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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曹玉強遭長期迫害 含冤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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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曹玉強:男,身高1.80米,40多歲,家住遼寧省普蘭店市徐大屯鎮山前村。從1999年7.20以來,一直遭受江氏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曾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受盡折磨。2003年1月26日被普蘭店市鐵路派出所非法綁架,後被送往豐宋派出所,又轉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曹玉強堅決不屈從邪惡的迫害,絕食了95天,被無條件釋放回家。由於被多次被抓,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遭到毆打,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殘,回家不到一年,於2004年4月8日晚6時左右,含冤離開人世。

曹玉強生前身體特別好,體重有160斤左右。被迫害後,整個人瘦得只剩下80斤。大腿瘦得還沒正常人的胳膊粗。被放回家後,一直不能自理,還不停地吐痰,嘔吐。據目擊者說:曹玉強的身上多處有傷痕,手腕上還留有深深的手銬印。

呼籲「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與世界各界的正義人士,請伸出正義的援手,關注中國大陸的無辜善良的大法弟子,制止這場殘酷的迫害,嚴懲參與迫害曹玉強的兇手,將其兇手繩之以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參與迫害的責任人及電話:

遼寧省普蘭店市徐大屯鎮,山前村村治保主任:尹德敏
書記:孫長全
保安:徐功文,李廣有

原徐大屯鎮派出所指導員:張潔
惡警:宋世軍

普蘭店市公安局政保科長:馮海昌
專管局長:張福久
綜合治理辦公室局長:王有財

星台鎮派出所所長:張闖
蓮山鎮派出所所長:張德海(現在在普蘭店豐榮派出所)
普蘭店市看守所副所長:王富剛
獄醫:閻偉
管教:曲乃憲
610惡首:孫謀生

昌圖縣關山子勞動教養院副院長:胡海光
葫蘆島市勞動教養院
普蘭店市鐵路派出所


下面是相關文章

曹玉強遭關山教養院和葫蘆島教養院迫害

【明慧網2004年2月6日】2004年2月6日大陸綜合消息

曹玉強,男,37歲,2001年3月因修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7月轉到關山教養院迫害,後轉至葫蘆島教養院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後被家人接回,2003年春節又被非法綁架,毆打,酷刑折磨,現已被迫害致殘。

普蘭店610邪惡之首為:王紀曉,孫謀生,祁錦帥。
做幫教的有呂麗,劉華斌,齊美玲

四年多來我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2004年2月15日 文/大陸大法弟子 曹玉強

【明慧網2004年4月12日】99年7.20那天晚上,我們正在家煉功,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帶領幾個村幹部到我家,揚言以後不許煉功,再煉就抓,沒說出甚麼理由,看沒人理會,大家還在繼續煉功,便自行離開,他剛走不久,保安徐功文騎摩托車來到我家,說所長叫我去一趟,我說現在天黑了,明天再說吧!他沒走多遠,派出所惡警安波、周井群又來到我家,拿出紙和筆叫我簽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我說你們甚麼理由也沒有,我給你簽甚麼保證?我家不是辦公室,僵持到10點多鐘他倆才不得不離開,離開後我和家人商定我要到大連上訪。

7.22日晚,原徐大屯鎮派出所指導員張傑帶惡警安波、周井群、村書記孫長全、治保主任尹德敏、保安徐功文、李廣有等人深夜潛入我家,無任何憑證就開始非法抄家,當時我家無人,我到大連上訪未回,妻被關在派出所。他們拿揪啟窗,拿鎬頭砸鎖頭,目無法紀,執法犯法。

7.23日下午,我從大連回來,看到家中已是一片淒涼,孩子生病正在治療,地上是一片腳印和泥土,房子空蕩蕩的,我坐在沙發上感覺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一會兒,派出所派人把我綁架走,惡警安波搖頭晃腦地對我進行審問,並攻擊大法,看我無反應,就離開了。一會兒,治保尹德敏手拿皮棒進來,想對我採取暴力手段,我問他為甚麼要這樣做。他說他就是一條狗,人家叫他怎麼做,他就怎麼做。正在這時天陰沉下來,並突然下起了暴雨,把派出所的燈打滅了,窗玻璃震碎了。在這時,我家人到派出所找我,免去了這一場暴力,他們便利用親朋好友對我勸說和一些鎮領導的幫教想使我放棄修煉,我沒有動搖並向他們講真相,於27日下午便被釋放(關押4天)。

9月份,我因進京被普市公安局政保科長馮海昌5等人領回,被送進看守所,在回來途中馮海昌極其邪惡污衊大法及大法弟子,並說這回叫你們在看守所裏呆著,甚麼時候不煉了再說。在看守所裏他們採用強制勞動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精神和肉體折磨,利用長期關押、到期不放、高罰款等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我因當時正念不足寫了一份保證書,在99年12月15日釋放回來後才知被罰款3000元,在看守所呆一天10元。

2000年春,我在本地辣廠上班,派出所指導員張潔帶惡警宋立軍到廠來恐嚇我說,如今年到外地打工要向派出所交5000元押金,否則不准外出打工,並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沒聽便上班去了。五月份朋友找我到外地打工,我便離開家,星台鎮政法書記滕某某協同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到我家威脅我家人,如不找回便下通緝令,我妻子很害怕,通過多方面打聽,找到了我,我把事實真象說明後,便回家了。

