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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兒子!我要兒子!──劉成軍的父親給各級執法機關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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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15日】我是劉成軍的父親,劉成軍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我感到天大的冤枉,我想把事實經過和真象告知你們,望你們能伸張正義,給一個合理、公正的處理。

劉成軍是吉林省農安縣濱河糧庫職工,長春市糧食職工中專學校財會班畢業,1996年開始煉法輪功,煉後他的身心都有很大變化,酒不喝了,煙不抽了,很多不好的習慣沒有了,而且身體健康了,心也越來越善良,境界越來越高尚,大事小事時時處處都為別人著想,可以說法輪功讓他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好人。

後來鎮壓開始了,他被抓到長春市奮進勞教所判一年勞教,因他不放棄修煉,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2年3月24日午夜一、二點鐘,劉成軍在前郭縣深井子鄉七棵樹村柳長發姨父家再次被抓,警車二十多輛,吉林省公安廳的、長春市公安局的、松原市公安局的、前郭縣公安局的警察五、六十人,夜間十一、二點鐘,警察把他姨家的一個五、六百捆的大玉米桿垛用火點著了,火勢很大,鄰居家的大樹給燒了一、二十棵,柴草垛著沒了,沒看到人,又把另一個樹枝垛點著了。我兒子被燒得遍體鱗傷,成了一個火人,可這些警察二話沒說,上來就打,用碗口粗的木棍往死裏打,同時又朝腿上打了二槍,戴上手銬然後把劉成軍扔到警車的後備箱裏。我兒子被打成這樣,慘不忍睹,他卻一聲沒吭。他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警察欺負這樣的好人,算甚麼能耐呀?請問這些行兇的惡者是人民警察嗎?把人害到這種地步,可他們卻造謠說劉成軍要點火自焚,簡直就是土匪、強盜!我想他們不會忘記當時圍觀的群眾就有幾百人,他們的罪行逃不過每一個人的眼睛,他們不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甚麼行為?

從松原到長春途中出了車禍,撞車了,開槍打劉成軍的李姓警察肋骨撞折七根,可他們卻造謠說我兒子襲警了,把車整翻了。真是太歹毒了,就因為他們嘴大,就可以任意栽贓陷害?無中生有?造謠中傷?人民警察就可以拿人民的名譽、生命當兒戲嗎?我是四十多年黨齡的老黨員,這是我們共產黨的宗旨嗎?

劉成軍被押到長春後,人就失蹤了,家裏人哪裏也找不到。後來接見時告訴我,他被上刑坐了五十二天「老虎凳」,又用手銬銬在「死人床」上,兩隻手沒合到一起過,而且他的腿也不能正常行走了,全是拖著往前走,真是殘忍至極呀!殺人的、放火的、黑社會的、以至於血債累累的罪犯,他們沒有這樣對待吧,哪還有一點人性?誰沒有家人,誰沒有父母兄弟,親人朋友,怎麼可以這樣狠毒,還有沒有做人最起碼的良心?怎麼可以這樣喪盡天良啊!

劉成軍是2002年3月末被抓走的,一直到九月十八日通知我們審判。我參加了旁聽,參加旁聽的三百多人都認為審判失敗了。他們被抓的十五個人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 、「法輪大法就是好!」開始是兩個警察看一個,後來增加到三個警察看一個,一隻胳膊一個警察,另一個警察掐脖子,不允許喊。突然有個警察暈過去了,這樣就由十分鐘更換一批警察,改為三、五分鐘更換一批,法庭上忙亂成一片。劉成軍沒有請辯護律師,法庭讓他自己辯護,可他一說話,後面的警察就掐他的脖子,只聽到他高喊:「你們也不讓我說話呀,我一說話,他就掐我脖子。」就這樣他們再也沒讓劉成軍為自己辯護。

我兒子插播電視真象被判十九年,被押在吉林省吉林監獄。我去接見時他告訴我兩條腿都是傷,一條腿是槍傷,另一條腿是撞傷。兩條好好的腿就這樣傷殘了。2003年10月14日我們家人去接見時還很好,可20日(只隔一週時間)人就不行了,吉林市監獄來電話告訴說人已被送到吉林市中心醫院。我們去人一看,人已經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說是搶救治療,可治療費用卻遲遲供不上,醫院也只能每天給點普通藥應付。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在這種人命關天的時候,我們去辦保外就醫,可監獄不給辦,又怕家人探視,給轉到了長春市勞改醫院。我們家人去了四、五次都不讓接見,從此他被與外界斷絕了一切聯繫,拖了一個來月,監獄在長春市勞改醫院也下了病危通知後才出面給辦保外就醫,可到劉成軍戶口所在地農安縣德彪派出所卻拒絕接收,到農安縣公安局和縣610辦公室更是不答應接收。我們家人心急如焚,可他們根本不把人的死活當成一回事,天理何在?!

