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赤城縣赤城鎮把去京上訪在半路被截回的法輪功學員關到興仁堡村,其中還有沒去上訪的興仁堡兩名學員,共十幾人。赤城鎮政法委書記鄒靜、書記魏強、還有法院的一個人等,他們不辯是非,在大法學員面前誣蔑大法,逼著學員寫不煉功保證,不寫就給學員放誣蔑大法與師父的電視錄像。興仁堡的兩位大法學員因堅持不寫,他們就把兩位學員押到赤城鎮,軟硬兼施,派人輪番做學員的轉化工作,夜裏不讓他(她)們睡覺。到半夜1點多又送到鎮裏一名去北京上訪被抓回的學員。第二天書記魏強、鎮長郭文奎等人來上班,問學員寫不寫保證?學員們說:「不寫」。他們說:「不寫就往大獄送」。學員說:「送大獄我們也不寫」。他們看學員堅持不寫,便強迫這三位學員去擦玻璃、掃大院。一夜沒讓他(她)們睡覺,早上又逼他(她)們幹活到十點多。
99年7月25日左右,赤城鎮在興仁堡又辦起了學習班(逼迫學員放棄信仰的所謂轉化班)。學習班的院牆和室內的牆上都貼著誣蔑大法的標語。鄒靜、魏強給學員們唸誣蔑大法的文件,第二天半夜1點多,從北京又抓回一個年輕女法輪功學員。鄒靜和郭鎮長半夜便把正在睡覺的學員都喊起來,還沒等學員們穿好衣服,公安局的兩個警察便押著戴手銬的學員闖進了宿舍,鄒和郭說:「他們不寫就和她一樣的下場送監獄」。
在辦班期間,張家口政法委書記等人來到這裏,他們拿著錄像機給學員錄像,逼著學員們說不煉功、說大法不好。,鄒靜挨個給學員做轉化工作;叫他(她)們寫不煉功保證、讓交出大法書、錄音帶、師父法像。鄒靜對興仁堡的一位法輪功學員說:叫把大法書交出來。學員說:「我不交,比如你念書,老師把你教育成人,當人們說你的老師不好時,你就給老師一棒子,這樣做對不對」?他說不對,學員又說:「你得尊重我的選擇,我的書不給你」。
在學習班上,鄒靜還手指著在駱駝山摔下懸崖的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對全體學員說:「法輪功把你們逼得家破人亡,坐大獄的坐大獄,跌死的跌死,你們師父為甚麼不管?」本來兩位學員去北京上訪,是因公安局設卡截車不讓去京上訪,被迫只好乘夜晚繞山道走,因而掉下懸崖。如果沒鎮壓她們會去上訪嗎?會掉下懸崖嗎?這怎麼能怨師父不管呢?而且大法學員進京上訪是憲法賦予他(她)們的權利,不但剝奪了他們的權利,又把他(她)們抓進了監獄,這怎麼又能怨法輪功呢?南大村法輪功學員李洪英被關在興仁堡「學習班」,家裏7歲的孩子發高燒沒人照管,家人只好把孩子也送來。可是正趕上面有人來檢查,叫學員們都去聽課,孩子有病又不能跟媽媽在一起,自己站在外面哭,有人說李洪英孩子有病,叫她回家去照顧孩子吧,在此種情況下,鄒靜仍不放話。被關在興仁堡「學習班」的學員還要交200元生活費,去北京上訪的學員每人還得多交1000元罰款,非法剝奪上訪權利又剝奪人身自由,還得本人交錢,這是哪家的理?
99年8月份,赤城鎮又把大法學員叫到玉輝學校,就像對待犯人一樣給每人照像,按指紋手印,又逼迫每人交60元照像錢。2001年元旦期間,大法學員王春梅去北京上訪被抓後,赤城鎮指使單位和村幹部,把大法學員王維華、李洪英、孫富琴、周玉梅等人,有的被叫到赤城鎮,後又送進了公安局,逐個審問:是不是串聯想去北京?公安局一科科長高全平問孫富琴:「去王維華家幹啥去了」?孫富琴告訴他去串門,高說:「誰讓你串門了」?
2002年春節前幾天,赤城鎮和派出所的人,在夜間11點左右闖進憲民村大法學員朱海蓮家中,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三個人在到處搜查,他們搜到一本大法書和幾張真象資料後,三個人便拿走了。一會兒又來了六、七個人,在家裏又搜了一遍,甚麼也沒搜著,然後把朱海蓮和她的丈夫一起帶到赤城鎮。到鎮裏他們向對待犯人似的進行審問,連問帶勸帶威脅到半夜2點多才把她們放回家。
平時鄒靜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只要不去北京,我保證不抓你們」。但是在2001年5月份,赤城縣在刁鄂辦起了「轉化班」,在縣610的指使下,赤城鎮把在家種地、上班哪也沒去的李桂梅、王春梅、孫富琴三人抓走送到了「轉化班」。
自99年7.20以來,赤城鎮的邪惡之徒聽從上面的指使,一直派人看管著所屬鎮管轄的法輪功學員,到所謂的敏感日更是如此,甚至一天到學員家騷擾好幾次。憲民村大法學員李桂梅、朱海蓮去地裏幹活,他們還要進到地裏去。他們為了控制學員去北京上訪,把學員們的身份證也要走了,有的學員認為:身份證是跟著人走的,是證明人身份的,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所以就沒交給他們,他們把堅持真理、說真話的大法學員看作重點,對他(她)們更是嚴加看管。
2004年3月份「兩會」召開時,縣610召開關於法輪功會議:赤城鎮接到指令,立即派人到大法學員家登記門牌號和電話號碼。之後馬上派人看管,除鎮裏派的人看管外,他們還指使村裏顧人看管、蹲坑。
2004年3月4日,東關村法輪功學員王維華,被蹲坑的跟蹤、綁架到公安局。在看守所裏,王維華一直絕食抗議,他們拿大法弟子的生命當兒戲,在她絕食期間,生命垂危的情況下,匆匆送進了勞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