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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檢察官三次被劫持進精神病院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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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31日】我原在大陸某檢察院任科長、助理檢察員。98年得法,煉功後「喬本甲亢」好了,不良癮好得到糾正,身心得到極大改善。99年720以後,江氏集團採用流氓手段瘋狂鎮壓法輪功,原檢察長(現調任異地擔任檢察長)為了所謂「單位名譽」,將我檢察官證書扣留,撤銷職務職稱,停止工作,強迫退黨;2000年底又以檢察院要「五好、二滿意」達標,若未將我清調,省院檢查組不來檢查、半年工作白幹為由,夥同二個副檢察長向縣委強烈要求將我清調,同年12中旬,我被投入縣人才市場,斷了生活來源。

從99年7.22至今,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投入縣精神病院。99年第一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時,精神病院醫生當著我親戚們的面,先用鎮靜劑把我催眠,然後給我打點滴,使我昏死過去幾天。醒來後又將我綁在床上,用電針電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還要煉,他們就不停的電我,最後他們見動不了我的心,就不再電了。

2001年國慶期間我到天安門證實大法,回來後被非法勞教15個月。2002年10月14日被非法強加的勞教期滿,在勞教所多次催促下,10月26日檢察院、政保科、610辦將我接回,直接將車開到縣精神病院門口,他們以「十六大要召開」為由,要將我投入精神病院。當時我強烈抵制,幾個人將我抓住抬入精神病院,把我綁在病床上。我給他們講真象,他們反而給我注射催眠鎮靜的藥物。幾天後,我找機會跑出大門外,精神病院的醫生又將我抓回去。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制給我打點滴,打了點滴後,我感到十分難受,頭像要炸開一樣,整個人迷迷糊糊的,站起來就摔倒在地。三次被投入精神病院都被強行注射這種藥液,多次昏死過去。

2004年5月22日政保科惡警又非法搜查我的住宅,我不配合他們,乘他們不注意,我將房門反鎖,從陽台走脫,現流離失所。

參與迫害人員名單:

屏南縣公安局政保科:張建新,宅電:86-0593-3322973,張天偉(科長)86-0593-3288215
屏南縣610辦:張建平,宅電:086-0593-3329133
屏南縣檢察長:田志強,現已調任寧德市古田縣檢察長;宅電:86-0593-3878766
副檢察長:張傳健,宅電:86-0593-3322888;
李自勵(現已調任屏南縣政法委擔任副書記),宅電:86-0593-3324785
其它電話正在收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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