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又去了市場繼續找失主,向更多的人講真象,在這過程中碰到了一個老闆,問我:你撿到了錢為甚麼還要還給人家呢,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要做個好人,不看重名利,遇事首先為他人著想。他說:你還敢在這裏說法輪功?我說;為甚麼不敢說,公民有信仰自由,我們也沒犯法。然後他問我, 天安門自焚、殺人是怎麼回事。我告訴他們那些都是假的,天安門事件是突發事件,既然是突發事件,那麼哪來的滅火器、滅火毯、救護車。錄像鏡頭,有遠、有近、又高、有低,這些鏡頭得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我們可以舉個例子說:那個地方有人跳樓了,你馬上報警,等他們來到現場人已經跳完了。怎麼跳的、從幾樓跳的、為甚麼跳樓,你根本就看不到他的全過程。想一想哪個是真哪個是假。另一個人說:對呀,跳樓還能先去錄像嗎?只有拍電影才能那樣做呀。那老闆又問我:你們信仰甚麼?我想學怎麼學?我告訴他們:我們信仰「真、善、忍」;你想學我可以教你不要一分錢。
後來他們都聽明白了,並向我點頭微笑。我最後在市場裏終於找到了失主,我把車證和錢還給他,小伙子激動的握著我的手說;大哥太謝謝你了。我說:錢雖然少,可是在蹬三輪車的人來說是很重要的,得五、六天才能掙到150元錢。失主的父親也來了,拉著我的手說:謝謝你呀。我說:大叔你老要謝,那就謝謝「法輪大法」吧!是我們師父讓我們這樣做的。後來小伙子要請我吃飯,要給我50元錢作為酬金。我說,我不能要你的錢,如果我看重錢的話,我能找你兩天嗎,我的目地是通過這件事讓你們知道「法輪大法好」。我又送給他們一個光盤,告訴他們給你們親朋好友都看一看。就這樣爺倆拿著光碟樂呵呵的回家了。
通過這件事使我真正感悟到,甚麼是正念正行,甚麼是放下自我。下面讓我用師父《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和同修共勉。
「問:不帶任何想法、預定計劃時,證實法效果非常好,反之效果就不好。師:是,有很多事情大家不帶著常人的想法去做也就沒有個人的執著。除了要對法負責之外,你們沒有任何人的執著,沒有自己的東西、自己的個人因素在裏面,這件事一定會做好。一摻了個人因素,那麼這件事情就會做不好。
大家一定要注意一個問題:你們在證實法,不是在證實自己。大法弟子的責任是證實法。證實法也是修煉,修煉中就是要去掉自己對自我的執著,不能夠反而助長這種有意無意在證實自己的問題。在證實法與修煉中也是去掉自我的過程,做到了你才是真正的在證實你自己,因為常人的東西最後你們都得放下呀,放下常人的一切執著才能夠走出常人。
你是修煉人,你要有威德,你的威德從哪裏來的?不就是你能夠在這艱苦的環境中放下自己、沒有自己,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完全能夠做到為法負責嗎?這本身不就是威德嗎?而且是在艱苦的環境中做到的。越強調自己、帶有自己的時候,就越沒有威德,所以做的事就不容易成功、不容易做好。因為大法的事就應該是最神聖的,所以越不帶自己的觀念、不帶有自己的因素,做起來就越好、越容易成功。」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5/51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