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人利用欺詐、哄騙、恐嚇、毆打等手段對我進行殘酷迫害。在27晚,惡警政保科長韓振中,刑警隊何鳳龍,李某某,王某某等四人一起對我進行野蠻毆打。在公安局非法拘禁我130多個小時[11月24日9時--──11月30日12時]後,又非法把我關押看守所,香蘭監獄集訓大隊,佳木斯監獄二大隊六中隊,現在一大隊二中隊。
在被非法關押佳木斯監獄二大隊六中隊期間[2003年7月12日──2003年10月26日]曾遭受大隊教導員裴剛,中隊指導員關智慧等惡警的迫害。惡警限制我的一切人身自由,採用24小時包夾的辦法,用兩個至四個犯人對我的行動進行監視,不准寫字,看書,接見,隨便走動,上廁所都跟著。對有的大法弟子在晚上派犯人輪流監視,中隊管教孟軍用電棍電我們大法弟子。惡警關智慧指使犯人毆打大法弟,惡警裴剛誹謗大法散布邪惡言論。至今二大隊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還在繼續。在2003年11月分副監獄長劉長全先後兩次親自動手毆打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