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自己在這其中的執著心給同修造成傷害的教訓。
1、心中有為,修口不實。
當某個同修說另一同修有這個執著,那個執著;這做得不好,那做得不好時,當初,我只是靜心的聽,但聽多了以後,自己這個心也不知不覺被帶動。也談論起同修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來了。有一次談到某個同修的某個方面時,我好像是說了句做得「不像大法弟子」(因談得多了,我也不記得說沒說過這話)。後來被說的這個同修知道後對他造成了傷害。為這件事,在同修間還出現要對質的行為。我知道後心裏很內疚。無論是不是我說過「不像大法弟子」這話,畢竟我也是在這件事情之中。這次教訓,是因為自己心中有為,時有冒出常人心來看待修煉中的事情,沒有按照法的要求嚴格做到「修口」而造成的。
一個正覺面對任何事情,他那顆心一定不會因此而被帶動的。他能在乎誰好誰不好;誰說誰了;誰對自己如何如何了而動心嗎?心中只有對眾生的慈悲。我們都是在大法中修煉的弟子,誰修得怎麼樣,只有師父知道。同修之間誰也不能妄加定論。否則,起的作用只能是破壞。言與行不在法上,同修間就不能形成圓容不破的整體;就會形成同修間的間隔;就會被邪惡鑽空子。
2、強調自我,寬容度窄。
在同修間總想把自認為修得好的一面展現出來。以掩飾自己的某些執著;強調自己對某個理的認識;對同修評頭論足。當同修對我贊同時就沾沾自喜,反之,心裏就不舒服。有一次,一同修給我指出了對電腦技術等的執著心,自己表面上點頭接受,心裏面卻翻江倒海。學法煉功不能入靜,老是在想:不懂得電腦的操作過程,又怎麼能夠把講清真象的內容儘快的轉化成更多人能夠看到的東西呢。(實際上同修是看到了我不斷放大的做「事」的這個心)。但反轉又想:同修對我的指出,不論是對,還是不對,他的基點一定是為了我好。當我這念一出,心裏豁然開朗。只是覺得對方在對待其它同修時,慈悲度還需再大些。從此我們再在一起交流時,我面對任何指出真是坦然聽講,不再有間隔的感覺。
有一個時期,我對有的常人的那種強烈為私的行為,感到很難受,覺得他們太可悲。一天,我突然想起他們是常人。發現,這之前我老用修煉人的標準去衡量、要求他們的行為。所以自己難受。這時候開始思考:羅漢境界是甚麼樣?佛的境界是甚麼樣?於是想起了師父講的法:
「其實你們知道嗎,那些大覺者呀,他們在天上有很多事情也是要互相協調、商量的。釋迦牟尼佛講過,如來佛如恆河沙數,也就是說天上的法王,只是佛這種神就像恆河的沙數一樣多。這還是一個小數,他指的還是在他的境界中看到的。那麼其他神呢,佛只是宇宙中神的為數很少的一種,有無數各種各樣的神,多得無計其數,無量眾生。可是他們做甚麼事情的時候要爭論起來這可了不得了,因為每一個覺者都有自己在宇宙法理中證悟來的自己的一套理,對宇宙的認識形成了自己一套東西。就像釋迦牟尼佛,他自己那套東西就叫做「戒、定、慧」。那麼每個大覺者,宇宙的生命,他們都有這樣一套自己對宇宙的認識。如果爭論起來這還了得嗎?他們那裏就沒有這種事情存在。
他們是甚麼心態呢?是寬容,非常洪大的寬容,能容別的生命,能真正設身處地的去想別的生命。這是我們在很多人修煉過程中還達不到的,但是你們漸漸的在認識、在達到。當一個神提出來一個辦法的時候,他們不是急於去否定,不是急於去表達自己的、認為自己的辦法好,他們是去看另外的神所提出的辦法的最後的結果是甚麼樣。路是不同的,每個人的路都是不同的,生命在法中證悟到的理都是不同的,可是結果呢很可能是相同的。所以他們看其結果,他的結果達到的,真的能夠達到要達到的,大家就同意,神都是這樣想的,而且呢,哪塊有不足,還要無條件的默默的給予補充,使它更圓滿。他們都是這樣處理問題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因為每個人的狀態不同,層次不同,修煉的路不同。表現出執著心的方面和程度也就不同。我們有的同修老是看到別人的這不是,那不行等,心頭為對方著急、難受。實際上就是寬容度太窄,強調自我太多,慈悲度量還不夠大。
相信,我們經常在一起的同修通過這次向內找,一定會相互提高,共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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