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江××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鄉政府和村委會幹部不分是非,在江政府的指使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7月23日,由於我和我們村的幾個同修拒絕寫不煉功保證,村委會幹部把我們扭送到北史務鄉政府。到了那裏,白天讓我們罰站,晚上不讓我們睡覺,給我們放污衊大法的錄音,而且還對我們進行非法拍照,實行精神迫害。
從鄉政府回來後,我們遭受了人身控制:不法人員不讓我們上北京上訪、經常把我們關押在村委會,白天進行精神洗腦,晚上實行各家盯梢,禁止學員之間單獨來往,我們失去了人身自由。從1999年到2003年之間,我們村的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鄉政府村委會強行綁架到廊坊市安次區610洗腦班,進行洗腦。
我雖然沒被綁架,也遭受了精神迫害。在2002年10月28日下午,我帶著丈夫拾來的價值幾百元的手機配件來到了河北省廊坊市北史務鄉派出所,把東西交給了兩個值勤的民警,並且向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一個民警做記錄,另一個警察就出去了,而且做記錄的警察告訴我說:他的親屬(舅舅、舅媽)都煉法輪功,顯出偽善的樣子。不一會兒所長來了,把我領到了辦公室,讓我看他們獲得的榮譽錦旗,使我產生了對他們的信任感,並且所長說要見我丈夫,跟他談談這東西的情況,做個了解。欺騙與偽善使我忽視了自己是在被迫害當中,配合了他們。真是引狼入室呀,惡警到了我家,他們沒有任何證件,亂翻一通,非法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講法錄像帶、講法錄音帶以及我們結婚錄像帶;搶走兩個錄像機和我在戒台寺照的像片,之後又把我劫持到派出所,把我關押在派出所,讓我坐鐵椅子長達十個小時,使我不能活動。第二天上午9點多鐘把我轉送到廊坊市安次區610設在廊坊市第二招待所的洗腦班。
洗腦班一天24小時看著我,不許自由走動,不許與親屬相見,上廁所也派人跟著。猶大們輪流對我進行洗腦,肆意歪曲大法的法理,用親情來欺騙我。洗腦班的第二天我不和猶大們交談,它們就侮辱我,恐嚇、威逼我寫決裂書。我沒有理睬他們。到了夜裏2點多鐘,我精神崩潰了,陷入一種絕望的狀態,被迫違心的簽了名。
我從洗腦班被放了出來,到家後,鄉政府逼迫我交罰金1500元,我沒有給他們,他們就三番五次的找我,為了抵制邪惡的進一步迫害,只好被迫漂泊在外。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