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七台河市女教師計劃結婚遭拘留、法院判決離婚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21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女教師紀洪銳2000年7月計劃去哈市與自己相識兩年的哈爾濱師範大學職員於文勝結婚,被當地公安機關得知後,遭到非法拘留、監管。紀洪銳與於文勝被法院強行判決離婚。

下面是紀洪銳自述遭受非法迫害的經歷:

我是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一名教師叫紀洪銳,因修煉法輪功先後4次被抓,被侮罵、毆打、絕食後強迫勞動;嘴被貼上封條,不准睡覺;被施酷刑。但肉體所受的傷害與精神上所受的折磨相比,只有如滄海一粟。

耳邊不時地傳來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大法弟子高淑芹被抓次數多得鄰居都數不清了,每次都被迫害得五臟衰竭奄奄一息,才被抬至家中。去年七市所有做大法工作的同修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被勞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被抬回家中,有的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和家人都在恐怖中過日子。

公安逼迫家人和單位監視沒被抓去迫害的大法弟子,如有差錯,便被牽連。我所在學校的校長因我未寫保證書被撤職。我經常被關在家裏,電話、門都被鎖上,不許和任何人接觸,多則一年,少則幾個月。即便是外出,也必須有家人隨行監視。這是一種殘酷而漫長的精神摧殘。

迫害我最深痛的是,在我失去一切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婚姻的權利。1998年我與哈爾濱師範大學檔案員於文勝相識,情感至深。1999年我們一同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惡警把他從我身邊抓走,從此離散。2000年6月,因我受邪惡之徒監視,行動不便,他來七市與我登記結婚,7月份我欲去哈市與其結婚,被當地公安機關得知,將我非法拘留。28天後由家人接回繼續監管,門、電話時時鎖著,一鎖又是幾個月。我父母悲啼了幾個月。

我與於文勝從登記到法院強迫判決離婚,未能見上一面。我決定去哈市找於文勝,我先去別的同修家小住幾日,脫離監管的視線。然而七台河市教委保衛科以為我去了他家,便派出警察與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一起撞入他家抓人、抄家。於文勝幸而走脫,但年過八旬的父親和七旬的老母從此孤苦無依。我欲前去看望,監管我的人又要隨同前往。

昨日我去北山,看到那裏的人們窮困潦倒,度日艱難,一婦人被貧窮抑鬱得近乎痴呆,一死人躺在坑上已兩日無錢出殯,而江××集團卻動用國家1/4的財力鎮壓無辜、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並掩蓋滔天罪行,欺世盜名。

我熱愛我的國家,所以才更加痛恨殺戮人民的屠夫。請公平和正義的法庭、良心和道德法庭,全球公審江澤民一夥,讓披著畫皮的豺狼不再荼毒生靈。

紀洪銳
2004年4月2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