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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懷來縣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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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4日】鐵路職工李新峰,妻李豔華,因堅信「真、善、忍」做好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進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關押。李新峰被單位開除工職,自謀生路。2001年7月初,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公安局派人圍困住宅兩天,強行將夫妻二人抓捕, 將李新峰判刑二年,使正在上學的品學兼優的女兒受到了心靈的傷害,被迫送回老家,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害得妻離子散。在人類道德全面下滑的時期,法輪大法學員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煉功強身健體,修心性,做好人,於國於民都是好事。可是江澤民為一己權力搞文革式的鎮壓,對大法學員實行權大於法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虐待迫害的滅絕手段,讓好人搞甚麼「轉化」,轉化到哪裏去呢?不「轉化」就搞精神摧殘。

北辛堡鄉蠶房營村陳愛忠、陳洪平兄妹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相繼被保定滿城監獄迫害致死,大姐陳淑蘭也被關押,家中只剩下陳愛立和父母三人。現在三口人再次遭受迫害,2004年2月28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沙嶺子片地所謂的法制學校(洗腦班)。三人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和迫害,已經兩個月,陳愛立的體重只剩下五十多斤,4月27日陳父子被暫時釋放回家,但母親仍在裏面絕食抗議。陳愛立回到家後,身體恢復很快,但5月10日左右再次遭綁架,現家中只剩下父親陳運川一人。

陳家六口人相信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他們全家相信政府去上訪,討個說法,卻被關押判刑,年僅33歲的陳愛忠、32歲的陳洪平兄妹二人判刑後送到滿城監獄被迫害致死。剝奪了公民的生存權利。面對法律,我們的心在流血,踐踏法律的首惡江澤民一幫,凌駕於法律之上,對大法修煉者是不許上訪不聽申辯:不許請律師,不講法律,實行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在做好人的同時,我們遭受了無數的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的迫害,在這黑暗的日子裏,我們似乎看到了一點希望──全國檢察機關將在全國嚴肅查辦公務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案件。我們之所以敢反映我們所受的迫害,就是相信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振川的話,他該不會向全國人民開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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