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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諸城市大法弟子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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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12日】在2000年春節前後,我們單位非法關押10名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至此,已有20幾名大法學員因為修大法而被開除、留廠察看等。因進京上訪,有的大法弟子被警察打得鼻青眼腫,腿不能走,只能爬。大法弟子宋誠梅被打得兩腿、臀部青紫,不敢坐,並分別被罰款2000──4000元錢。

2000年2月25日(正月20)我進京上訪,在當地車站被警察截住,我倆被帶到城關派出所,那裏已經非法關押4名學員,因在廣場煉功被抓的。我們被錄了口供,「進京上訪,要求煉功的和平環境」,被非法脫衣搜身,錢被搜走,交給所長張凱。

兇手曹錦輝(在公安局治安大隊,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都被它打過,明慧網曾曝光其惡行)指著我們說:「我都不喜(願)打你們,怪使(累)人的。」但是曾有一學員警告它「山東省諸城市不許打人」,曹錦輝上去「啪啪」兩記耳光,說「你看共產黨打人不?」

中午我們被轉到人民路派出所,因我們堅持認為上訪是合法的,就被強制坐在水泥地上。這就是江澤民鼓吹的人權最好時期,它不讓人說話。那天刮著北風,下起了雪,我們被銬在排椅上過了一夜。因為太冷,晚上根本睡不著。因為家人受謊言矇蔽太深,對我的做法不能理解,態度很兇。派出所逼迫我丈夫配合管我,說「至少你們是夫妻,就得管。」逼他交錢,不交就從工資裏扣。我丈夫就把氣撒在我身上。下午,我們被轉到廠內關押。晚上我丈夫去看我,說「要罰款,錢不夠,一家人怎麼生活呀。」我勸他不要理它們。可它們糾纏得他沒有辦法。

第三天是星期天,保安部長王作堂拿紙來,逼迫寫個招呼,按他說的寫,當時覺得話中沒有損害大法的意思,就寫了「遵守廠規廠紀,不越級上訪」。當時我不知道我大姐已經去公安局交錢去了,說是罰款5000元,取保候審,期限一年。說是市裏的新標準。因為我下崗,沒錢,我姐到處托關係,才降到3000元,必須我區公安局簽字,簽字後才知道那上面印有誹謗大法的話,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在此我聲明那簽字作廢。從此,我被剋扣工資(我屬下崗職工),被非法監控,限制自由。8月15日,人民路派出所提審我,因我堅持修煉,惡警就把取保候審的3000元錢沒收了。造成家人不理解我。這都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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