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紀念妻子賀秀玲,寫出我所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16日】2000年1月,我第一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這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煙台公安局的惡警卻對我進行迫害。在北京駐京辦惡警對我搜身,把我僅有的43元錢據為己有,單位給我戴上手銬刑具帶回煙台,曲衍波(去北京領我的單位人員)等在飯店大吃大喝,說是所有花銷都算在徐承本身上,因此我被罰款1900元(見曲衍波所開罰款證明),拘留15天。之後又被強行洗腦15天,單位惡人李長海、欒石德安排我的孩子上下班看著,給孩子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壓力。

2000年6月,為了揭露邪惡迫害,證實大法,我第二次上訪,被惡警綁架至威海駐京辦,其間7名大法弟子遭文登公安惡警李英林等不同程度的毆打,我被李英林等惡警按在地上瘋狂毒打,他們用皮鞋踢我頭部,用腳踩腿等,後我被戴上刑具手銬帶回文登。

賀秀玲被李英林搜去了300多元錢,我被威海駐京辦搜去100多元,另外的大法弟子就記不清了。文登李英林是江氏集團的惡毒打手,很多大法弟子遭這個歹徒迫害。在文登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我被劫持到煙台漁業公司。返回途中,李長海、曲衍波、鞠傳政到飯店大吃大喝,回單位惡人李長海派車押著我四處借錢,罰款4000元,而且單位組織二十多人對我進行洗腦二十多天,李長海用開水澆我的頭,頭部被燙傷出水,但在大法的呵護下三天後神奇般康復。

2000年10月26日,我和妻子賀秀玲又進京上訪,被惡警綁架至北京海澱看守所,我遭到了惡警令人髮指的殘酷折磨和迫害,惡警利用犯人扒光我的衣服,在寒風中向我澆了三十多盆涼水,接著就是坐土飛機,頭朝地,兩臂按在牆上升空,腳似落地不落地的長達一個多小時,我被關在三棟七號,四天四夜沒讓我閤眼,我一瞌睡惡徒就打耳光,或用報紙捲成紙捻往鼻子裏捅,惡警經常把我提出去電刑,我的臉和嘴唇都被電爛,被噴撒迷魂藥,不怪後來連煙台駐京辦的警察都說海澱看守所夠壞的了,從那以後單位停發了我的工資。

2000年12月,我和妻子賀秀玲又進京證實大法,賀秀玲被惡警綁架到了遼寧錦州看守所,關押迫害長達三個多月,而後又被罰款3000多元。我被非法綁架到北京市某個公安分局。我們七名大法弟子向他們洪法講真象,他們把搜去的錢退了回來,並於當天晚上親自開車把我們送到火車站,叫我們回家。同樣是公安警察,他們當中也有好人,不受邪惡之首的擺布。

2001年1月,我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到文登徐英光家,當場七八名大法弟子被惡警李英林綁架,另一名大法弟子遭到了殘酷的毒打。我和另一名大法弟子被搜去手機二個,近千元錢,被非法拘留半個月。

由於迫害的逐漸升級,我有家不能歸,被迫租房住,但也未能倖免邪惡的迫害。2001年2月17日,被煙台公安局萊山分局非法綁架,當時有王金龍、李士良等,我被他們搜去呼機一個,人民幣400元,為了這點錢,煙台芝罘區公安局與萊山公安分局發生爭執,後被萊山公安分局要去,當天到飯店大吃大喝。晚上我被送到煙台市看守所,煙台芝罘區看守所和煙台市看守所的惡警利用犯人把我的褲帶用剪子剪斷,把衣服扣子、拉鏈用剪子連衣服都剪幾個大洞,使我不能穿。

在看守所被非法刑拘17天後,單位把我送王村勞教所洗腦。回來後,師父的經文《建議》發表,通過學法使自己認識到轉化的錯誤,同時自己還被邪惡勢力利用動搖其他人。為了彌補過失,本著證實法的目地,我到單位告訴李長海:大法好,我還要學還要煉。只因說了一句還學還煉,我被扣留,被非法判了二年勞教。在勞教所我被強制不許睡覺,強制洗腦,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違心的說了假話,受邪惡的精神迫害。

2004年3月11日,妻子賀秀玲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在煙台看守所被邪惡之徒迫害折磨致死後,我徹底醒悟了,不能再跟邪惡走下去說假話,相比之下自己太差了,我又堅定不移的回到大法中來,講清真象,揭露邪惡。

我的遭遇僅是邪惡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過程中的冰山一角,作為大法弟子,我曾堅定自己的正信不屈服邪惡,但也有過很大的恥辱,教訓是沉痛的,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彌補自己在邪惡迫害時承受不住所造成的損失。在此,我正告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那些惡人惡警,及早清醒吧!對大法犯罪的人的下場一定是可悲的。烏雲是永遠是遮不住太陽的,真象必有大白的那一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