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霖、鹿豐於2003年向庫克郡法庭遞交民事訴訟狀,指控參與毆打的三人蓄意策劃了對他們的毆打,是由於受到江氏流氓集團的惡意宣傳,在仇恨心理下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仇恨犯罪。隨後原告多次依法律程序將訴狀送達被告,被告雖以各種藉口推托,但終於在2004年5月所有三名被告全部被送達。其中在領館前行兇毆打法輪功學員的鄭積明被送交訴狀次數最多,最後一次在直接面對送狀人時,他仍然堅持否認自己的身份,不肯接受訴狀。當原告向送狀人確認被告身份後,送狀人證實完成了遞交程序,同時感慨的說,「He is a great liar! (他是一個大騙子。)」
原告律師李歐納德﹒貝克將於2004年7月29日向法庭提交一份訴狀補充案。被告鄭積明的律師則須於8月30日以前對此做出回應。
此案與其他毆打犯罪不同之處在於,受害人與被告無冤無仇,除對法輪功的仇恨以外,被告沒有其他作案動機。所以原告認為,被告的犯罪行為不是針對原告個人的偶然事件,而是針對法輪功群體的犯罪行為。案件發生地點是芝加哥的中領館前,在事件發生以前法輪功學員在同一地點已受到形形色色的騷擾,其中最嚴重的是發生在2001年7月13日的由華聯會主席邱超廉帶領下的攻擊與性騷擾。兩個月後,在同樣的地點,在法輪功學員絕食請願期間,又發生了更為嚴重的9月7日鄭積明與翁玉俊打人和死亡威脅事件。兩起事件是否有著背後的必然聯繫不得而知,但兩起罪行的被告都同樣與芝加哥中領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邱超廉所在的華聯會本就是中共在海外的臂膀,曾多次在中領館官員的督導下對法輪功進行毀謗攻擊。華聯會主席邱超廉自從對法輪功學員攻擊(battery)後,很快由副主席升任為主席,並連任歷屆主席一直至今。同時他由此「業績」而一躍成為「愛國僑領」,受到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的親自接見,被北京政府多方鼓勵,被聘為國務院海外僑聯顧問,邀請參加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等諸多嘉獎。
與「愛國僑領」略有不同的是,鄭積明與翁玉俊於2001年9月打人事件之後迅速逃離了現場,很長時間內無聲無跡。直到2002年6月被捕後,被告鄭積明與翁玉俊的身份才逐漸大白於天下,這兩人都隸屬於其同鄉鄭禮光在芝加哥成立的美中福建同鄉會的主要成員,都是自助中餐館的老闆。被告鄭積明被捕後,曾謊稱自己不認識原告,與原告沒有任何關係,還謊稱自己沒有工作。他想方設法逃避法律責任,委託同鄉會的副會長林增新和Sing-chok Kwok去調停,曾試圖出錢15,000美元賄賂,想以金錢為代價阻止對自己的法律起訴。林增新稱鄭積明患有高血壓,不願家人為他吃了官司而擔心,同時擔心自己的避難移民申請因此受到影響,諸如此類,希望得到停止起訴的寬宥,但拒不承認自己與中領館的任何關係。
此同鄉會的絕大多數成員都是偷渡來美,以避難取得美國身份。包括會長鄭禮光也是以避難取得的美國綠卡。然而包括鄭積明,鄭禮光、翁玉俊在內的3位中國難民們,雖然是背井離鄉,為逃避迫害偷渡來到美國的,但他們仍然是非常「愛國」的。鄭禮光先生和副會長林增新都受到過江澤民的親自「榮譽」接見,翁玉俊先生曾搖著紅旗在大街上迎接江澤民訪問芝加哥。鄭禮光先生曾比喻自己的同鄉會就像襁褓中的嬰兒一樣,是在中領館的關懷愛護下長大的。
自從兩名案犯的身份在2002年6月暴露後,雖然兩罪犯本人甚至迴避了包括賭博在內的許多社會日常活動,非常低調的迴避與中領館的直接關係。但是中領館仍然投桃報李,從不忘記對鄭禮光先生的福建同鄉會給予了多方關懷與安撫。譬如2002年的同鄉會感恩節餐會上,芝加哥中領館的主要領事們和華聯會的邱超廉主席全部到場。當時的芝加哥副總領事、自謂的代總領事沈偉廉講:在美國,感恩節是家庭團聚的日子,而芝加哥中領館和美中福建同鄉會今天在一起就是一家人的團聚。(事實上,芝加哥另有一個福建同鄉會,並沒有在領館的影響下做出甚麼仇恨犯罪來。即使是鄭禮光先生的美中福建同鄉會裏面,參與此案的也僅是極少數的這幾個人而已。)
2004年4月華聯會的第四屆大會上,在邱超廉又一次連任主席的同時,作為華聯會裙帶組織的美中福建同鄉會的會長鄭禮光先生也終於不負眾望,被吸收、而且一躍升職為華聯會的副主席。在對諸位華聯會主席及副主席的介紹中,寓意深刻的指出鄭禮光先生「克服困難」帶領福建鄉親旗幟鮮明的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法輪功作鬥爭,愛國愛鄉,積極參加愛國活動……
不錯,被警察抓捕、接受傳票、請律師、上美國法庭對於在美國的難民來講的確是困難。鄭禮光先生為了「帶領福建鄉親與法輪功作鬥爭」真是要克服不少困難。好在,鄭禮光所能帶領的,不過是號稱的「福建鄉親」牌下的那麼一小撮幾個人而已。
另訊,參與2001年7月13日邱超廉騷擾案件的主要人員雷國鳴已經於2002年底突患心臟病而死。近來又傳言被告鄭積明已身患肝癌,不過從其接受訴狀時的機敏反應來看,他應該還可以堅持到本案的結果呈給世界觀眾們的時刻。
2001年9月7日打人者鄭積明(右)在馬路上向方霖衝來,翁玉俊(左,車內)推車門衝出。 | 2002在8月27日鄭積明(右) 和Kwok, Sing-chok(左)在進法庭時遮臉迴避拍照。 |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7/51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