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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易縣惡警梁建華迫害大法學員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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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31日】2003年9月23日晚十點,易縣裴山派出所指導員梁建華帶領5、6個打手到背山大法弟子李保金家開的糧油店,既不通報姓名,又不出示搜捕證,李保金連問了四五聲:「誰?」惡人沒一個吱聲。李保金以為是買東西的,就開了門,惡人們進屋到處亂翻,從家中翻出400多頁真象資料、錄音帶、錄像帶2盒、真象光盤4盒、真象小冊子一本。

在9月23日晚前半夜,李保金在當地派出所遭受殘酷折磨,手被銬在椅子上,梁建華一邊打一邊說髒話污辱李保金,就這樣打了半宿,直到梁建華打人打得胳膊抬不起來,心口疼得止不住了才罷休,還跟手下說:「準是我打煉功的遭報了。」後李保金被送到縣看守所,有人質問梁建華不按法律程序辦事,知法犯法。梁說:「別人懂法少,我是執法人員,別人告不了我。」

9月24日上午十點左右,梁建華帶領兩個手下又到李保金開的糧油店進行二次非法搜查,並把李保金做生意的電話本拿走,還跟他的家屬要老家的鑰匙,說家裏有庫房。惡人又到李保金的老家非法搜查,一無所獲,之後又強行帶走李保金的家人。村幹部竭力保護,梁建華竟然硬要村幹部請吃飯,才肯放李保金的家人。村幹部花了160元請他們到飯店吃飯,飯錢由李保金的家屬付。惡人除了梁建華之外還有蘇宏和馮德成等。之後梁建華讓村委會提出放回李保金家屬的條件,村委會的人說:李的家中有八十歲的老母親,下有兩個孩子,一個還在吃奶。惡人又要村委會出示證明:李保金散發傳單。村委會的人說:沒看見(他發傳單),出證明我們得負責任。梁建華說不用(看到發傳單),只要村委會蓋個公章就行,村委會堅決沒出。此後,梁建華還指使手下到李保金的家中敲詐100元錢。

李保金在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三個月,於2003年12月14日在沒通知家屬、村委會的情況下,被秘密送往高陽勞教所四中隊二隊,勞教地點是一個叫「振華毛毯廠」的地方。那裏的電話是:6651568和6651789.李保金的家屬12月15日下午,去看守所看望李保金時才得知他已被送到勞教所。家屬向派出所和公安局詢問,他們自知理虧,匆匆於16日上午11點半送勞教決議書,讓家屬簽字,家屬看到通知書上是9月28日的章,於是揭發他們的不法行為。惡人心虛,草草收場,臨走時還威脅家屬:「你等著瞧!」

以上就是李保金一家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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