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真象中別忘了修自己
大法弟子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人心和執著,有時在講真象的過程中也有所表現,如對陌生人講真象有怕心和顧慮心;講真象時不理智、容易生氣,甚至出現常人式的爭論;有時一看對方不接受,就不想再講,心灰意冷等。講真象的過程中暴露出這些問題和執著,我們要注意找自己、修自己,講真象效果不好或對方不接受時我們也應該首先看看自己有甚麼問題。反過來講,只有我們修得更好,正念更強,說出的話才更純淨、更有力量,講真象的效果才更好。
* 講真象不能流於形式
隨著時間的延長,有時講真象容易流於形式,或把講真象當作工作,用心不夠,失去了應有的神聖感和慈悲心,只滿足於「我已經講了」,而對方是否明白似乎與己無關。師父說:「不要只是去講,不要流於形式,講一個你就得叫他明白」(《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因為神是從本質上使一個生命覺悟,從本質上啟迪一個生命的佛性。從這一點上來看哪,大家在講清真象中還要加大一些力度,還要做得更深入,做得更好、更紮實,絕對不能敷衍了事,認真做好才能夠救得了那麼多的人。」(《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 重視向認識的人講真象
每個同修都有許多認識的人,如親朋好友、同學同事等,或者只是一般的認識,少則幾十,多則上百,這是一個巨大的人群,應該重視向他們講真象。向陌生人講真象有時受到環境和時間的限制,而向認識的人講真象一般不存在這個問題,有充足的時間,可以講得更深入、做得更好。婚喪嫁娶、同學聚會或偶然遇到認識的人,我們都應該利用好機會主動講真象;許多我們認識的人可能很長時間沒有聯繫,可以主動找到他們或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向他們講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