在這過程中,99年末原徐大屯鎮派出所所長劉長安出車禍遭報。2000年示星台和徐大屯鎮合併,滕某某被免職回家,這也是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所遭到的報應,和對其他助紂為虐的惡人的警示。

2001年星台派出所懷疑我在周邊地區發真象材料和懸掛條幅,於4月29日晚,警察多不洋、保安徐功文、李文文、治保主任尹德敏等十多人又一次深夜潛入我家,當時天正下著小雨,我於4月29日早外出打工不在家,他們到我家便開始砸門,我妻推開窗問他們幹甚麼,他們便把我妻從窗口揪著頭髮光著腳,穿著襯衣、襯褲拖入警車,7歲的兒子嚇得大哭,當我母親責問他們時,便把我母親打倒在地躺在水中,他們又一次觸犯國家法律,執法犯法,肆意妄為,以強盜的方式侵入民宅,侵犯了百姓的人身自由、生命、財產等安全。

2003年1月26日下午3點左右,我被鐵路派出所綁架,在車站大廳,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捂我的嘴,用公文包猛擊我的頭部,最後被他們拖入警車,送入豐榮派出所,在那裏惡人一會兒都到齊了,公安局專管局長張福久、政保科長馮海昌、綜合治理辦公室局長王有財等。晚9點左右,他們找來兩個打手,把我押入審訊室,打倒在地,並把我的褲腿摟起,局長張福久拿著根四分粗的鐵管子在我的小腿上由上而下使勁地敲擊著。看我不哼聲,就用穿著皮鞋的腳在敲擊過的地方用力搓著,一會發現自己拿鐵管的手在往外流血就進入洗手間,王有財厚著臉皮說,要叫我嘗一嘗他的分筋錯骨法,他就在我身上亂扭一氣,累得氣喘吁吁地說:我說得對不對?,我說:不對。他便很沮喪地離開了,後他們商定把我立即送往看守所,在四號監室,由於我抵制他們,管教肆意讓犯人整我,不許我睡覺,讓站到廁所裏面臉靠牆,我不聽,犯人頭兒想對我動手,我說現在是休息時間,你不怕影響別人睡覺嗎?,他聽後便去睡覺了。天亮了,四號管教曲乃憲叫我穿號服我不穿,他就命令犯人把我背銬在牆上,並戴上腳鐐。

從此,我就開始絕食抗議並不配合他們的所有安排。3天後他們給我灌食。正月初二,不知是哪位管教和所長值班,他們叫犯人送來食鹽和開水叫犯人給我灌下,灌下後我便覺得天旋地轉,但意識還算清醒,在師父的加持下,全部嘔出便暈倒,他們便把我從牆上放下,開始給我打點滴,因為困,我睡著了(他們已有7天多時間沒讓我睡覺了),我醒後點滴已快打完了,完後,又把我銬在牆上,這次我便順牆躺下,雖然手銬勒著手腕,但多少能睡點覺。管教曲乃憲告訴犯人不許給我蓋被,但有一個好心的犯人拿著一個棉襖給我蓋在身上,他們4~5天把下的胃管拔出。3~4天再插入,一天只灌兩次,一次只有一小碗,管教曲乃憲在我絕食期間還邪惡的威脅說,五號監室大法弟子絕食,犯人頭給他灌尿,往嘴拉大便等,最後進食。

80多天左右他們才把我手銬打開,並送進醫院檢查,回來後管教曲乃憲又開始邪惡地說,你從大連到關山子勞動教養院後到葫蘆島市教養院都是用這種絕食的方式出來,這一次你別想了,那是不可能的,你進食吧,看我沒有理他,便離開了。就這樣在師父的加持下,堅持了95天,被無條件釋放。當時體重只有40多公斤,不能走動,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經醫院檢查為肺結核,現在已半年多喪失勞動能力。

看守所副所長王福剛現已遭報,他管轄的監號2名犯人被打死,現被免職,調離普市看守所。管教曲乃憲親自動手打死一名犯人,普市公安局長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聯合起來造假把責任嫁禍給犯人,並且花了鉅款封死死者家屬的嘴。曲乃憲現在被調離普市看守所,這就是他們對好人不放過,對惡人卻是層層包庇的見不得人的行徑。

2003年12月上旬,孫謀生、鎮政法書記(名不詳)村治保主任尹德敏等人又到我家進行騷擾,走在半路時村治保主任遭到惡報,突然昏迷,全身巨痛,當場被送進醫院搶救。村書記孫長全因多次迫害大法弟子,充當江氏走狗,現已遭報。全身巨痛,疼痛難忍,到醫院還查不出具體病症。

從99年7.20到現今惡警先後四次抄我的家,有2次夜間無任何手續非法搜查,平時騷擾更是不計其數,事實上被迫害的比我家更嚴重的修煉人還有很多,更有的無數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但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們,還在堅持做著向世人講清真象的事,慈悲的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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