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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法輪功學員控告《華人日報》「誹謗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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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0日】2004年5月17日,在悉尼鬧市中心的馬丁廣場上,悉尼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代表律師Barrie Goldsmith先生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向公眾披露了以「誹謗罪」起訴悉尼當地的一家中文媒體──《華人日報》的詳情。該案已經由律師遞交到紐省高級法庭。律師Barrie Goldsmith先生、悉尼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等法輪功學員在現場就媒體所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當天有ABC電台、SBS電台、AAP新聞社、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等媒體到現場作採訪報導。

《華人日報》遭到起訴的背景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表示,該訴訟案是由《華人日報》在2003年12月18日刊登了一篇嚴重攻擊法輪功的文章所引起的。在該篇文章中,把法輪功與日本奧姆真理教混為一談,並斷言法輪功也是X教。儘管報紙刊登時表明資訊來自悉尼中國領事館發言人,但該報導嚴重歪曲事實,詆毀了法輪大法學員的名譽,在公眾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並給法輪功學員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

法輪佛學會在澳洲是一個合法註冊的團體,是受澳洲法律保護的。在採取法律行動前,法輪功學員曾與《華人日報》進行過交涉,希望該報秉承媒體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刊登這種沒有一點事實根據的文章而向法輪功道歉,但是遭到拒絕,無奈下法輪功學員決定付諸法律,並以集體和個人的名義同時起訴。

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一種中國古老的修煉方法。法輪功自92年在中國傳出,12年來已洪傳世界上六十多個國家,全世界有上億不同膚色、不同種族的人修煉法輪功。指導法輪功修煉的書《轉法輪》被翻譯成二十多種語言,法輪大法已獲得多個國家一千多份的褒獎。

原告之一的法輪功學員李麒忠說:「奧姆真理教在日本東京的地鐵車站放毒,殺害了好多日本同胞。而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氣功團體,各行各業的修煉人都以『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著自己,在各自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無私奉獻,並且影響著周圍的人群,帶動著人心的向善,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二者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華人日報》刊登的文章把二者混在一起,造成了非常壞的影響。而且《華人日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刊登詆毀法輪功的文章,我們跟他們交涉過好幾次,我們希望他們能登報澄清事實,他們都拒絕接受,包括我們發的律師信,他們都逃避接受。最後我們把告票發給他們的律師,他們就無法再逃避了。」

媒體有新聞自由但也要對它發表的內容負責

在新聞發布會上,當有記者問新聞自由是否可以任意刊登來稿,而不管來稿的內容?

法輪佛學會的代表律師Barrie Goldsmith先生認為新聞自由不是指可以不負責任隨意刊登來自其它渠道的消息。任何電視台、電台、報紙都應該對它發表的新聞內容負責。一般的準則是作為媒體不可以說別人提供了甚麼內容,我就可以任意發表,它要對它所發表的東西負責,這是媒體的責任。原告之一的法輪功學員李麒忠認為雖說在海外有新聞自由的權利,但這個新聞自由是基於事實為根據的。

在中國的江氏集團,壟斷性的控制國內媒體,剝奪人民的知情權,進行符合其需要的宣傳,杜絕一切它不願意聽到的聲音,對人民進行洗腦,以這種手段來達到對人們的控制,然後,精神被控制了的人們,自動的為集權者打擊異己,維護其利益。對媒體的這樣的控制與利用,以及剝奪公眾知情權,其實是對國民進行精神控制與利用,是一種邪惡。若這種手段被利用來進行煽動仇恨和迫害,則更是罪惡,由此而導致的惡果,有法律來對其進行制裁。

據悉國際上已有一些對媒體審判的先例,聯合國刑事法庭2003年12月3日在審判盧旺達的種族屠殺案時,作出了嚴厲的判決,將兩名被告判處無期徒刑,並將第三名被告判處35年徒刑。這三人分別是RTLM電視台創辦人納希馬納、雜誌發行人恩吉茲和同一電視台前高層人員巴拉雅桂札,據法新社2003年12月3日報導,RTLM電視台曾公然煽動屠殺。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從2002年10月以來,江澤民及其迫害法輪功的執行機構「610辦公室」的參與者已因「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及反人類罪」已在美國芝加哥、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比利時等地被起訴。

制止江氏集團把仇恨輸出海外並在海外煽動仇恨和迫害

法輪佛學會代表John Deller認為,《華人日報》刊登的有關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其實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嫉恨、迫害延伸至海外,並在海外煽動仇恨。起訴案的目地是不想讓《華人日報》繼續刊登關於法輪功的不實新聞和誣蔑法輪功的評論文章。同時他認為這對海外的中文媒體都是一個很好的提示,作為媒體不要不負責任的去亂登一些不符合事實、詆毀法輪功合法團體的報導。這樣一來可以有效的制止江氏集團把仇恨輸出海外。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 江澤民獨裁集團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壟斷國內媒體,不斷的在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上拋出各種各樣的殺人案、自殺案,並編造各種離奇的謊言,栽贓到法輪功頭上。同時不給法輪功任何澄清的機會,而且封鎖各種傳媒的渠道,阻止人們了解法輪功真象。 但在海外,從法輪功遭到江澤民集團的鎮壓以來,這五年的時光中,世人能看到法輪功學員面對迫害所表現出來的理性、和平、善良、不屈、堅忍。 他們只是要有合法煉功的環境,有信仰真、善、忍的權利,反對的只是這場強加在他們頭上的迫害,通過法輪功學員不斷的向各界講真象之後,世人對法輪功的認識也越來越清晰。

此案即將開庭,在本週星期五(5月21日)控辯雙方的律師將和法院三方進行第一次正式見面,就有關的訴訟案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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