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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市610頭目張玉河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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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2日】

一、惡人簡歷

張玉河,男,漢族,1956年9月生於蛟河市白石山鎮平崗村。1976年在蛟河市新農鄉法河溝村小學任教。1987年7月入黨,後調入蛟河市內工作,曾在蛟河市檢察院,蛟河市太平洋保險公司任職。1999年至今在蛟河市610工作、2001年2月任蛟河市610主任。

妻子:胡秋雲,蛟河市車站附近「祿平客棧」業主。女兒:張古月,學生。宅電:0432-7222982小靈通:0432-7754982郵編:132523工作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政府610辦公室家庭地址:蛟河市長安街33號樓7-3-2

二、犯罪事實

張玉河任蛟河市610主任期間,不遺餘力的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秉承蛟河市委的旨意,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的善良民眾進行了殘酷迫害。

(一)非法抓捕,剝奪自由自1999年7月以來,張玉河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對蛟河市眾多大法學員的迫害(協同公、檢、法系統,指揮不法惡警):逾千人次被非法關押、洗腦,約五百人次被非法拘留,逾百人次被非法勞教(其中20多人被兩次勞教),七人被判重刑,一人(姜來友)被迫害致死。

(二)巨額罰款,假公濟私眾多的法輪大法學員都被非法課以大量的罰金(每人約五千元左右)。部份學員被剋扣工資,停發薪水,開除工職,並被株連九族(單位的領導,同事被處分、罰款,大法學員的親屬被禁止參軍等)。大量的違法罰款,被裝入了張玉河等相關人員的私人腰包,或被用來加重對法輪大法的迫害。

(三)人身迫害,精神摧殘張玉河不但指揮惡警對法輪大法學員肆意抓捕、非法抄家、搶劫財物,而且指使惡警對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學員進行體罰、罰跪、毒打、鐐銬、腳鐐(重達38斤)惡意灌食、老虎凳、上繩、用被子捂、用塑料管抽打等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這極大的損害了大法學員的身心健康。

(四)散布謊言,惡意誹謗張玉河為完成「工作」任務,公然指使,鼓動蛟河市電視台、報紙、各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用新聞、公告、標語、橫幅等各種方式,散布謊言,挑撥離間,煽動民眾對法輪大法的仇恨。他還通過媒體懸賞綁架法輪大法學員,獎賞300~500元(每抓一個學員)

(五)毒害孩子,泯滅良知張用各種方式向善良天真的學生強行灌輸謊言、毒害孩子、在幼小的心靈中播下仇恨和愚昧的種子,煽動孩子們遠離人類賴以生存的純樸天真的本性--「真、善、忍」,發誣蔑性傳單、小冊子,強迫學生寫所謂「觀後感」,在條幅上簽字;鼓動命令各中小學學生撕毀、塗抹大法真象傳單、標語……試想,如果我們的後代頭腦中裝滿了被灌輸的謊言--「假、惡、暴」,他們的未來,民族的未來還有甚麼希望?!

(六)挾恨報復,大打出手春節前,張指使惡警非法綁架了大法弟子趙鳳智,企圖進一步迫害。一時間,海內外大法弟子紛紛給他寫信、打電話,制止他的惡行,希望他別再助紂為虐。他不僅不知悔改,繼續做惡,還對登門要人的趙鳳智丈夫崔玉臣,惡語辱罵,拳腳相加,肆意報復。一個七旬老翁被毆打後,遍訪蛟河政府有關部門,竟然無處申冤。

(七)威脅利誘、逼人犯罪張以經濟利益為誘餌,威逼利誘各企事業單位和街道居委及低保人員,定點輪流監控、舉報講真象的大法學員;強迫環衛工人收走真象光盤、傳單;指使中小學教師詆毀大法、塗抹真象標語。此等惡行就是為文化大革命中「挑動群眾鬥群眾」的翻版,用心陰損、歹毒,使更多不明真象的人參與對法輪大法學員的迫害,在無邊的罪惡中毀滅著自己的未來。

(八)擾亂社會,破壞穩定張玉河自任職以來,遵循江××流氓集團的錯誤指令,拋棄良知、道義與法律。親自或指使惡警非法對大法學員摧殘迫害:搜查、抄家、搶劫、毀書、抓人、上刑、洗腦、勞教、判刑、剝奪《憲法》賦予人的信仰權力,限制百姓的言論、上訪、出版、集會等自由。其手段是殘忍的、其思想是邪惡的、其行為是違法的。蛟河市大法學員的流離失所、家破人亡、損失慘重,無不與他密切相關。

希望全世界的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共同制止、消除這場有史以來最愚昧、最邪惡、最殘暴的針對信仰「真、善、忍」人群的迫害,將一切參與迫害,死不悔改的惡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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