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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佳木斯勞教所折磨得雙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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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日】我是2002年11月分被雙鴨山市公安和雙鴨山市礦務局機電總廠保衛科負責人抓進看守所,並於12月28日被送往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

幾年來我因為堅定修煉多次被關押,導致我丈夫幾次病危,因無人照顧被送往外地,孩子不知下落。在佳木斯勞教所被關押一年多來,由於被嚴重迫害,我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雙目幾乎失明,基本上看不見東西,但無人過問,親人們聽說後,整天為我擔驚受怕。以下是我幾年來遭受的迫害情況。

2000年7月,我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抓回到雙鴨山礦務局看守所,惡人去北京抓我的路費,全部扣我丈夫的工資。看守所還沒收了我的200元錢。

2001年農曆二月初二那天,我準備給丈夫過生日,兒子高高興興地打來一桶酒,這時,礦務局610負責人帶領機電廠保衛科的一個姓周的來到我家,要我到公安局去一趟,我說今天是我丈夫的生日,他們說那就下午再來。丈夫回來後,告訴我說你趕快去你媽家吧,生日不過了,他們好像要抓你。我們打車去了我的母親那裏。第二天,我剛回到家,機電廠莊書記和好幾個人就闖進我家,逼我寫保證書,我就是不答應,他們就連拉帶拽強行把我推上車,又第二次把我投入礦務局看守所。直到5月份,又把我送進勞教所。那年,我丈夫重病一場沒人照顧差點喪命,如果不是親屬趕上,後果不堪設想。後來聽說他看病花了3000多元,有公費醫療和向親屬借的。

2002年5月2日,早上4點鐘我愛人出去買早點,他出去沒鎖門。我正在煉功,突然進來好幾個警察,也沒敲門直接奔我的臥室,說是搜查一下,把我的錄音機、磁帶及我寫給親人的講真象的信當作罪證拿走,並要把我帶走,我堅決抵制,他們就把我抬上車,送進看守所。15天後,把我投入佳木斯勞教所。但是檢查身體不合格,又把我送回看守所。610有關負責人一直往後拖不放我。我們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為了抵制迫害集體絕食,他們才不得不把我們放出去。回家後的一段時間裏,片警經常晚上跳牆騷擾我們。

2002年11月,十六大之前,一個姓管的片警和新立派出所的警察上我家說公安局長找我談話。我說等丈夫回來我要陪他去看病,他們也知道我丈夫是離不開人照顧的。他們就是不同意,非要我跟著去,結果公安局長凌大威說怕我們鬧事,要把我送進看守所,我丈夫當時病很重,不能離開人,但怎麼說都不行,就是要把我送看守所。最後親屬出面擔保,我妹妹寫了擔保書才把我放了回來。時隔一天,機電廠保衛科去我家看著我,從早到晚整天在我家監視,這還不算,晚上在我家周圍監視直至11月7日把我抓走。他們當中的人都說:「共產黨太無能了,對一個家屬老娘們下這麼大的力氣,看著太可笑了。」抓我那天,立新派出所小管領著機電保衛科尹相華和姓李的等人逼著我要我跟他們走,我不答應,他們說送你辦個學習班,5-6天就回來。他們在我有病的需要照顧丈夫面前,寫下了保證說不騙我,我堅決不去。丈夫說:「他們都是我一個單位的,不能騙我,你去吧!」結果他們一直把我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絕食兩次,他們拒不放人。12月28日他們把我和其他十幾名大法弟子送往佳木斯勞教所。當時我們身體都很虛弱,勞教所不收,但聽說雙鴨山市公安局拿了10000元錢,勞教所才同意留下我們。

到勞教所之後,每天坐小凳,除了吃飯洗漱去廁所之外,直坐到晚上11點。雙手平放在膝蓋上,腿不許伸直,端正姿勢,凳子上不准墊東西,不許閉眼睛,小凳上的格子和螺絲把屁股都硌壞了,那也得忍痛坐著。犯人看著我們,連上廁所大便時間都沒有,而我們又都大便乾燥。惡警不讓我們說話不許我們接觸別的學員,逼寫作業,不寫就打罵。

我在惡劣的環境下經歷著一生最恐怖、最黑暗的時期。2003年3月,因為長期被迫害,我突然發高燒,甚麼都看不見了,生活不能自理,都得別人照顧。又因為惦記家裏有病的丈夫,我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都半年多了,檢查了三次,可勞教所就是不放我,我整天被逼著在小凳子上一個姿勢坐著,出現了胸骨骨質增生。因為我眼睛看不見,不能幹活,只好坐著,不能隨便走,我真是度日如年。現在我的家沒有了,丈夫被送往外地讓別人照顧,孩子從去年9月就不知道哪裏去了。

在勞教所酷刑「轉化」大法弟子期間,我被戴了兩次「大背銬」。第一次四、五個幹警把我拳打腳踢,拽得頭髮滿地都是一綹綹的,也沒銬上我。後來又找來一個猶大幫助把我按到地上,他們跪在我的腿上面往後擰我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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