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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監獄惡警柴加濤暴行:捏睪丸、悶血頭、按眼珠、煙頭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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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4日】我叫陳春林,96年得法輪大法,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並說明大法真象,而於2001年被強抓強判投入哈爾濱監獄,遭受了不讓睡覺、捏睪丸、悶血頭、按眼珠、煙頭燙等種種卑劣、毒惡的摧殘。特別是在2004年3月,惡警柴加濤指使囚犯慘無人道的對我進行迫害。

2002年9月20日,由於不寫三書被強行關入獨居(小號),遭受摧殘與折磨,獄警派兩個打手以監護的名義,對我進行隨意打罵、侮辱、不讓睡覺、澆涼水、只給一點(米湯樣)稀粥等等,以便使人的身體造成無形的傷害,從而剝奪健康權和生存權。

在2004年3月,惡警柴加濤在小頭目陳樹海的帶領下,以要求寫甚麼揭批材料為名,開始對我進行又一輪迫害。由於我不同意寫揭批材料,他們非法關我禁閉,時間是3月15日。開始時柴加濤找我談話,要我寫揭批材料,並欺騙我說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都寫了等等,我不同意,並說明原因。柴加濤在理屈詞窮的情況下露出了本相,先是在副監區長唐心民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關我禁閉,並在當日晚上派三個犯人輪流監視我,不讓我睡覺,整整一宿,第二天又安排四個犯人監視我,並隨意侮辱。

這樣又是一天,收工回到宿舍,正好當天是柴加濤值班(3月16日),我想必須得找他談談,說明我的態度和想法,我就去了值班室,首先我問柴加濤:「昨晚犯人於雷、邱民傑、張立春一夜沒讓我睡覺,是不是你告訴的?」柴說:「不是」,我說:「我問張立春,他說是他自己找我談話,可邱民傑卻說是你讓的」。柴說:「可能是他們為了保護你」。我說:「柴隊長以前聽說你不錯,可現在為甚麼變成這樣?」柴無言以對就把話岔開了。

到了晚上9點要睡覺時,先是犯人於雷不讓我睡,並動手拽我的被子。我不讓,於雷就動手打我,後又有犯人張雪峰、孫秀波幫於雷把我按在大鋪上,在全號50多人的注視下,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推、掰胳膊等,直至他們無力為止。當他們罷手後,我緩了一會,決心再找一次柴加濤,說明情況(當時我不相信是他指使的),我就在於雷等人的挾持下來到了門口。因電路有問題,柴加濤正在門口,我剛一開口,於雷就搶先說我先打他的,我本想說明情況,可柴加濤並不聽,只是做樣子,然後對我:「你不對,上水房反省去」,就走了。

沒辦法我就往回走。於雷、張雪峰、張立春、魏斌、徐福文、邱民傑等幾個惡犯就開始準備繩子、扁擔、水盆、塑料袋等要對我進行更加惡毒的迫害,這時我才知道惡警柴加濤說去水房子的用意。

這時過來幾個有良心的犯人勸我說,你看他們在幹甚麼,還是先退一步吧,否則得遭多大罪呀。我被迫寫了一個東西。第二天早上,柴加濤認為我寫的東西不合格,這樣出工到監區後又把我關進禁閉室,對我說:「第一要寫個檢查,因為你打於雷了,第二必須寫個合格的揭批材料,第三等到刑期完了再回家。」作為一名幹警,柴加濤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顛倒黑白,違反和破壞國家法律,視他人生存和健康權利於兒戲。我決定抗爭,利用給我寫揭批材料的紙、筆寫了事情的經過和我的想法,交給監區一把手朱文臣。我被迫撞牆後被送入醫院。在留院觀察期間,惡警柴加濤及其惡犯仍未停止對我的迫害。

3月17日就在醫生檢查完送入病房後,惡犯於雷、張雪峰、張立春、伊彥軍把我放在地上,扒光衣服,澆上涼水,打開窗戶凍我,同時拳打腳踢三、四個小時,然後抬到床上進行更加惡毒的迫害:捏睪丸、悶血頭、按眼珠、拳打腳踢,極盡惡毒之能。隨後惡警柴加濤又帶領犯人洪士東、李同勝來到病房,讓二個犯人架著我坐在床上,由犯人於雷、張立春充當打手毆打,直到柴加濤滿意後一擺手說:「你痴呆吧。」柴加濤領著於雷、張立春走了,留下洪士東、李同勝監視。

3月19日在我走路都不行的情況下,柴加濤派兩人邱明傑、宋振峰架著我,把我投入了獨居(小號),並鎖在地環上,更加毫無人性的摧殘與折磨,就這樣19天我才被放出來,致使我身體上留下了多種傷害,煙頭燙後的疤痕、踢打後血痂掉後的痕跡,仍清晰存在,其他方面傷害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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