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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玲被膠州市610夥同膠州建委屢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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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9日】張玲,女,山東膠州人,20多歲,大學文化。2000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押回中雲派出所非法關押十四天後,惡警強迫家人交出4000元錢將其贖出。然而救人心切的家人匆匆湊齊4000元交給它們,卻沒收到任何合法的「罰款收據」,只給一張白條,說呆會兒可以領人。然而背地裏卻偷偷地將其押至膠州拘留所。

15天後,張玲當時所在單位-膠州建委,為了掩人耳目,在向家人保證不會出任何意外後將其送至膠州賓館,第二天在不通知家人及其家人的情況下,又偷偷將其送至膠州精神病院。車至膠州精神病院內時,建委紀檢書記趙寶琴及辦公室副主任姜X早已等候在此,他們合夥將張玲邊哄帶騙拖進精神病院。當張玲質問同去的建委勞保站站長於××,為何將一個完全正常健康的人送到這兒,於卻說:這是上邊的指示。

一個精神正常的人與那些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關在一起,其情景可想而知是多麼的可怕。當家人得知後前來要人時,精神病院卻死咬定必須是政法委和建委合開出院證明,才能將人接走。救女心切的父親為免女兒在裏面慘遭毒手,決定不惜一切,多方求援。當來到建委時,建委主任宋同豐竟不顧自己身份將張玲父破口大罵一通,又非法強迫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並交了10000元「保證金」後才允許接人。但是在精神病院接人時,該院卻趁火打劫地強迫交十倍的住院費。

回家後,建委不但不讓張玲上班,還必須一天兩遍電話報到。一段時間後,趙寶琴將張玲叫到建委,逼迫寫保證、悔過、揭批並上繳所有大法資料,還惡狠狠地說:如不寫,就再將其送入精神病院,永遠也別出來了。可憐她一弱女子,為了不過多連累家人,也為了不再遭毒手,被迫無奈之下只好離家出走。即使這樣,陰險毒辣的宋同豐仍不放過其家人。在偶遇其父時,仍破口大罵,並強迫再交10000元,否則便威脅說將其女送去勞教。

2001年7月,張玲再次進京正法,在北京看守所受盡了折磨。押回中雲派出所後,惡警們用手銬將其銬住,不讓吃飯睡覺。而後,在張家屯洗腦班因不放棄信仰,而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2001年12月,黃島公安局夥同膠州政法委,將其非法勞教三年。

膠州610辦公室的薛玉斌,這個陰險毒辣的邪惡之徒,不只利用他僅有的一點在洗腦班看管法輪功學員的職權,經常揩前來探望家屬的油,而且竟卑鄙地利用張玲的父親救女心切的心理,對其父謊稱可以托關係將其女救出,詐走錢財4000餘元。讓這個原本悲痛至極的家庭再一次承受雪上加霜的痛苦。

這個一向心地善良、循規蹈矩的姑娘,本來可以與家人團團圓圓、和和美美,盡情享受她陽光般燦爛的美好生活,然而僅僅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堅持說真話而慘遭此厄運,甚至家人都要遭受沉重的折磨。在膠州,與她有相似經歷的未婚青年又何只她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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