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東日前抵芝參加第三屆中美電信高峰會議。他是因為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間擔任河北省委書記時的行為而被法輪功學員控告。
訴狀中指出,「王旭東沒有遵照國際法律和中國法律,採取相應措施來停止或避免中共官員、610辦公室等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侵害。相反的,被告王旭東准許、支持了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這一訴狀的原告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其名字在法庭上被隱匿。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5/49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