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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親身經歷揭開「轉化」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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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1日】我因2000年12月中旬進京上訪被關押在豐潤看守所97天,後來說是「無罪釋放」,實際上是又把我轉送到豐潤小八里法輪功『轉化』學校,一關就是230天。因我不改變信仰,被強制執行「刑事拘留15天」,又被關入看守所。到第41天家人怕我體力不支,瞞著我為我寫了擔保書,他們才放了我。當時我再三問610的王利民甚麼條件放的我,他還一再地騙我說沒有條件。這次合計被關押368天。

2002年12月初。我因再次上訪被關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30天,他們讓在「行拘期滿無罪釋放證」上簽字,後來我被騙進「唐山市法治教育學校」。因遭迫害殘忍,我違心地寫下了甚麼才出來,這次共被非法關押290天。

在看守所,我被與刑事犯關在一起,在『轉化』班,我被整天鎖在屋子裏,大小便都不自由,每月還要交500元生活費,可多數連100元的東西也吃不上。但是他們受矇騙的人還說:「國家對你們夠關心的了,抽調了大量人力、物力,教育『轉化』你們,如老師對學生,醫生對患者。」有的『轉化』班還寫出「實事求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等的標牌。事實如何?以下僅舉一些事實請公斷。

一、大約2001年3月底的一天,散會回宿舍時已中午。這時室內東牆上寫上了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標語,西牆上寫著「爸爸媽媽快回來,爺爺奶奶和我需要您」比巴掌大的水筆字。誹謗大法誣蔑師父的標語院內所有的牆上早已寫滿了,現又搬到屋子裏,無非是讓你只要睜開眼睛就看到牆上的字。我一進這個所謂的學校,就有人告訴我說「我們是人民內部矛盾,認識問題」。我想當年的右派是人民內部矛盾還給出路呢,這不是激化矛盾嗎,這是其一。室內掛著用鏡框鑲著的規則明確規定「不許在牆上亂寫亂畫,為保持清潔,除每天清掃外,每週要大掃除一次」。室內就我一人,一切由我負責,我想這麼不講衛生有礙觀瞻,這是其二。其三是那西牆上的字純屬掛羊頭賣狗肉,誰不願回自己的家?家家都有老小,本來我就是好公民。我剛想到這些便拿起掃帚把字擦掉了。下午副校長石愛城見狀,開門進屋不讓我說話,連推帶搡對我拳腳相加,打累了抄起笤帚接著打,還自語東牆上的字你擦了是你不願看,那西牆上的字你為啥給我擦了?直到把笤帚打碎了他也累了才住手,跟他一起進來的一個年輕人給我一個大嘴巴才走。打得我渾身疼,好些天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次日他們把我叫到副校長辦公室,室內已坐滿了人:有治保組的,幫教組的,值班室的等等。不等我把話說完,正校長林秀華就站起來了,對我大聲呵斥一通,副校長附和著說了一陣,重重地給我一個嘴巴,還說:「要是當年毛主席那陣兒早把你們活埋了……」這才讓我出來。這就是他們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二、2001年4月29日下午兩點,在小八里『轉化』學校2號宿舍裏住著馬瑞靜(50歲)、沈德祥(52歲)和我(64歲)三人。我從廁所回來見校方司機鄭春生(38歲)對馬、沈二人說:「你與他倆還不一樣,沈是下崗的,馬是沒有工作的,××黨給你開支你還不聽××黨的,我是誰給開支我聽誰的!」我說:「你別急,我告訴你,我們做的事是對黨、國家是有好處的。」他蠻橫地說:「誰讓你說話了?」同時拳腳相加,我說誰讓你打的?他說××黨,我說咱們找校長去。他說你敢過這門坎我就打死你,邊說邊脫去西服上衣。馬、沈二人上前勸阻說你不要打這麼大歲數的老太太了,他不但不聽,還踢她倆,踹她倆的小肚子。這個司機還把我騙到沒人住的5號宿舍,把我的頭往牆上磕,打嘴巴等,打了好一陣,又把我弄到2號宿舍接著打,我突然聽到從我的腰部傳出「喀」的一聲,聲音不大,我就再也挺不住了,幸虧馬、沈二人手急眼快,上前把我抄住,我才沒摔在地上,在她倆把我放在床上的過程中,鄭還從地上端起一個水盆子往我頭上澆,她倆給擋住了,水洒在她倆的褲子上還灌到鞋裏。這時我只能靜靜地仰臥在床上動彈不得,喘大氣、咳嗽、打噴嚏,整個腹部都疼。我強烈要求與家人見面,但校方封鎖消息說610有令,所有家屬一律不許探視。這下可讓馬、沈受累了,接大小便、吃喝、洗漱全包了。

我在沒吃藥、沒吃營養品(當時的伙食標準往多說也超不過60元/月),不到兩個月我就試著自己走路了。可七一那天石愛城又踢我腰部三腳,扔了的棍子又拄上了。他們不僅打人、還罵人,誹謗大法,罵師父、罵學員;室內安置高音喇叭,有時早上起床就開播破壞大法的錄音,一直到晚九點多才停,不到15平米的小屋有的安置兩個、三個、甚至四個喇叭,他們就是這樣做所謂的『轉化』工作的。

三、唐山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根本就不講法律。610把我送到這裏,首先他們與我原工作單位索要一萬元錢,並要求每天出兩位老師與我做陪,顧名思義,既陪又教,這樣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他們的監控之下。他們打著善的幌子栽贓、誣陷破壞法輪功;打人、罵人、非法搜身;長時間不讓睡覺還得站著,這樣持續十幾個晝夜,我兩腿浮腫、腳跟麻木,失去知覺,多次跌倒在地;我被強迫看破壞大法的錄像片,晝夜不停,每天包夾作『轉化』工作的以孫華為首,還有張阿寧、林峰、王志林等,另外主要還有五個已經轉化了的協助他們工作,有王福榮、劉來華、喬得芬、崔**(男)、還有一個年輕女性。這就是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

算起來我兩次上訪被非法關押近兩年,期間抄家、罰款、降級、扣工資,直接經濟損失約2.7萬元,我除了吃很多苦之外,經縣醫院鑑定第十二胸椎打成楔形改變,給我的生活、家務勞動增加了困難,給家人精神上造成極大的痛苦經濟上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給原工作單位在政治、財力、物力方面造成很大的傷害,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

這場迫害通篇都充滿了欺騙,其實所謂的「天安門自焚」、「自殺」、「殺人」也都是假的。因為這與大法修煉的內涵與要求是相背離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理,這場迫害不應該也絕不會按照它的意願一直延續下去,正告江氏的追隨者不要再助紂為虐,要及時將功抵罪,善待大法,贖回自己的未來。

﹝編者注﹞署名的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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