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都應該「懷大志而拘小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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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2日】有時遇到或聽到一些學員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我想:除了有我個人要修的因素外,還應該寫出來引起大家的注意。如果我們做的不好,就會給身邊不修煉的親屬對大法弟子、對大法造成不好的影響。

1、一次正法活動,我墊錢給幾個同修買了火車票。活動結束後,有個同修也沒提起付錢的事。我想應該提醒他,就主動找他談了火車票的事。另外一個同修知道後很不以為然,他對我說:「你真傻,他不付你錢還給你德了呢?是德好還是錢好呢?感謝他還來不及呢?你怎麼還找他要呀?」我回答說:「我丈夫不修煉,理解不了這樣的事。如果誰借錢不還,下次就不讓我再借給別人錢了。再說,明明知道有學員在做損德的事,我們為甚麼不制止他呢?」他聽後好像有點醒悟,點點頭說:「也對,也對。」

2、有位同修星期天凌晨就接到學員打來的電話,要與她交流心得體會。她丈夫不修煉,是個患有神經衰弱的人,吵醒後就再也睡不著覺了。他很氣憤,一定要知道是誰打來的電話,要把電話打回去教育教育這位學員,告訴她:星期天這麼早給別人打電話是不禮貌的。妻子沒給他電話號碼,也沒說是誰,他就更生氣了。很長時間這位丈夫不能原諒這位學員的這種做法。

3、一次外出參加正法活動,幾個學員同住在一個房間。其中一個學員事先也不打招呼便說:「我沒錢,你們把我的旅館費平分了吧。」看一位同修略有詫異,他帶著理所當然的口氣說:「我真的沒錢,連我來回的路費都是別的人給付的。旅館錢要沒人給付,我就得睡在大街上去了!」其他幾位同修只好把他的住宿費分攤了。

試想一下:如果他們其中哪位同修的妻子或丈夫不是修煉人,能接受這樣的事情嗎?是不是給這些同修下次參加正法活動帶來麻煩了呢?

4、有位同修生活困難,穿著帶洞的襪子參加正法活動。另一位同修不想叫大法弟子的形像受損,就送了一些錢讓他買幾雙襪子穿。可該同修用這些錢只買了一雙高級襪子,一雙一般常人都捨不得買的襪子,他解釋說:「我不喜歡穿質量差的,買就想買好的。」該同修光想到了自己怎麼舒服,沒想到現在大法弟子的錢掙的多不容易、用場有多大。

5、有位同修參加正法活動住在當地的學員家裏。看見爐子上有做好的飯菜,沒徵得主人的同意,就自己盛了飯吃了。吃完後也沒收拾一下,一推飯碗,抹嘴就走了,弄得桌上、地上都是飯粒。此同修的愛人是個常人,看到這個情景後生氣地說:「以後有活動不讓他住咱們家了。」

6、為一項大法工作幾個同修趕路。因為夜已臨近,打電話徵得一位學員同意,順路在她家過夜。第二天早晨,熱情的男女主人早早起來,準備了豐盛的早餐。可這幾位客人卻遲遲不肯起床。夫婦倆只好靜靜地在廚房等候。九點過後這幾個人才起床,等洗漱完畢後已經十點多鐘了。不修煉的丈夫頗有微詞地說:「這幾位女士和先生當客人有點差勁兒。」

我們大法弟子給常人講「真、善、忍」,介紹大法。常人也會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我們。我們做的不好時,常人就不理解。有時,我們有機會來改正我們的錯誤,讓常人重新認識我們;有時我們都沒有時間、沒有機會來糾正我們所做的錯事。一個常人很脆弱,形成一個觀念就很難改變,對我們大法弟子的誤解也是這樣。所以再忙我們也應該本著善心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才能做好證實大法、救度世人的工作。

個人體悟,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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