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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陸大法弟子披露沙洋勞教所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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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0日】我今年38歲,家住湖北安陸市。上訪是中國憲法賦予合法公民的權利,在中央電視台對法輪功顛倒黑白的造謠後,我於99年10月去上訪,被安陸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到四里看守所四十五天,勒索人民幣七千餘元。

2000年十一月晚,我被公安局政保科陳興泳和姓倪的騙到公安局,當晚就被非法關押進四里看守所,理由是我發了一份「給全國人民的一封公開信」給一位老太太。年底在看守所裏我絕食六天,看守所李道新受指使,叫四個外勞人員(都是已判死刑的犯人)強行給我灌食,前兩碗被弄翻了,後來叫六個外牢人員將我兩手、臂、兩腳、腿、頭全部按在地上,用長開口起子,鉗子把門牙撬壞,致使我全身疼痛,奄奄一息。四個犯人提起我的四肢將我抬進監室。不一會灌進的一點都吐出來了。我為甚麼要絕食,是因為我們沒有違法犯罪,只不過說了真話。2001年元月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送到沙洋勞教所。

沙洋勞教所那裏做轉化工作的所謂『警察』和已表面『轉化』了的人當天利用各種方式,想達到他們的目的。當晚輪流攻擊到零點以後見無效決定讓我下勞動班勞動。在沙洋勞教所七里湖三大隊白天是一個犯人監控一個法輪功學員,晚上另換一個犯人監控,另外晚上還有幾個犯人執行所謂值班,白天要到田地勞動一天,吃飯都送到幾里外的田地去,晚上在院內還要勞動,或者是搞所謂的『轉化工作』。我們寫的申訴信他們根本不發。

有一次監控的人沒注意,我在大院內煉功了,全隊幾百人都看見了,當晚他們想找藉口整『材料』,問我叫甚麼,我說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有一個氣急敗壞的拍桌子又問我叫甚麼,我微笑著又說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鬧了約30分鐘。第二天我絕食了,但還是下地幹了一整天的活,第三天又去下地幹活到中午,吃飯的時候,我不想吃,他們見我光幹活不吃,就用車子送我到勞教所醫院,用開口器把我口頂死,灌水混飯。其中一個所謂的副院長用鐵匙故意塞到我的咽喉裏面去攪,想讓我咳,使米飯吸入氣管,那種痛苦是難以形容的。灌完後開口器拿掉了幾分鐘了,我的嘴都不能合上。

2001年4月的一天,湖北天門市被非法勞教的一名大法弟子因堅信大法沒有被轉化,到期了他們也不放人,還非法延期。我們多次要求勞教所正面了解我們是被非法勞教,我們決定都不勞動。當天中午十幾個人被轉到隔壁小屋內,每天講顛倒黑白污衊大法的事,十天後又被轉到五大隊,和先去五隊的大法弟子分了兩個班,由犯人們監控。有一天我們突然聽到尖叫聲,我們全部跑去了,原來是惡警們在給荊門的一位大法弟子在上刑。我們站成兩排說你們不能這樣,你們違反了中國憲法,當時一個所謂的『科長』氣得全身發抖,臉變成紫黑色,他還囂張地說:「我們就是在鑽法的空子,你們去告。」

2001年7月15日我和幾名同修被所謂的「專車」送到「嚴管隊」凶殘暴惡的所謂「警察」「科長「「特警」親手給我們上刑-----用電棍電擊「背寶劍」[就是兩手臂一上一下用銬子反背在後臂]不一會上身麻木,有的疼得發出撕心裂肺的叫聲。在嚴管隊裏幾個月酷暑的熱天,十堰一位六十多歲的陳姓學員和我們一起強行進行所謂的「軍訓」,每天都是加時速的跑,有的兩腿發軟,無力,站不住,一下子像斷了腿一樣,不知方向的倒在地上,完全失去重心,膝蓋被摔破兩大塊皮。有的他們認為達不到整人的要求,就用竹條抽打。有的被「特警」(打手)用小板凳打在後臂上,就聽到那聲音在空曠中迴響。湖北天門有名大法弟子被他們把右大腿折磨得很粗很大,走路一拐一拐的。惡警們叫四個犯人一人拉他一隻手臂跑步[其中一人休息]拖拉推著不許少跑一圈。他有次說:我是修煉的人。一個姓楊的惡警把他推到小屋內上刑做見不得人的事並說一些不好的語言,不僅如此,他們還在2樓隔著玻璃笑或互相遞眼色笑(他們都是所謂的「張科長」「吳科長」「龔科長」「張隊長」還有武漢的「王隊長」「姓楊」的等。在那裏上午進行所謂的「軍訓」,下午灌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和污衊大法的言論,並要求坐在很小很小的小板凳上不許動,一坐就是幾個小時,屁股尖全是紫的,有的人屁股都被坐爛了,幾個月不能恢復。

2001年8月我被他們整昏死了一次。10月至11月我的雙腳被他們整殘廢了,在院子裏進矮平房得靠人背進去,有時站在那不能動,雙腳不定時的疼。特別是晚上不能睡覺,一天下來疲勞不堪,很想休息,但睡不了一會就會痛醒,醒後上想廁所時,但雙腳又不能落地,雙手扶著鋼筋挪到不到十米遠的廁所竟需要十幾分鐘。我本來1米8高的身體瘦得只剩六七十斤,他們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欺騙犯人,假意送我到醫院檢查三次,到醫院他們也無從下手,我的雙腳不腫不紅就是非常疼痛。有一次他們把我帶到另外一個醫院,抽我的血,血看上去有點帶紫色了,他們知道這人快完了,又認為我已殘廢,就讓我回家了。我被他們整了整整一年,我轉了幾躺車回家後,生活根本不能自理,但我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雙腳基本康復能和正常人一樣走路了。

2002年12月,當地610指使北城派出所夏海波、小袁、小朱在我開車之時將我劫持到北城派出所,無理關押了我十五天,並上手銬腳鐐,理由是要開十六大了怕我們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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