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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法輪功學員自述自99年以來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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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8日】自99年7.20後,法輪功修煉者就沒有安寧的日子。公安局、610、政法委、鎮政府、居委會隨時都可能闖入家門騷擾我們的正常生活。法輪功學員隨時都可能被抄家、被抓捕,就連身份證也都被收走了。

2000年春節,我們當地有些大法弟子為了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功是強身健體,教人道德回升的,對國對民都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就到北京去,結果剛到北京就被警察給抓起來了。這一下,我們當地的法輪功修煉者,只要是派出所掌握的名單上有的就無一能免遭被迫害的。

從2000年正月初二就開始,每天六、七個人輪番到我家騷擾,讓我簽字、畫押,上至610、政法委、政府,下到居委會,天天叫我寫保證書、寫三書。不但干擾修煉人全家還要株連九族。法輪功修煉者本人被開除黨籍、團籍、軍籍、學籍,開除公職,失去家庭,失去自由;修煉人的孩子升學、當兵、分配工作都受到影響,不予錄取。

他們叫我寫三書,我拒絕。他們找到我兒子單位,立時不讓我兒子上班,讓他到我家看管我,如出事(進京上訪)就叫我兒子下崗,鬧得我兒子整天愁眉苦臉,恐懼萬分。我丈夫也嚇得犯了心臟病,高血壓。既怕兒子失去工作,又怕我被抓走。鎮黨委、派出所都威脅我說:不寫以後對你就不客氣了,後果自負。後來,他們看硬的不行,又來軟的,說:你不寫,胳膊擰過大腿?好漢不吃眼前虧,你就說句假話,寫個保證又能如何?你認為好就在家偷摸煉吧,別人也不知道。不然的話把你抓去判刑,合得來嗎?如果你出事了,我們這身紗帽也保不住了,這張皮也不用穿了,還得下崗。我對他們說:「我們煉功做好人,為的是強身健體道德回升,何罪之有?憑甚麼要我說假話污衊我師父?你們就死了這條心吧,我不會配合你們的!」

2001年大約4月間,一位同修被釋放回來,我們大家為其慶祝,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被公安人員發現,把我們全都抓去,他們沒收了我們所有的錢,把我們關押起來,輪番審訊我們,也不給吃飯,不給喝水。他們鎮派出所、林業派出所、還有根河公安局的人,連審我三次,審到後半夜三點多,才算結束,也不讓睡覺。我問他們,你們為甚麼抓我們?我們只吃了一頓飯,又沒幹違法的事,難道我們吃飯也有罪嗎?他們說你們法輪功超過三個人在一起就是集會,集會就是犯法。我說,你們也太蠻橫了吧?他們說,這是上級命令。我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象,講文革期間劉少奇、鄧小平當時是鐵證如山的罪人,可文革過後他們都被平反?難道你們就不想一想,為自己留條後路嗎?「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我們師父是教人向善道德回升,我們不參與政治……。可是邪惡之徒根本就不講道理,第二天把我們大多數人都送到了根河市看守所關押起來。這一押就是幾個月,不拿錢,不放人。

原本我丈夫很健康,由於長期處在恐怖壓力下,精神壓力太大,得了腦血栓,腦萎縮,住進了醫院,花了四千多元,差點送了命。全家人痛苦不堪。

2001年7月的一天,不知何故,鎮派出所的三個人王佔嶺、宋濤、陳國力,又來到我家騷擾,叫我去所裏一趟,結果又讓我寫保證,我不但沒寫,又給他們講了半天法輪大法如何好。把他們氣得直瞪眼。後來又到八、九月份,金河林業局派出所又來人闖入我家,要頭髮,前後來了兩三次,問他們為甚麼要頭髮?他們也不說理由,我就是不給,他們說你不給後果自負,氣急敗壞的走了。

2001年11月28日,金河林業派出所李荊斌、陳長彬等二十多人,三、四個警車,沒有任何憑據,只拿一張到我家現填寫的搜查證自帶公章,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和資料,錄音帶等,並且還要抓我,當時我沒在家,得知後,我只好流離失所。我走到哪裏我講到哪裏:法輪大法好,不要聽信一言堂的惡毒誹謗,那是栽贓陷害。

2002年1月25日,我返回家中,不幸被惡人告密,26日被鎮派出所抓走送往根河看守所。那種非人的待遇令人作嘔,每天給吃兩頓又黑、又粘、又牙磣的饅頭,凍大頭菜、土豆湯,菜也不洗,土豆也不去皮,而且只有很少的幾塊,全是湯,也沒有油,早晨是鹹菜,又鹹、又臭、又爛像豬食一樣。喝水也限量;晚上叫我們睡在一個大硬板鋪上,六、七個人甚至十來個人緊緊的擠在一起,都透不過氣來。

