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獄中親人斥責惡警 遍訪政府部門揭露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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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8日】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已經5年了,獄警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迫害,使他們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業,同時,也觸犯了我國的憲法,所有受迫害的大法弟子,都應該運用好憲法給予我們的權利,以把犯罪的獄警告上法庭,告到他們主管單位、檢察院、政法委等部門。

7月22日,大法弟子一行4人,以大法弟子家屬的身份(其中有一位是大法弟子的妻子),到吉林監獄探親。一路上,我們做好了思想準備,用正念鏟除那裏的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我們認識到到那裏就是正邪大戰,一定要做到遇到任何情況都要不驚不怕。

到了監獄,辦理手續時,他們不讓見。理由是正在蹲小號,不能見。我們義正辭嚴的找到他們的教育科,還是同樣的回話,我們據理力爭,最後在他們不得已的情況下,把副監獄長劉偉逼出來了。我們強烈要求見家屬,為甚麼不讓見?犯了甚麼錯蹲了三年小號?他說:不認罪,不寫四書,就蹲小號,這有規定。我們質問:這是哪裏的規定?讓我們看一看。還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不敢公開的規定嗎?哪個部門管你們監獄?我們要去告你們慘無人道的迫害行為。劉偉說:「我們被北京司法部管,被羅幹管,你們上北京告吧」!說完,這個副監獄長找個藉口慌忙逃離。我們幾個在走廊裏大聲說:你叫我們上北京找羅幹,你以為我們不敢去呀?!

緊接著我們就到吉林市司法局、政法委、檢察院反映情況。 第二天,我們又來到長春市監獄管理局、信訪辦、司法廳、政法委、人大等部門講真象。在這裏,我們講述了在九個月前,我們見過一次被監管的大法弟子,幾乎是自己不能行走,需要兩個人架著才能走路,身體十分虛弱,聽說是被上刑、電棍、抻床大掛等酷刑折磨成這樣的。讓這些人了解一下真象,給他們一個重新擺放自己位置的機會。就問:不讓見是不是因為被監管人已被折磨得不行了,怕我們知道真象去告他們?他們也告訴我們去別的部門告它們,他們中也有的人對這樣的情況憤憤不平,告訴我們應該怎樣辦有效果。檢察院的一個領導說:你們最好是寫一個檢舉信,檢舉監獄不讓探視大法弟子的違法行為,不給解決就是不走,這樣可能會得到解決。我們寫了控告副所長劉偉犯有虐待被監管人、指使他人虐待被監管人罪行的控告狀,告到省檢察院,檢察院已立案受理此案。一位有善念的領導自言自語說了這樣一句話:「看來法輪功的問題是該整治一下了。」

這次我們幾名大法弟子以家屬的身份到監獄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雖然我們最後沒有看到裏面的大法弟子,但是,我們因為此事走進了那麼多政府部門,每到一處,都是在揭露邪惡沒有人性的違法行為,讓更多的政府職能部門了解了監獄裏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忍虐待和迫害真象,起到了講清真象救度的作用。有的部門的人特別邪惡,你跟他講真象,說法輪功弟子以真、善、忍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有甚麼錯,為甚麼要受這樣的虐待?它不讓你說完,特別反感,讓你走。我們改變了方式,順著它們的思維說,效果就好一些。我們說:「這些監獄警察打著為黨為人民利益的幌子,幹著損害黨、損害國家形象的事,給黨和國家抹黑,讓黨和國家的形像在群眾心目中大打了折扣,作為國家的公民,我們要求政府嚴懲這樣的敗類。」同時,把它們所幹那些違法的醜事、怕曝光的事都講出來,也起到了講真象的作用。

反思一下此次的講真象行動,也有不足的地方,他們推脫我們的時候,我們應該正念很足的不走,要求找上級領導,張揚此事,讓更多的工作人員都出來聽真象。

建議,有條件的同修,多寫檢舉信,檢舉獄中對大法弟子慘無人道的迫害行為是違反了我國憲法的,這種檢舉信是合法的傳單,郵到各個部門,也能起到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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