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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大法學員遭受的肉體迫害與人格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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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日】2003年11月中旬,我向保安講真象,保安是受矇蔽很深的人,他不聽真象,並電話舉報,致使我被抓,公安強行將我拖上車,為了阻擋我向圍觀的百姓講真象,他們匆匆忙忙的將我拖上車,非常快的送到看守所,這說明他們已經非常害怕老百姓知道真象。

一進看守所,我就被大字形釘銬在大板上 ,除了兩個半天被解開手銬欺哄我以外,腳銬始終不下,就這樣共釘了39天。釘大板時,四肢被撐開,渾身不能動,骨頭也像被硬扯開一樣,日日夜夜,24小時一刻不鬆,夜間更加痛苦。警察又用塑料袋將我的手裹起來,只要我稍微活動一下手就會發出響聲,越是不能動就越是痛苦。

幾天後,我的手腳全部發腫,繼而麻木,半年之後,手還是麻木的。我大聲喊警察,讓他們開銬,可別說開銬,惡警連鬆銬也不行,他們有意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肆意凌辱、打罵,他們對我拳打腳踢,用非常硬的塑料底鞋狠命的抽打我的臉,我的嘴被打得出血,眼睛被打得烏紫……

11月下旬牢裏已經很冷了,她們趁我不備,連續兩大盆冷水,將我從頭澆到腳,我的外衣內衣都濕透了,當時我發正念,自己並不冷,但是只要一動念,馬上就凍得夠嗆。我被強行灌食,6、7個男女一起上,用牙刷柄在口腔中使勁攪撬,使我滿嘴是血,牙齒前兩年已經被灌食撬掉了四顆,冰冷的稀飯殘渣順嘴淌,脖子裏,頭髮上都是涼水粥渣,頭髮打結。我胳膊有傷不能上舉,管教何科長還惡言譏諷挖苦,用腳故意踢我的手。

他們用軟硬兼施的手段迫使牢裏的犯人向我施壓,我絕食警察就將牢頭喊出去查問,打板子,警察還利用不讓犯人接見家人來阻止我們的絕食,讓犯人怨恨大法弟子,吸毒的犯人背地裏可以得到警察給她的煙,只要我們絕食,警察就停止供煙。吸毒犯人明知大法好,大法學員好,也被迫打罵我們。

我60天未吃飯,人瘦成皮包骨,被拉到醫院,還給戴上十幾斤重的腳鐐,醫院一看,全身紊亂,不敢收留,但過去患過的糖尿病及各種併發症卻一樣也沒有,我被兒子接回家中。可是回家剛過20天,身體還在浮腫著,檢察院來人欺騙我說要去過一個程序,了解這個案子,而且為了讓我相信他們,不去檢察院,只要去我丈夫的單位。等我一去,就被早已埋伏好的便衣抓走了,他們再次將我投進看守所。一進門,又是釘大板,我被迫再次絕食,我絕食了25天,被強行灌鼻飼,5-6個男女犯人抱頭捺腳,往身上撓癢,用圓珠筆很挖我的腳心,我一邊要對付鼻子裏的插管,一邊要對付身上的撓癢癢,還要對付腳心的劇痛,我竭盡全力高度集中注意力,大聲的喊出正法口訣,同時發出正念制止行惡。結果鼻飼插了20多次都沒有插進去,對待撓癢我想:「不動念 ,沒用。」也就不覺得癢,挖腳心的人在我強大的正念面前,他們經常跌倒,往前一衝一衝的,趴栽到我的身上。

連續灌食、釘大板,我背部的肩胛骨、尾椎骨都磨出了疤痕,渾身骨頭都是深度疼痛,手指麻木,整個手腫得像個大饅頭,然而更令人痛苦的是警察根本不把人當人對待,號房是雙面牆大開窗,常有男警巡視,同時室內還有24小時的監控儀,他們不給我鬆銬,不給我上廁所,不給洗漱,不給換衣,小便只好解到被子上,衣服上,日日夜夜睡在濕衣濕被中,有時犯人用盆接,他們直接掀被子,扒衣服,致使我的下身直接裸露在監控下,沒有人的一點尊嚴。我一次又一次向警察反映,提出自己上廁所的要求,可她們置之不理,還指使犯人打我的臉和頭。

我在這樣挨打和受辱後,在身體狀態表現非常虛弱的情況下,公安還是不放人,在已經開出釋放證明書以後,又將我再次送進精神病院。醫院的醫生、護士看我如此消瘦不成人樣,非常吃驚,醫生再次鑑定我是精神健康的正常人,絕對沒有精神病,這樣,在精神病院又被關了5天後,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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