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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朐縣一村民自述近年來受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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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8日】我是山東省臨朐縣原楊家河鄉一村民,曾在2000年上訪,被鄉黨委書記鄴同果、鄉長李××關押兩個多月。期間受過各種迫害:罰坐鐵椅子、不讓睡覺等。派出所長與政法書記曾兩次抄我的家。抄走家具、六袋小麥、4000多元現金。後又逼家人交7500多元才放人。

在2001年春兩會還沒開,鄉書記又派派出所人員到我村欺騙說,學法輪功的到鄉里說一點事就回來,結果去後關押到兩會開完,還逼交十幾天的生活費,這次我們沒交。

在2002年6月6日是我村集,鎮派出所夥同縣610到集上我們夫妻工作的地方,又一次將我們綁架到縣610洗腦班,我們被非法關押兩個月。白天黑夜都戴著手銬,上廁所都有人跟著,沒有任何自由。第三次被縣610抄家,期間610曾多次派人嚇唬家人。在放人時逼迫家人交275元伙食費(在縣拘留所),還讓鎮上派人時時看著,丈夫為免遭再次迫害,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在2000年到2002年,村裏一直派人白黑盯梢我家。曾有幾次鄉鎮派出所半夜敲門到我家中查看。在這幾年裏,我的家人、親朋好友、鄰家都被它們恐嚇過,身心受到很大傷害。我們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在不久的將來,迫害大法弟子、執法犯法的惡人會遭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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