我的心平靜如水。結果,看守所也拒收。陳只好把我送回了家。

六、想抓就抓,哪有王法?

2003年6月19日,陳紅兵帶領5、6個人闖進了我家。一不出示證件,二不說原因,幾個人把我抬走塞到警車裏,擰胳膊拽腿把我鎖到了派出所的鐵籠裏。下午來了4個人,不由分說又把我裝進警車裏拉到一個大院,又把我抬到4樓。有一個小伙膀大腰圓,臉胖,一副兇惡相,掄起蒲扇大的巴掌劈頭蓋臉把我打倒在地揚長而去。我真覺得自己置身於黑社會手中。等他們吃飽喝足後,晚上才與我談話,我才知道此處是延津縣公安局國保科,科長崔福海,副科長姚培耀,另兩位寇守業,楊振亮。

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崔說懷疑我給延津縣政府寫信了。第二天上午把我關進了延津縣看守所,關押12天,於7月2日下午無條件釋放。我把給他們寫好的信給了崔,其中寫到:「……我再喊一聲冤枉。其一,你們憑空捏造隨意抓人,無憑無據無理無由,我觸犯了哪條國法?其二,不說誰寫的信,一個老百姓給當地政府寫封信,何罪之有?其三,你們知法犯法,執法中,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二沒有任何依據,三是隨便打人。我愛人上著班,我不能做家務;孩子放假回家,看不到母親。親人、街坊鄰居、同事同學,哪一個不擔心?這擾亂社會治安的到底是誰?我真不明白,一個頭戴警帽、身著警服的人民警察竟幹出這樣對老百姓不負責任的事。我要求:1、追究打人兇手的責任,2、賠償我一切人身損失,恢復我名譽。」

結果,崔只是截了一輛往新鄉的公共汽車,塞給我10元錢,把我推上車就算完了。我臉上被他們打的黑青,街坊鄰居都看到了。

奉勸這些執法人員們,接受歷史的教訓吧。善惡有報,這是天理,誰做了壞事都得償還。為家庭和親人想想吧!為自己的後路想想吧!善待法輪功學員,挽回自己的過錯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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