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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不修煉的人也要喊一聲「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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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5日】我是常德市的一位普通老百姓。2002年大兒子下崗了,為了維持生計,我們家東拼西湊,好不容易買了一輛出租車,辦好了一切手續。不久車就被盜了,當時我們就到當地交警所報了失。按理,這輛車如再上戶,交警所能及時發現並交還失主。可是此車第二次上戶。後因此車出了車禍被當地交警所扣壓,我與兒子知道後前去要車,交警所不給,我只好給當地政法委書記寫了一封上訪信,並親手交給了他。他調查落實後,也未將車還給我,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很氣憤,覺得社會道德腐敗,人心太黑,我打算逐級上訪,並準備走極端,如不能妥善解決,就與他們同歸於盡,並準備用炸藥炸大橋。這時,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知道了我的情況,她來勸我不要這麼做。不知怎麼回事,她一坐在我身邊,我就沒有了那種煩躁不安、氣恨委屈的情緒,我感到非常平靜、祥和、舒服。她把《轉法輪》第七講關於殺生的問題詳詳細細的給我講了幾遍。我漸漸地恢復了理智,明白了法理,知道了殺生是有罪的,我不能因一念之差而走上一條不歸路,害人害己。後來,我沒有走極端,而是很理性地走過了這段困難的時期。而今我要感謝李洪志大師挽救了我,今天我這個不修煉的人也要喊一聲「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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