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XX開始鎮壓法輪功,我們看到新聞媒體所編造的謊言和鬧劇矇騙了眾多不明真象的人。看到很多人因相信謊言而反對仇視大法,甚至對大法犯罪。我很痛心,為了讓人明白是非真象、大法好和大法是被冤枉的,免除因他們反對大法而導致將來被淘汰的危險,學員們開始講真象。
2000年8月15日,我和一位同修因散發真象材料被人告密被抓。正值上午10點鐘左右,我被帶到村委辦公室,當時還有其他的圍觀群眾。開始派出所所長董俊帶著幾名幹警先用哄騙辦法想讓我說出材料的來源,我沒說。他們就軟硬兼施,隨後就強制體罰我,讓我撅著頭朝下控著,雙腿叉開,不讓動、晃。我剛幹完活,已經餓了,一會兒就累得汗流濕地,大約30分鐘,我有點支持不住了,腿在發抖,他們才讓我站起來。他們讓我坐下,表現出關心和同情的樣子,還是想讓我說出來,當看到我不肯說時,他們立刻變了臉,一位名叫馬福的幹警氣急敗壞,上來拽住我的衣領,用另一隻(右)手猛抽我的嘴巴,一邊打還一邊罵著、恐嚇著。我當時只感覺眼冒金星,嘴角流血。但我心裏明白:我不能做破壞大法的事,我做的講真象,是在說真話,為他人好,沒有錯。如果我說出來那不等於在助他們繼續迫害好人,迫害大法,矇騙世人,不讓人知道真象的事嗎?不是在對大法犯罪嗎?不也在害他們嗎?這樣一直折磨到近12點,他們看沒希望就把我們倆送進了賓縣看守所。
可是,他們還是不甘心,第二天上午,董俊和一名幹警又從寧遠來到縣看守所,我被「提」到一個屋子裏,董俊一進屋二話沒說,劈頭蓋臉就抽我的臉,打一陣看我不說就用手銬鎖住我的雙手,用力狠勁擰勁、拉掙。我的手腕被銬子勒得鑽心疼痛(過後我的一隻手指麻木,很長時間才恢復知覺)。旁邊的一名幹警還用手狠掐我的乳頭……這樣一直折磨到中午一看我不能說才罷手。一直關押我近4個月才回來。
這裏我想說的是:國家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上訪的權利,我只是想讓人明白大法好,是蒙受冤枉的,講清真象是在說真話,我沒有違犯法律,為甚麼就受到如此的迫害?善惡有報,自古是天理。我對迫害我的人沒有怨也沒有恨,只為其可惜,因為他們也是被矇騙者、被利用者。說白了也是受害者,因為迫害大法就在害自己。
最後我衷心希望受矇騙的人們覺醒過來吧!分清善惡、善待大法和弟子,不要再做助紂為虐、迫害好人的事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1/48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