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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自稱是流氓,好人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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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7日】2004年4月27日凌晨4時30分,大法弟子賈精文在宜昌路與山東街交叉路口處掛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出租車司機王志東舉報。當晚7點多,賈精文被送進拘留所。29日公安機關在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經過任何正當的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給賈精文判了教養,並將其抬到錦州教養院。賈精文為了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一直在絕食中,望所有家鄉的父老和正義人士們共同關注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中的受害者,共同制止執法人員的惡行。以下是賈精文被抓前的自述:

我叫賈精文,1956年10月31日出生,工作單位是錦州市電焊條廠,家庭住址:錦華街89號樓20號樓。

我是1995年8月份得法,因修煉法輪功,以前得的氣管炎、皮炎、偏頭痛、前列腺病全都好了。在1999年8月中旬的一天,在單位聽李老師的講法錄音被惡人舉報,被南街派出所強行拘留半個月並抄家。放出後的第二天,因上拘留所看同修,被錦華指導員王忠偉、警長趙文,強行拘留三十天。在拘留期間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六天後被放回。在拘留所裏,因煉功我多次被副所長劉政、惡警王二民毒打。

1999年10月27日,因進京上訪,我再一次被劫持。當時我被非法關押在錦州駐北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辦事處──鳳龍賓館,這期間我被錦華派出所所長王惠、羅英濤等人扒光衣服,用皮帶抽打,刑訊逼供。他們逼我說出北京同修家的住址,我不回答,他們就用皮帶抽打小便處。當時我制止他們這種無人性的行為,惡警羅英濤叫囂:我們就是流氓。惡警黃大偉指使警察拿最臭的旅遊鞋將我嘴堵住,叫我聞臭味,看我出不來氣才放開。黃大偉看我還是不說,就說用繩子把小便綁上拽,就這樣持續迫害了四個小時,他們還不罷休,繼續體罰多時,直到我嘔吐,才停止。之後,他們把我帶到錦州市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我軟肋受傷,不能著床一個多月左右。

2002年8月中旬,因惡人舉報,我和我妻子又被百股派出所副所長楊光等人劫持到錦州市第二看守所,並抄家搶走手機、BP機、影碟機。在看守所期間,因我不穿號服,不背監規,被刑事犯、號長等人毒打。我絕食絕水抗議迫害,七天後被放出,被迫流離失所至今。片警把我的戶口強行遷出,這一切的迫害給我的家庭、父母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附:原錦華派出所所長:王惠   手機:13700069891   住宅電話:3147029
指導員:王建偉 電話:13700067324
警長:趙文 電話:9998傳12016
片警:羅英濤
錦州百股派出所副所長:楊光
錦州拘留所副所長: 劉政 電話:316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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