2002年3月27日,獄警王保剛,叫我和其他大法弟子換房間,當時經文被他發現,強行搶走,我們跟他要他也不給,說上交了,我們跟他講真象,告訴他這樣會有報應的。好言相勸,可他並不聽。當天又抓進來三個大法弟子,沒有任何憑證,就說她們要去北京,其實是外出買東西,便被他們派出所的人發現,在火車上就攔下車來,連踢帶打,並沒收了所有的錢財,投進了監獄,這些惡警簡直就像土匪一樣,沒有一點人性,把一個大法弟子打得遍體鱗傷,有的弟子被戴著手銬吊了八個半小時。另一位大法弟子被用銬子抻成八字形達4個多小時,因此我們全體大法弟子開始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

第五天他們強行灌食迫害我們:往鼻子裏插胃管,鼻子都插破了,直往出流血,嘴也吐血,直嘔吐。灌食的時候我就不去,他們呼拉上來四、五個人,把我強行拖走,五、六個人把我按倒在地,有按胳膊的、按腿的、按頭的,還有一個用膝蓋壓住我的肚子,使我一動也動不了!我這六十多歲的人怎麼能受得了,我跟他們講:你們這樣做是犯法,是侵犯人權,他們聽不進去,還口口聲聲說為我們好,這真是黑白顛倒呀!每過五、六天就給你灌一次,把你折磨個半死。在根河關押期間,他們不允許家人看望我們,給送點吃的也不許收留,也不准我們和外界聯繫。我一直在根河被關押三個月,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也沒通過任何法律程序,也不通知家屬,在連我本人也不知道的情況下,就把我送到了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判勞教二年。

2002年4月26日,我被關押到圖牧吉勞教所女隊,被分到入所隊,也叫嚴管隊,先受3個月的嚴管(刑事犯罪只要1個月),然後下中隊去地裏幹活。大法弟子被他們迫害,一天到晚坐在硬板凳上,大法弟子之間不准互相說話,不准把腿盤上,不准閉目養神,不准你兩手疊放,不准交頭接耳,去廁所也得統一行動,一天24小時有監控人員和警察看管,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輕的一頓臭罵,重的一頓毒打,甚至上刑。整天輪流「轉化」我們,給我們洗腦,也就是叫弟子污衊謾罵師父,與法輪功決裂。不轉化的就被體罰,毒打、上刑或者強行按手印,這三個月,那心靈上的創傷和思想精神上的痛苦、肉體上的折磨簡直無法形容。

當下到中隊開始,一天十多個小時超負荷勞動。而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時間,那些黑心的警察還叫我們給她們以及他們的親朋好友幹活,如打掃她們家裏的衛生,洗衣、縫補、鉤、織毛衣,拆洗被褥,還得用我們的洗衣粉、針線之類的東西,從不領情道謝。早飯前還得打掃各個警察的房間和住的大院內的衛生,而幹這些活所需要的工具笤帚、掃帚、拖布、撮子、水桶等都得大法弟子買。一切行動都得在監控人員看管指揮下工作,這些監控人員都是些刑事犯,也就是偷摸拐騙、吸毒、賣淫的社會渣子。如果他們對大法弟子管得越嚴越有獎,減期,如抓到大法弟子學法、看經文,獎勵更多,她們可以出入自由,這可真是黑白顛倒,善惡不分呀!而且她們可以隨便對大法弟子搜身、搜查所有物品和床鋪。東西給扔的滿地都是,真像土匪、鬼子進村那種感覺。在這勞教隊沒有一點自由可言,她們到處造假,上邊一說要來檢查,她們就寫個食譜公布,每天四菜一湯,嵧、炒、烹、炸,雞、鴨、魚、肉樣樣俱全,而且安排一些刑事犯作為調查人選,作假證。把大法弟子全部帶到野外不讓露面。

她們可以隨便加期或減期,本來我應該在2003年7月1日釋放,票子都郵到當地派出所了,可是由於勞教隊70%的人都是大法弟子,基本都快到期了,他們勞教隊地多,如都釋放了,這活誰幹呀?這地收入都是他們中飽私囊的渠道。所以他們開大會,取消一次減期,延期半月,所以直到2003年7月16日我才被釋放。你說這是甚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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