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為趙致真惡行辯護沒理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21日】前不久,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被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被告上法庭。最近卻看到網路有篇文章(作者自稱姓曹,以下簡稱「曹文」)卻端出趙致真的黃曆,說是甚麼知道趙致真是中國科技節目的甚麼領軍人物,是一位國內外甚麼頗有影響的科普作家,他本人得過甚麼甚麼獎,以此來為趙致真辯護,並攻擊法輪功學員海外起訴不法官員的努力。 

稍微細看,就可以發現文中到處都是顛倒黑白、自相矛盾。如文中自稱趙致真攝製組「根據群眾來信,在全國沒有取締法輪功的時候頂著各種壓力赴長春採訪」,好似趙自己還順應了民意、值得稱道似的。其實趙片製作是1999年6月份,誰都知道江澤民那時已經執意要鎮壓法輪功,要求製作反法輪功錄像片,而法輪功的真象很多電視台都清楚,不願幹這缺德事,是趙致真昧著良心邀功請賞首先做的。趙的做法,在武漢電視台內部受到員工的蔑視,甚至成片後,當時武漢電視台還為是否播放這部片子內部爭議極大。因為內容與事實明顯出入太大,偽造痕跡太明顯,內部一度決定停播。「曹文」自己也說那是「別人的一個沒有播出的節目」。這樣一部絲毫沒有職業道德,深受同行蔑視,被江澤民用來抹黑民眾,製造冤案,強行要求在中國各地播出的片子,難道還配人們去說好話?它不更真實的反映了趙的素質與水準嗎?

李洪志先生多次在大型講課中明確表示過去預言家講的1999年的甚麼大劫難其實是不存在的,但趙片卻剪接掉了一個「不」字,以此來給李先生造謠。難道這就是「以普及科學為宗旨」的電視欄目?趙致真就是這樣領軍的?難道這就是他的「表達自己的觀點」的「權利」?如果那樣,誹謗罪早該從法律條文中撤掉了。言論自由,並不能這樣濫用來歪曲事實、誹謗他人,尤其是用來達成迫害與虐殺無辜的政治目地。

那些蒼白無力、漏洞百出的細節就不用再去多說了。最重要的是,作者以為趙致真頭上的那些「光環」與頭銜能夠掩蓋他殺人幫兇的罪責,那就太異想天開了。如果作者真是那麼有正義感的人,為何不去看看那數以千計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是誰,讓那些警察對這些無辜善良的人充滿仇恨,以至於忍心把他們活活折磨致死?看看被六根電棍同時通電、受盡非人的酷刑折磨而死的原哈爾濱管理學院教授周景森,看看被嚴重毀容、至今仍奄奄一息的高蓉蓉,看看被惡警強暴、至今仍下落不明的魏星豔……各種各樣在仇恨下發生的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迫害,趙致真作為鎮壓最早期唯一一部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電視片的製作人,為這場殘酷鎮壓起了重要的製造輿論、推波助瀾誤導社會大眾、煽動仇恨的作用,他能脫開幹繫嗎?他的所謂「成績」,恰恰證明,他對數以千計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死難負有無可推卸的責任,他的雙手,同樣沾滿了無辜民眾的鮮血。

曾經的地位與成績,絲毫不能說明一個人真實的面目。只有在最關鍵的問題上,在真正的良心抉擇面前,一個人最真實的本性與面目才會充份顯現。每個人都可能有其可以引以為豪的特點與背景,但只有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才構成對其人格的最關鍵判斷,那是衡量一個人的真正基點、最重要標準。能力說明不了任何問題。其實,很多的大罪犯都是非常有能力的人,甚至在很多方面可能很有造就,是天才。沒有那些能力,他還幹不了大壞事。

宋朝宰相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寫道:才德全備的叫做「聖人」,才德全無的叫做「愚人」;德行勝過才能的叫做「君子」,才能勝過德行的叫做「小人」。大凡選拔人才的方法,假使找不到聖人、君子而委任的話,與其得小人,還不如得愚人。因為缺德而有才的人是最危險的人物,比無才無德還要壞。愚人雖想為惡,由於智慧不周全,才力不能勝任,如同小狗咬人,人還能制服它。而小人卻更奸詐成暴,擁有才能足以作惡,為害更大。

在這場中國當代最大規模、最惡毒的對法輪功的政治迫害中,構成了對人性、良知的最大試金石。不管那些所謂的「名人」,所謂的「楷模」,所謂的頭面人物,平時表現的怎樣「慈眉善目」,「令人尊敬」,過去為誰作過怎樣的「好事」,他們對這場殘酷迫害的態度,能夠最準確的說明他們人性道德、正義良知的存留程度。不論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無辜的人曾經如何「輝煌」過,那當他對無辜民眾犯下屠殺同謀罪的時候,那一切都變得毫無意義。趙致真曾有的光環與頭銜,既改變不了他參與迫害的事實,也無法改變他必須為自己罪責承擔責任的結果。

