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小偷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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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1日】2004年8月6日我剛從大連回北京,走在西直門附近,忽然感到身後背的包在下沉。轉過身來,我看見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手已經在翻我的包。他看被發現了就抽回手很坦然的往前走。這時我沒有像從前一樣大聲訓斥他,而是心想「這不是偶然的,我要告訴他真象!」

「小伙子、小伙子!」當我第三次喊他時,他十分不屑一顧的走了回來。他彷彿以為我要罵他,問我「幹嗎?」我平心靜氣的說:「小伙子,無論怎樣相識都是一種緣份,我知道你剛才在幹甚麼,但是我這裏的最珍貴的東西你卻沒『拿』到,那現在我就把我包裏最重要的東西送給你吧。」說著我把真象光盤拿了出來。

「甚麼呀?」他很好奇。

我心想,既然這樣相識,就直截了當開門見山吧,「找了好久也沒有『拿』走你要的,你知道為甚麼嗎?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是我的東西我不丟。」由此我開始告訴他真象:從善惡有報到應該做個好人,從法輪功是甚麼到天安門自焚偽案……他的一個同伙忍不住也湊了過來,成了聽眾。

最後他說「真的謝謝你。」小伙子話不多,但我感覺到了與他相關的體系中的眾生明白真象後得救的喜悅。

「你一定要好好看看光盤,記住我的話,要謝就謝我師父吧。」並告訴他,「我相信你用心做點正當行業,你一定會成功的,再見!」

我提著包離開時,身後傳來他們講的我聽不懂的新疆話,唯有「法輪功」這三個字清晰可辨。我知道,這三個字在他們心中,已經開始改變他們的命運了。

這次經歷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新的起點,對我來說也是一個新的起點。以前我為了講真象而講真象,往往被別人說的沒詞了;而這次我真的發自內心的希望他好,所以得到了好的效果。同時我感到,我們不能落下一個有緣人,也真的不能落下每個講真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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