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我們不要用變異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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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4日】我們同修寫文章或報導時,常有帶有變異觀念的詞,是否應該考慮不用。常人任意去用,是因為他們看不到它的變異之處,大法弟子在文章中用,要考慮到它是否存在變異的因素,尤其用來表現和說明大法的美好時,用變異的詞彙,就達不到對大法形式的讚頌,反而成為褻瀆,讓大法弟子看後彆扭。

例如《明慧期刊》115期第五頁,「海外媒體報導摘要」欄內:「在日出的霞光中,金黃的服飾顯出耀眼的光彩,緩、慢、圓的動作展現出了這一功法的魅力神韻。」這是在描寫大法弟子祥和的煉功場面。可「魅力」一詞,常人理解為:很能吸引人的力量,這種理解已經是觀念的變異了,「魅」是鬼怪的一種,它有操縱人隨意行事的功能,自我意識不強的人都會隨其行為被帶動。「魅力」實際是一種以鬼蜮伎倆操縱意識的行為,是魔性的體現,人們對大法的仰慕傾心,是人善念的本性認識感到誠心相悅,用「魅力」來描寫,只能對其褻瀆。當然,這裏不是說這位同修有意所為,只是強調對常人變異的詞彙要有所識別,使其他同修寫文章用詞彙能加以注意,不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世間方方面面都要走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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