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63歲老人因依法上訪遭近四年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15日】我今年63歲了,原來身體不好,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心臟病等多種病,在98年經人介紹學法輪功,我的病在很短時間內完全好了。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事首先想別人,不欺、不騙、不佔、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社會穩定,家庭和睦。我沒學法輪功之前,我開商店,從不繳稅反而罵人,被溝幫子工商局王一成罵過多次,在家給老頭打仗。自從學了法輪功以後,全變了,我曾經二次自覺去了工商局交稅,過去的在社會上和家庭的惡習全沒有了,當一個賢妻良母。

我為了說句真心話,為法輪功討個公道,在2000年4月15日去北京上訪。可是到北京沒等去上訪,就被溝幫子公安局幹警非法抓住了,當天晚送到北寧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23天。當時還被勒索罰款共四仟伍佰元整,經公安局盧所長要二仟元整。回到溝幫子後還不讓回家,在農機站樓上由溝開發區王洪江開票子,又被勒索了二仟元整,少一分都不行,都是由家裏孩子辦的。因孩子盼老人回家急切,沒看收據,最近想起此事。打開收據後看上面數額是二佰一拾元整,北寧公安局也是這麼開的,盧所長代表公安的形像,王洪江代表了區政府的形像,為甚麼明明交款是二仟元開票不符合,請問那一仟七百九十元錢哪裏去了。這是××黨幹部應做的嗎?

2000年12月15日,我想再一次去北京。我做為一名法輪大法弟子,想再一次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們不參與政治,我們不反黨,我們不反對政府,只是想讓政府知道我在學大法中受益,當一個好人。就在12月15日,當我走到葫蘆島車站時被抓回,當天晚上10點到了拘留所。

我女兒想看我,盧所長的公子是拘留所的幹警,他說得交380元錢伙食費,才能接見。當時女兒交了380元錢。我一早沒吃飯,就被送到看守所去。我向他們要380元錢,他們說不退,是這樣規定的。我有背包和衣服,價值一仟元的物品,當時不讓帶進獄號,它們說都有記號,放在櫃子裏。等我回來向他要時,那東西早就沒了。

看守所更加邪惡,不讓家人送被子,租他們被子每月60元,買牙膏5元一管;還讓我們買單鞋,市場4--5元,他們合我每雙15元。穿號服,每天要一元錢,

當天一個個被提審,問今後還學不學法輪功,我們都說大法好,一定修下去。惡警們就把我們36人集中到一間屋裏,排上隊。勞教所惡警就叫男老犯,都20多歲的小伙子打我們,用腳踢,笤帚打,打我們的臉。

我記得最清楚的一個姓王的是隊長,把我們都打倒了。我說不要打人,惡徒們就向我打來,那個姓王的用大皮鞋頭踢我手上,至今未恢復。

每天2頓飯,沒菜,鹽水;吃的是高糧米、7分熟,有砂子。有好多個早晨最冷,惡警讓我們穿著單鞋出外走步,誰說大法好讓跪著。我第一天說了,被惡徒懲跪了8個小時。另外,對男的大法弟子,惡警讓犯人用大木頭棒子重重的打。大法弟子們喊不要打人,他們就更加使勁打。我們都是無辜的人民,為了當好人受這樣迫害。

在2001年3月8日,我被劫持到馬三家。那裏更加邪惡,不上睡覺,住小號,坐鐵椅子,前後窗戶開對流冷風,拔頭髮,打眼睛,上銬子,罰站三天,12個點不讓去廁所,不轉化三頓窩頭鹽菜,下地勞動,栽樹,扒玉米,拔草,拔稻田草。

我當時63歲了,腿痛,不能蹲著,整天在地裏爬著幹,一幹就15天。我在馬三家被非法關押了28個月,吃盡苦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