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的一天,因我散發大法真象資料,被惡人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後,不法人員把我和被非法關押的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一起送往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那天,我和同修坐在警車裏向市局勞教科的警察洪法講真象。我們兩人一路上邊發正念否定迫害邊請師父加持,我們想:「它們說的不算,我們師父說的算。」思想中一出現不正的念頭,我就想那不是我真正的自己,就想起師父說「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就又有了正念。同時我們背師父的經文《心自明》和《正念正行》,始終堅守「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說了算,勞教所不是我去的地方,也不是我呆的地方」這一念。到了勞教所,一檢查身體,心臟病,哈爾濱戒毒勞教所拒收,就把我和同修又都送回市看守所,然後第四天我們就堂堂正正的回家了。
在這場迫害中,我深深體會到,時時刻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守「我是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這一念是多麼的重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那就會柳暗花明。只要我們時時刻刻記住自己是大法弟子,我們就會跟著師父走好最後正法的路。
一直因自己文化障礙,到現在才寫出來。層次有限,不對之處敬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