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甚麼說有幕後黑手?
從案情判斷,我們可以排除隨機事件的問題。據南非警方表示,事件發生地並不是屬於高犯罪率的地區。如果是隨機案件,那麼不湊巧剛好碰上神經不正常的歹徒,那麼他應當是隨便放槍就逃。但這次槍擊,槍擊者在側後面開槍,直到兩車並排行駛時還在繼續開槍射擊,掃射持續約有10秒,因此槍擊是有明顯蓄意的,不是普通的犯罪案件。
據受傷的法輪功學員梁大衛說,「當攻擊者接近我們時,他們開始打了好幾槍。當我看到這些人在我們加速時他們也加速,放慢速度時他們也減速,我非常吃驚。」梁是當時的司機,從梁的描述可以判斷,在梁受傷前,槍手已經打了好幾槍,然後還試圖調整速度再度進行攻擊,槍手用軍用AK47連續開槍,至少5槍擊中車身,這可以判斷是明顯的執意殺人。南非警方也已經把案件定性為謀殺未遂案。
* 可能的動機
既然有這樣明顯的殺人故意,而且殺手顯得頭腦清醒、相當精幹,對這樣後果嚴重的案件,中間就必然具備強烈的犯罪動機才能促成。那麼有可能的那些動機呢?
一個是劫財。但是這個推測輕而易舉就可以否定。誰會在高速路上那麼不容易制伏被劫對像的地方去搶錢呢?除非被劫對像人數很少,可以比較容易得手,而且可以完全確定是大款,值得一搏,但法輪功學員5人一車,也不是富翁,顯然不符合這些條件。當被槍擊的車輛嚴重受損而停下來的時候,兇手驅車逃離現場,沒有搶奪財物,劫財的動機已經可以完全排除。
再一個是仇殺。仇殺必須有很強的個人恩怨。法輪功學員從澳洲遠道而來,在當地沒有個人的恩怨,因此不會與當地的人有甚麼仇結。那麼在澳洲,法輪功學員也沒有這樣的個人恩怨。而且他們從機場出來不到兩小時,如果澳洲一般個人恩怨,他怎麼能夠清楚知道這些人的行程,而能夠及時找到殺手來行刺呢?如果真有那麼深仇大恨,花那麼大精力了解行蹤,又千里迢迢從澳洲追到南非,為甚麼當車子被打壞停下來的時候,有一個更好的復仇機會他反倒放棄了呢?這顯然無法解釋。因此,可以判斷槍擊者不是為了進行仇殺。
既然劫財與復仇都不是,那麼就只有特別任務可以解釋了。這些法輪功學員此行的唯一訴求,是要通過法律途徑制止迫害,起訴曾慶紅。他們沒有甚麼個人的恩怨、仇敵。一個無恨無仇、素不相識的當地人,不會無端對他們這樣狠下毒手,法輪功海外抗爭5年了,也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惡性事件。因此,如果有人要針對法輪功學員下手,那麼就只能是針對他們起訴的訴求。真正對法輪功學員仇恨或害怕,一定要阻止這個訴求的,當然就是曾慶紅本人與南非中領館。其他人一般人毫不相干,除非被前者安排任務。
事實上,同梁大衛一同前往南非的李麒忠在離開澳洲的前幾天接到恐嚇電話。他那輛具有醒目法輪功標誌的麵包車前二個月,在悉尼中領館附近遭到嚴重破壞,四個輪胎被扎漏氣,全部玻璃被敲碎,車身被噴漆塗鴉。而法輪功學員梁大衛,在三年前到香港參加法輪功集會活動時,就被列入黑名單內,被拒絕入境。他車後面有法輪功標誌,玻璃門幾次被破壞,但沒有偷東西。因此他們確實一直處於被監視狀態,而監視不是因為個人恩怨,而是因為他們煉法輪功。他們事前遭到的恐嚇,充份顯示他們遭槍擊與他們的法輪功身份、與他們起訴曾慶紅是緊密聯繫的。因此,從動機方面順藤摸瓜,最後就摸到曾慶紅這兒來了。
* 膽量與能力條件
一個重大事件要發生,動機是一個因素,同時還得具備膽量與能力條件。如果比較一下曾慶紅與南非中領館,可以想想,在外國領地上進行槍擊兇殺案,中領館即使自己想幹,事件重大,也不能不小心謹慎。而且來訪的是曾慶紅──江澤民的心腹大管家,在不知道他的想法之前誰敢造次?產生大的負面影響,萬一不合其意,中領館的人不但可能烏紗帽要丟掉,甚至可能身家不保。因此,對此事的處理,曾慶紅應該是最後的拍板者,儘管事件的具體執行很可能是由中領館牽線,或曾慶紅下面的特別安全系統與地方霸頭甚至與黑道直接聯繫。
再看看曾慶紅,屬於太子黨,又是江澤民的心腹,心狠手辣,無法無天,慣於採用高壓強硬黑社會手段對付對手,在官員內部被稱為殺手。最近香港一系列議員、藝人遭黑道恐嚇事件,就與曾的處理方式相關。在對待國際事務上,中共官員,包括江澤民自己,通常都是表面作秀,虛偽欺騙顯示溫和,唯有曾慶紅從來不遮掩自己的強硬手段。因此,曾慶紅在南非用同樣手法對待法輪功,可以說是正符合他的性格。其他人基本上不可能有這樣出格的膽量,更不會有那樣狠毒的性格。
從能力條件來說,這次事件能夠發生,而且發生在法輪功學員從機場去目的地的途中,中間只有兩個小時時間,如果沒有事先安排,沒有及時跟蹤,是根本就不可能在時速為110公里的高速路上同向相遇的。因此,一定有人事先準確知道了澳洲學員的行程,預先埋伏在機場附近,密切監視。這免不了需要一個廣大的特工情報網。這些法輪功學員行前遭到恐嚇,其實為這次事件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誰會去恐嚇法輪功學員起訴曾慶紅的努力呢?誰有能力來監視,誰有全球特工運作系統呢?這些當然都與主管特工系統的曾慶紅脫不了幹繫。
由此可見,從槍擊案的動機,膽量與能力來看,曾慶紅是最具備條件的一個。這樣一次雇兇殺人的惡性事件的發生,只有從曾慶紅手頭的特工網絡、心狠手辣的性格與法輪功學員起訴曾本人的訴求才能得到解釋,因此,幕後黑手最後只能鎖定在曾慶紅身上。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8/49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