文章辯稱趙致真沒有罵過一個法輪功學員,更沒對任何一個法輪功練習者進行人身傷害。難道趙對深受學員尊敬的李洪志先生的詆毀,對給大家帶來重大身心益處的法輪功的詆毀,還不算罵嗎?那些誹謗宣傳在社會造成的廣泛誤解與深層仇恨,就不是傷害了嗎?難道直接拿起屠刀才算殺人嗎?中國不是有句話叫筆桿子殺人不見血嗎?沒有趙片的煽風點火,會有那麼多人舉起屠刀嗎?被聯合國「戰爭罪刑事法庭」判罪的三名盧旺達媒體人員,他們又直接參與了屠殺嗎?沒有。但他們同樣必須為利用媒體煽動仇恨罪行負責。趙致真的誹謗片子,為江澤民當初發動鎮壓、壓制其他反對意見起了巨大作用,他對法輪功學員的傷害,甚至超過迫害的高層負責人,更遠遠超過那些直接舉起屠刀的人,罪責深重。

從趙片的惡劣影響、在迫害中起的作用來看,法輪功學員有足夠的理由要求趙致真承擔責任。「曹文」對法輪功學員尋求正義的努力,卻說成漫天起訴,說甚麼「從國家領導人到地方首長,凡出國訪問則無不遭受襲擾」。曹先生怎麼就不看看溫家寶、胡錦濤出訪的時候法輪功打的是歡迎標語?再仔細看看,被起訴的都是甚麼樣的人呢?都是那些手中血債累累的人。曹先生想用這麼一句來混淆是非、渾水摸魚,把那些迫害惡人與一般官員混同一談,也太看低天下人的智慧了吧?你把人家酷刑折磨、迫害致死,人家還連訴狀都不能遞啊?這是哪門子的道理?你以為全世界都是江家的天下、附庸啊?那麼多惡官被起訴,不更說明江澤民這場迫害的嚴重程度,給社會帶來的惡果,以及人們追究迫害者的必要嗎?

「曹文」還試圖給那些惡官戴上代表國家利益、增加國際交往使命的保護傘,但仔細想想,那些人在國內迫害無辜百姓的時候,他們代表得了國家嗎?當他們帶著滿身的血漬現身國際的時候,他們難道還不是在給中國丟醜,在丟中國人的臉?他們哪裏有資格、哪裏配去行使那些「使命」呢?

「曹文」極盡所能要詆毀法輪功追蹤迫害者的努力,難道曹先生沒聽說過瑞士的「永遠窮追未受懲罰者組織」?他們專門追蹤那些罪大惡極卻還沒有被繩之以法的人,是否他們也成了黑社會與恐怖組織?各國刑警嚴密監控恐怖份子行動,是不是那些警察也可以被說成是黑社會恐怖份子?二戰後納粹集中營的倖存者幾十年如一日的在全世界每一個角落搜尋納粹逃犯,難道他們也是黑社會恐怖份子?曹先生的做法,不是在明著為犯罪份子張目,要求人們袖手旁觀,任由惡人囂張嗎?這不是明著壓制善良,阻止正義伸張,給受害者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嗎?對如此殘酷的對無辜百姓的迫害,曹先生沒有任何隻言片語的譴責,反而重複謊言,抹黑打擊受害者的正義訴求與努力,大力為迫害者辯護,為整場迫害辯護,這樣的是非不分,善惡不辨,居心不良,也是夠可悲,夠不可思議的了。

但不管怎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是這樣的法律、天理尊嚴,保障了我們做人的權利,保障了社會的公正。任何人犯下了重大罪行,就無法逃脫責任。不管你有甚麼頭銜,甚麼天才,甚麼官位,出於何種原因,犯下那樣的罪行,就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為之辯護。追究罪責、尋求公道的努力,也沒有任何說法可以阻擋。這樣的原則,從紐倫堡審判後,就已經被普遍確立了。不管是江澤民、羅幹還是趙致真,抑或其他對這場迫害應該負責的人,不論其背景如何,犯下這樣重大的迫害、虐殺無辜的罪行,都應該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對邪惡的軟弱,就是對善良的惡毒。法輪功學員通過法律手段制止迫害,起訴相關責任人的做法,完全是正義的,值得讚賞、值得提倡的。對於那些作惡者,人人都應該挺身而出,將其繩之以法,這不僅僅是為了自身權利,更是為了社會整體的權利,為了人間法律以及天理的威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