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人民政府:
我叫唐麗文,女,今年63歲,初中文化,家住通遼市科爾沁區東郊辦七委,原工作單位通遼市金屬物資公司。因患乳腺癌,一側乳房被切除。自修煉法輪功以來,全身疾病全都消失。我卻因為祛病健身做好人而被多次非法綁架、抄家、關押。下面我主要就本人在河西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所長王力、女獄警烏雲殘酷迫害事實提出控告。
2002年10月15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綁架,關押在河西看守所長達7個月,在此期間,遭受河西看守所所長王力的殘酷迫害,現將具體迫害事實控告如下:
2002年11月28日早八點交接班時,監室人員都臉向南坐著,我閉目坐著,突然有人在我身後揪住我的衣領從床鋪上拽摔於地,又把我從走廊拖到大廳,最後翻身按到牆上,開始左右開弓抽我的嘴巴子,因為一連串的動作非常快,過了一會我才看清毒打我的人原來是本所所長王力。接著他揪著我的頭髮在大廳裏拳打腳踢,我已經蒙頭轉向,每打到一處人就往後閃,從而又給他騰出空間來,他就方便而痛快地大打出手。最後他揪著我的頭髮撞到了牆上,我昏迷過去了,等我明白過來大聲地喊:「你這樣打人是犯法的,我出去一定告你。」他說:「還沒打老實,給她上板。」(此刑具是通遼河西看守所臭名昭著的最殘酷的刑罰,亦稱「死人床」)我高聲喊道:「找你們一把手來!」他說:「找誰也沒有用!」接著喊來了十來個勞動號的刑事犯人,我看著周圍的人厲聲說道:「誰敢動我!」十幾個人一時都愣住了,站在原地沒動,他一看誰都不動,對他們大聲命令:「都××愣著幹甚麼?這麼多人還對付不了一個老太太!給我上!」就這樣他們七手八腳地把我按倒,我掙扎著反抗,他們的人太多了,我被牢牢的鎖在刑具上了。
這種刑具是用鐵管子焊的,比人高,長方形的鐵架子,中間有三個橫乘,把人的兩個胳膊橫向拉直,把兩個手腕用鐵鏈鎖在鐵架橫乘上,兩腳脖子分別鎖在下邊橫乘上,臉朝上,整個人體呈「大」字型。
我不停的喊:「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王力害怕了,忙說:「快,快,把她的嘴堵上!」不知道用甚麼東西把我的嘴堵上了。一時臭味難聞,我想吐吐不出來,呼吸非常困難。就這樣,幾個人把我抬進了號裏。
有一個叫王桂霞的小聲在我耳邊說:「唐姨你可挺住啊,我們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可沒有講理的地方啊。」還有一個叫秀的女孩子氣憤地說:「王力沒有爹,也沒有媽。」後來我就甚麼也聽不清了,整整昏睡了一天,醒來外面已經黑了。
我被緊緊地鎖在刑具上,渾身沒有不疼的地方,臉被打的發燒、發脹,頭痛欲裂,迷迷糊糊,有一個人給我梳頭,頭髮一把一把地脫落。就這樣我一個姿勢鎖在刑具上躺了九天八夜。
在被上刑期間,小便時同號裏的十來個人一齊上,把這個「死人床」和我一起抬起來,立起來之後兩腳不能著地就在空中懸著,重量又都集中在腳脖子上,腳脖子被卡得疼痛極了。有人解褲子,有人拿盆接,就這樣艱難的解一次小便,其痛苦程度無以言表。
到了第九天,他們才把我放下來,可是不能動,也起不來,三天後別人扶著能坐一會兒,二個月後我才能自己伸胳膊穿衣服。大牙掉了兩根,斷了一根,至今仍然經常頭痛迷糊,有時候就得臥床,使我身心遭受嚴重摧殘。
綜上所述,通遼河西看守所王力等惡警,觸犯了刑法第248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四十一條規定,依法控告。
控告人:唐麗文
2004年2月19日
通遼市人民政府:
2000年通遼市科爾沁區公安分局〈200377〉號通知我被拘留,在此期間,遭受河西看守所監管人員烏雲的迫害,現將具體事實控告如下:
我於2000年7月中旬,絕食抗議迫害,進行絕食的還有大法弟子田芳、田心、田苗、王婷、張明輝等,女警察烏雲把我們六個人叫到號外,問:「你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我們沒犯法為甚麼關押我們?」她說:「你還敢頂嘴。」說著上來就踢我肚子,邊踢邊問:「你知道這是啥地方嗎?在這你的嘴沒有用,要說等你回家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她使足了全身的勁狠狠地踢。我疼痛難忍,用雙手護著肚子大聲說:「啥地方也得講理呀!」她說:「我這不是用腳和你講理了嗎?」這時在場的功友齊聲喊:「不許打人……」她踢我腳上的鞋從她頭上飛出三米多遠,這才停止了踢打。這時,有人把她的鞋子撿回來,她更加惱羞成怒,氣極敗壞地說:「給她們幾個上重刑鐐子。」立即指使幾個刑事犯給我們砸上了鐵鐐子。我被她踢打的部位、手背、腳脖子又青又腫,回家後一個多月才消失。
綜上所述,通遼河西看守所惡警觸犯了刑法第248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四十一條規定,依法控告。
控告人:唐麗文
2004年2月19日
附:此信已經廣泛抄送以下單位:
內蒙古通遼市中共通遼市委、市政法委、市人大常委、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國家安全局;
通遼市中共科爾沁區區委(簡稱科區)、科區政府、科區政法委、科區人大常委、科區檢察院、科區法院、科區公安局;
科區東郊派出所、永清派出所、明仁派出所、霍林派出所、西門派出所、清真派出所、施介派出所、站前派出所、鐵南派出所、河西派出所;
科區東郊街道辦、施介街道辦、清真街道辦、明仁街道辦、西門街道辦、霍林街道辦、科爾沁街道辦、鐵南街道辦、永清街道辦、東郊辦第七委;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內蒙古政府、內蒙古公安廳、內蒙古法院、檢察院等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