在吉林市中心醫院時,我們見到劉成軍,他吃力的告訴我們,在監獄裏他每天都被毒打,摧殘迫害每天都在進行,直到最後他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心臟、腎臟都重度衰竭,咽喉部重度感染,到2003年12月26日我那健康、活潑、年僅三十三歲的兒子被他們活活迫害死了。我兒子因為信仰真、善、忍,沒有犯死罪,為甚麼給迫害死了?我要兒子呀!我兒子身高1.80米,體重一百五、六十斤,身材魁梧,精力充沛,樂觀向上,籃球健將,就這樣活活給迫害死了,兩條健康的腿被打成殘疾,無法正常行走,又造成嚴重的小腸緩氣。學法輪功的人把你們怎麼了?對他們這樣下毒手?善惡必報!行惡者一定遭惡報!在劫難逃!這是天意。

2003年12月25號夜間十點多鐘,我和老伴被吉林市監獄的人接走,說是孩子病得不輕,現在長春市醫大一院,結果卻在中日聯誼醫院,家裏幾個孩子知道消息後趕到醫大一院找了一宿也沒找到,為甚麼要說謊呢?有甚麼怕見光的呢?不知道做了多少無恥、卑鄙、虧心的事,才這樣膽怯、心虛。看到兒子的慘死,我和老伴當時就不行了,老伴哭昏了過去,我嗓子當時起了一個雞蛋黃大小的血泡,呼吸困難,差點堵死過去。回家後我和老伴打了二十多天點滴,才有點好轉,可我們痛失兒子的心靈重創,是怎麼也撫不平的,我們每天心都在流血啊!

他們真是太殘忍了,我們沒和兒子說上一句話,為甚麼不讓孩子和父母說句話,這裏有鬼吧?是不是做了太多的虧心的事怕暴露啊?你們沒有家庭嗎?沒有父母兒女嗎?真是天理難容啊!

我一定要討個公正的說法,不然我無法度過餘生啊!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一個學做好人、一心向善的人,為甚麼要遭到如此惡毒的虐殺,請問,這樣一個泱泱大國,法律和公理何在?人間正義何在?我想像不到他們用了甚麼惡毒的手段害死了我兒子,因為我兒子臨死時鼻孔、耳朵、大腿等處都在流血,這究竟是為甚麼?誰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劉成軍只因為堅持信仰,警察為甚麼可以把人打死?無論如何我接受不了這事實,劉成軍沒做過任何壞事,只是想修心向善,重德做好人,警察怎麼可以這樣草菅人命?真是達到登峰造極,喪心病狂了!所以我根據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四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條文,提出控告,要求懲辦參與迫害劉成軍的所有兇手,並賠償精神上及經濟上造成的一切損失。

善惡有報是天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自古以來誰也逃不脫的。我希望執法機關能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為民做主,我們相信天理是公正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好人的壞人和兇手決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對於我兒子的冤死,我們要一告到底!問題不解決,我們決不罷休,因為我們知道蒼天有眼,壞人和兇手必將被繩之以法,必將遭到應有的報應和懲罰!我想順應天意民心、伸張正義是各級領導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還我兒子!我要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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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成軍,男,33歲,吉林長春大法弟子 ,吉林省農安縣人。2002年3月5日,劉成軍因與同修在長春、松原兩地通過有線電視插播大法真象被惡警綁架並被非法判刑19年,關押於吉林監獄,其間受盡酷刑折磨,2003年12月26日凌晨4時30分在長春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含冤去世,死不瞑目。惡人為掩蓋罪行,不顧家屬反對,於當日上午10點40分將其遺體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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